文以载道 : 宋代理学家认识文学的基本观念,又是理学家对散文的本质特征的认识。见周敦颐《周子通书》第二十八章。论者为宋代理学之奠基人,故从心性义理出发论文。《周子通书·文辞》:“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中国散文理论批评史上第一次提出的“文以载道”,即出于此。论者从儒家封建道德原则为宇宙万物及人类的本源和本性的唯心宇宙观出发,主张文章是载道的工具,如车载物一般。道:指道德,即理学家的心性、义理之学,道德是文章之实,文章为表现道德服务;文:即艺,文章的价值只是一种技艺,离开了道,只是空虚之物,“以文辞为能者”,只算懂了一种技艺而已。这种从文学社会功利观出发认识散文本质的观点,属于儒家的艺术社会学文学批评。
文与道关系的认识,肇端于孟轲、荀况,经刘勰,到韩愈形成文道统一的理论。韩愈门人李汉提出的“文以贯道”(《昌黎先生集序》),为古文家的代表观点,所强调的“道”既指封建道德,又指文学有反映现实的功能,并且视“文”为辞章艺术。故古文家重道亦重文的“文以贯道”与理学家重心性义理之学的“文以载道”有本质不同。后世理学家一系列散文理论观点,皆从“文以载道”生发引申而出。由于“文以载道”适合了把文章作为政治工具的统治阶级的需要,自提出一直流传,直到清代桐城派还受其影响。“文以载道”排除散文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歪曲散文的本质特征,贬低文学事业,使散文完全沦为封建道德的宣传工具。这种以道为文的理论,体现了封建政治思想对文学的全面专制,对中国散文的发展有害。参见“通书·文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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