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胜文工 : 宋代散文家对散文创作的论述。见张耒《答李推官书》:“夫文何为而设也?……因其能文也而言益工,因其言工而理益明,是以圣人贵之。自《六经》以下,至于诸子百氏、骚人辩士论述,大抵皆将以为寓理之具也。是故理胜者,文不期工而工”。主张文是“寓理之具”,“理胜”文则工。理,即是“道”,但不同于古文家之“明道”和理学家之“载道”,把“道”之本质仅限于儒家“六经”,而是指出“自‘六经’以下,至于诸子百氏、骚人辩士论述”,都有其道,即同样有其“理”在。可见,所指“理”,乃是关心并反映社会现实的内容。若不知此“理”,那就是“文章不知道,安得擅今古”(《读杜集》)。“理胜者文不期工而工”,乃指文章的思想内容充实正大,清楚明确,文章则不求工也工。“故学文之端,急于明理”。“如知文而不务理,求文之工,世未尝有是也”。所论文与理之关系,就文章的表现形式与思想内容之关系以及反对创作上的以文字技巧来争奇斗胜而言,有进步意义。又提出文章“因其言工而理益明,是以圣人贵之”的观点,肯定了文的社会地位,强调了文对传播“道”的积极作用,对于推动散文创作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参见“答李推官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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