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害道 : 宋代理学家对散文的本质属性的认识。见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伊川先生语四》。论者认为,万物存在于“理”,理表现于人就是孝悌忠信的“性”,故人类的根本活动是心性义理的修养,以心性义理治人就要复存天理,灭尽人欲,以心性义理治学就要“唯务养性情,其他则不学”。由此出发,便歧文与道为二并认为二者对立,《伊川先生语四》:“问作文害道否?曰:害也。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书》曰:‘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作文害道:一是指专于创作散文妨害学义理明儒道,二是指所作的散文妨害宣扬义理儒道。其理由是:作文专意求工,使人心意局于文上,这就使人转移志趣,迷恋作文而不喜求道,即所谓“玩物丧志”。这种脱离了“与天地同其大”之儒道的作文,必然于道有害。所论是周敦颐“文以载道”的延伸,从根本上既否定了一般散文家的作文之路,又否定了散文家所作的散文,进而全面否定和取消了文学。这种带有道学家唯心主义偏见的重道弃文的散文观点,违背了散文创作的实际,对中国散文的发展极为有害。参见“程颐文论语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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