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畅自然 : 宋代散文家关于散文创作的风格的论述。见欧阳修《与渑池徐宰》。论者主张为文“简而有法”,但不能片面尚简,《与渑池徐宰》言:“然著撰苟多,他日更自精择,少去其繁,则峻洁矣。然不必勉强,勉强简节之,则不流畅,须待自然之至”。“少去其繁”是要求“文简”,内容上善于取材,“举其要者一两事以取信”(《论尹师鲁墓志》),语言上力求精炼简括,这样去繁就简,文章就有了峻洁的风格。但去繁就简不能勉强简节,否则文章就不流畅。故除了简约峻洁,文章更应该做到流畅自然。简约峻洁与流畅自然相结合,就是优秀的散文作品。另据曾巩《与王介甫书》云:“欧公更欲足下开廓其文,勿用造语及模拟前人。……欧云,孟韩文虽高,不必似之也,取其自然耳”。此处所论散文语言风格,亦重在平易畅达,崇尚自然。“流畅自然”之论推动了北宋古文运动的发展,对形成宋文平易自然、流畅婉转的风格起了引导方向的作用。这种体现散文艺术规律的理论,对清代桐城派清顺通畅的散文风格都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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