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变作制 : 宋代散文家对散文创作所提出的要求。见柳开《应责》。论者为大力提倡古文,在《应责》中对“何谓为古文”作了较为完整的解释:“古其理,高其意,随言短长,应变作制,同古人之行事,是谓古文”。所谓“古其理,高其意”,是对散文的内容提出的要求,即散文的“理”、“意”是“教民”的“道德仁义”,其中突出的是“尊君敬长,孝乎父,慈乎子”等封建伦理,也就是散文的思想内容是宣传“圣人之道”。所谓“随言短长,应变作制”,是对散文的言辞篇章提出的要求,即散文在语言表达和篇章组织安排上,应根据所表达内容的需要,该长则长,该短则短,灵活变通,顺理成章,篇制以得心应手、自然恰当为宜,不应如骈文拘执于声病对偶,亦不必刻意模拟古人。所论继承了韩愈“文从字顺”和“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的理论主张,对淫巧浮侈的“今人之文”投以批判。虽然论者自己的创作未能实践“随言短长,应变作制”,不免“辞涩言苦”,但在散文的艺术形式上强调致用、崇散、反浮靡的理论,对北宋古文运动和后世散文创作产生了影响。参见“应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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