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字与方言 : 汉字对汉语方言来说,是一种矛盾统一体。所谓“统一”,是说各方言区的人对汉字字形字义的认识和理解是统一的;所谓“矛盾”,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汉字在不同的方言中读音不同,尽管从汉语语音史的角度来看,方音之间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但这已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方言区的人虽然都使用汉字和统一的书面语,但方言口语却保持着半独立状态,而汉字也不能完全适应书写方言的需要,因此在方言与汉字的关系上,就出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
1.汉字的超方言性
古代中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说文解字·叙》)。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同时也以小篆为标准统一了文字。但是,汉语中的方言分歧,却仍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因为这不可能用强制手段去加以统一。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古代汉语不但存在方言分歧(西汉扬雄的《方言》就记载了当时的方言分歧情况),而且这种方言分歧往往影响操不同方言者之间的交际。《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秦伯师于河西,魏人在东,寿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使士会。”晋国人害怕秦国人任用本国的士会对己不利,就派魏寿余诈降秦国,诱士会归晋,秦伯亦欲取回魏降地。因秦人的言语魏人听不懂,所以魏寿余要求秦人派能与魏地官员通话的东人过来,士会是东人,所以秦人不得不派士会前往。这说明秦晋之间方言分歧很严重。《战国策·秦策》记载:“周人谓鼠未腊者朴,郑人谓玉未理者朴。周人过郑贾曰:欲买朴乎?郑贾曰:欲之。出其朴,乃死鼠也。因谢不取。”同是“朴”音,周人和郑贾所指的意思不同,因而妨碍了周人和郑贾之间的相互了解。但是,汉字和汉语书面语是统一的,汉字又是表意文字,操不同方言的人,虽然用各自的方音去读汉字,但这并不影响对汉字和书面语的共同了解。如“河”,北京读[],西安读[xuo34],武汉读[xo44],合肥读[xu55],苏州读“”,温州读[vu31],广州读[],福州读[](文),尽管各自的读音不同,但对字形和字义的认识和理解都是一致的;不同方言区的人,尽管都用自己的方音去读书面语,但对书面语内容的理解都是一致的,所以汉字以及以汉字为书写符号的汉语书面语可以超越方言分歧而成为全民族共同的交际工具。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方言复杂。但是,中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复杂的方言分歧,并没有分道扬镳而发展成为独立的语言,这除了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因素之外,统一的文字和书面语也是 一个重要的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汉字对于保持国家民族的统 一以及民族文化的共同性和延续性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又使汉语方言分歧的缩小以及方言向民族共同语集中的进程相对地缓慢。
书面语虽然以某种方言为基础,但它与口语之间又有一定的距离。古代的汉字字数比较少,而汉字本身也不能完全适应书写语言的需要,于是人们在使用文字的过程中,就采用同音借用的办法来解决实际语言与汉字的矛盾,这就是古代汉语书面语中的同音假借。郑康成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乡,同言异字,同字异言,于兹遂生矣。”(见《经典释文·叙录》)他的话大意是说:开始记录语言,借音近的字标音,只要求近似。由于受读记录者不是一个方言区的人,各人用自己的方言去读写,于是同一个词,各人写出不同的字;同一个字,各人依照自己的方音表示不同的词。这样,就产生了假借字分歧,音义不一致的现象。古代的文字假借与方音有关,已为学者们所公认。因为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借用同音字的时候,往往以各自的方音为准。这种现象,在经传文字中不乏其例。《礼记·祭义》:“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郑注:“顷,当为跬,声之误也。”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顷”是“头不正也”;“跬”又作“䞨”,是“半步”的意思,《祭义》借“顷”为“䞨”(跬)。 “顷”“䞨”均为溪母字,有人据此认为是双声通假。 其实,“顷”属阳声韵耕部,“䞨”(跬)属阴声韵支部,两者韵部可对转。这种假借现象,说明当时某些方言“顷”字韵母性质发生了变化。因为据学者们的考证,汉代经师的师读多含齐鲁方音,汉代经师的注解已有材料说明上古时期齐鲁方音某些阳声韵的鼻辅音韵尾(如-n,-)已消失(或鼻化),韵母与阴声韵相同或相近,所以“䞨(跬)”又可假借作“顷”(即“顷”韵母鼻辅音韵尾消失,读音与“䞨”相同或相近)。“顷”假借作“䞨”,关键不在于双声,而在于方言中“顷”字韵母性质的变化。又如《方言》(图一)第十一:“蝇,东齐谓之羊。”郭注:“此亦语转耳。今江东人呼羊声如蝇。凡此之类皆不宜别立名也。”从郭璞的话我们可以明白,东齐人“蝇”的读音与“羊”相同或相近,所以用“羊”去标音,原字实际上还是“蝇”,所以郭璞才说“凡此之类皆不宜别立名也”。这种依据方音而借用同音字的现象,就是在现代方音中仍然可以看到。如闽南人“当”与“冬”同音,所以“当归”又写成“冬归”;吴方言表示“这”意思的,就有“迭”“迪”“笛”“第”等几种不同写法,表示“玩”这个意思的,就有“白相”、“孛相”、“勃相”、“簿相”等几种不同写法(见闵家骥等编《简明吴方言词典》)。如果不了解闽南方言和吴方言的特点,单从汉字上着眼,就很可能引起误解。汉字不是表音文字,不能直接表现语音的异同变化,但从文字假借上又曲折地反映了某些方音特点。
图一 《方言》
2.方言中的训读
汉语方言之间的分歧,主要表现在语音和词汇方面,这点大概古今汉语方言是一样的。当然,汉语方言与方言之间,或者方言与民族共同语之间,由于彼此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因而有许多词是相同的,只是读音不同而已。但是,各方言又有它自己的特殊词语,那些特殊词语往往都是有音无字(或者一时还没有找出它的本字)。方言区的人们,为了解决有音无字的矛盾,除了按照自己的方音同音借用外,还采用一种训读的办法。所谓“训读”,就是借用汉字的形、义去表示方言中某些意义与之相当的有音无字的词(音)。 如闽南话管“人”(ren)叫“la13”,但写不出字,于是就把“la13“音移到“人”字上,以“la13”去读“人”;“lg13”和“人”只是表示的意思相同,而不能说“la13”音的字就是“人”。 因为从汉语语音史和闽南方音特点来考察,两者音韵地位完全不同,也不符合闽南方音的文白对应规律,不可能是同 一个字。这种训读现象,各方言可能都有,但在闽南话中尤为常见:
闽南话的这些训读音,有的可能是有音无字,有的则可能有它的本字。例如“la33”(人),黄典诚先生在《闽语人字的本字》(《方言》1980年第4期)一文中,根据闽南方言文读音和白读音的对应,并查考古代字书、韵书和其他文献资料,认为“la13”的本字当为“农”,也可以写作“侬”,但写作“农”更为合适。对其本字也有不同看法,如有人认为k‘a33的本字是“骸”,k‘ia33的本字是“企”。
方言中的同音代替和训读,都是对汉字的借用。所不同的是,前者着眼于字形字音而不顾及它的字义,后者是借用汉字的形、义去附合方言中有音无字的词(音)。
3.方言字
同音代替和训读这两种办法都是在汉字原有体系范围内解决有音无字矛盾的办法。但是,方言中有音无字的词,有些却找不到同音字去代替,也找不到相应的训读字去表示,或者出于其他的原因,于是方言区的人就仿照汉字的造字法,根据各自的方言另造新字——方言字。方言字不但现在有,古代也可能有。前人说扬雄《方言》(全称《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多奇字,这些“奇字”很可能就是依据当时的方言造出来的方言字。因为扬雄记录方言时,往往把汉字作为标音符号来使用,同音假借不能满足需要,就依据方言另造新字。如《方言》一:“㤿,爱也。晋魏曰㤿。”“㥄,哀也。 赵魏燕代之间曰㥄。”“㤿”和“㥄”都是扬雄造的新字。他造这些字是用来标注方言中的词,因而就一定要考虑到字形与语音的联系。这两个字都是形声字,因字义与人的思想感情有关,所以就以“心”(忄)作形符,“奄”“夌”是声符。由此可以推知,当时晋魏一带地方表示“爱”这个意思的词,语音当与“奄”音相近;赵魏燕代之间表示“哀”这个意思的词,语音与当时“夌”音相近,所以扬雄才造出这样的新字。因此研究《方言》,不能墨守文字,而忽略了实际语言。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中说:“广西俗字至多,如音矮,言矮则不长也。音稳,言大坐则稳也。奀音勌,言瘦弱也。音终,言死也。音,言不能举足也。仦音嫋,言小儿也。,徒架切,言姊也。闩音还,言门横关也。音碪,言崖谷也。氽音泅,言人在水上也。 氼音魅,言人在水下没也。”这些奇形怪状的“、、奀、、、仦、、、氽、氼”,都是依据当地方言造出来的“俗字”。
在现代汉语方言中,各方言区的人,为了书写方言词语的需要,都造了一些方言字。尤其是粤方言和吴方言,由于方言文学创作比较活跃,所以方言字特别多。
见于粤方言的方言字,如:
脷[lei22] 与“舌”同义,如猪脷、牛脷 。
膶[1φn22] 一般指家禽、家畜的肝。如猪膶、牛膶。
[pa21]铝锅(借自英语pan),也指金属制的水桶。
瞓[fan33] 睡、睡觉。
乸[na35] 一般用在动物名词后表示雌性。如鸡乸。
餸[so33]下饭的菜。
樖:量词,相当于“棵”或“株”。如一樖树,一樖青菜。
嘥[sai35] 浪费,如嘥电;可惜,如嘥哂(真可惜)。
[tat22] 量词,相当于“块”。
[na53] 伤疤、疤痕。
孖[ma53] 两个、两条或两块联在一起的。如一孖番枧(两块肥皂),一~腊肠(两条香肠)。字又见《广韵》,子之切。
[tsy21] 气味、味儿。
噉[kam35] 指示代词,相当于“这”或“那”。
[ham35] 相当于普通话的“在”(作动词和介词用)。
奀:瘦小。
孭[mε53] 揹。
啱:对,如讲得啱(说得对);合适,如好啱(很合适)。
嘅[kε33] 表示领属关系的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啲:物量词,相当于普通话的“些”。
咁[kam33] 指示代词,相当于普通话的“这么”。
见于吴方言的方言字如:
[dʑi13] 能干、有本领。 (字义见《集韵》)
[zɔ13] 人或动物由小渐大,长到不大不小时叫。
[lɔ13zɔ13] 什物。 (《类篇·小部》:“物未精”。)
:用掸子或扫帚除去灰尘等。
覅[viɔ13] 不要。
[t‘oe55] 从高处投下或掉下。
[a53] 阿曾二字的合音,“可曾”的意思。
[iɔ53] 休要二字的合音,“不要”的意思。
䫛䫘[ɦɤ13ɖiI32] 动词,因发急而大声说话;形容词,急忙的样子。
嘦 [tiɔ33] 只要二字的合音,“只要”的意思。
㬟[uǝ53] 勿曾二字的合音,“不曾”的意思。
䁙[i34] 小儿顽皮。 (《说文》:“目相戏”。)
[dʑia13] 价廉。
[to5] 用微火慢煮。
[bu13]用手触物体或接触后按着轻轻来回移动。
摷[ziæ13]以竿伸入巢穴捣弄或捞东西。(《说文》:“拘击”。)
[t‘i34] (腿)伸直。
垩[o34 ]施肥。(《说文》:“白涂”。)
牮[ti34]房屋倾斜用柱子支起使正。
其他汉语方言也造了一些方言字,如厦门闽南话的“躼[lo11 ]”(身高)、“[ts‘ua33]”(带领、娶)、“沯[ts‘ia24](冲水)、“慐[gɔ53 ] ”(傻、呆,似为“戆”之俗字)、“刣 [tai24]”(杀,多指禽畜,《类篇》:“刮削物”)、“[tim33]”(炖)等;客家话的“[ɔi44 ],”(母亲)、㧡[k‘ai44](挑,《集韵》:“动摇”)、[ai24](我)、“褛[lau44 ]”(大衣,《说文》:衽也。 《玉篇》:衣襟也)、“[k‘i44]”(站立,《集韵·寘部》同“企”)等。
方言字带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只适用于某个方言区内使用,它不像通行的汉字那样具有超方言的性质,因此在民族共同语的书面语中,就不宜使用这些方言字。在汉字的造字法中,形声结构是一种最能产的造字法。方言字的构造,绝大多数也是采用形声造字法,只有少数采用会意造字法。
4.方言中的一字异读
一个字往往有两种或多种读音,古今同然。古代的 一字多音,情况比较复杂。现代汉语方言一字两读,文读音和白读音不同是一个重要特点。
汉语和它的方言历史发展的特点,就是有统一的书面语。方言一方面从属于统一的书面语,另 一方面方言又与书面语脱节而处于半独立状态。但是,各方言在平行发展的同时,又不断接受书面语的影响,某些字产生了文读音和白读音的差别,如闽南话:
又如客家话:
例 字 文读音 白读音
这种文白异读现象,有些方言表现得不那么突出,有些方言如闽南话,则几乎形成了双轨并存的两个系统,文读音和白读音之间有相当整齐的对应规律(参看袁家骅等著《汉语方言概要》第十章闽方言)。闽南话文读音和白读音不仅反映着方言书面语和口语的不同风格色彩,而且起着区别词义的作用。 如“三国”,读“”是指汉末魏蜀吴三国,读“”则指不特定的某三个国家。研究闽南方言,如果只从文字着眼,只注意文读音而忽略口语,那就很难认识闽南方言的全貌。
北方一些方言的文白异读也很有特点,如晋中、晋南方言。
方言中文读音和白读音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在有些方言中,白读音接近古音系统,文读音则是受普通话的影响而产生的(如前举之客家话);有些方言如闽南话,白读音代表它自身长期发展而形成的方言独特面貌,文读音则表现出保持传统和向民族共同语靠拢这两种互相矛盾的趋势。尽管闽南话的白读音至少在目前日常生活中仍居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文学语言对方言影响不断加强,文读音和白读音分歧将逐渐缩小的总趋势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