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 诏令文体的一种。上对下的告谕、教诲称为“教”。刘勰《文心雕龙·诏策》:“教者,效也,言出而民效也。”始于上古,炎帝时有《神农之教》。《尚书·尧典》:“敬敷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蔡邕《独断》:“诸侯言为教,谓长官谕其下者。”秦制,王侯所下达的文书称为“教”,大臣亦可使用。汉魏以后,王侯或地方长官以及各部门长官对下属发布指示、命令亦称“教”。薛宣、诸葛亮、孔融等人皆以善写“条教”著称。如薛宣有《下贼曹掾教》、诸葛亮有《劝将士勤攻己阙教》、《与群下教》等。隋代公侯封郡县者,也用“教”。唐宋两代亲王、公主的下行文称作“教”。直至民国仍有称“教”的。“教”与“令”近似,一般篇幅简短,真诚恳切,文字皆凝练、准确,语气坚定,给人以无容置疑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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