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格 : 法国古典文论。作者布丰(Georges-Louis Leclerc 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家、作家。1773年进入法国科学院,翻译了植物学的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1739年起任御花园总管。毕生从事博物学研究。著有《自然史》。本文是他入院时发表的演说,论述的是作品的风格与作家思想的关系,认为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才能不为他人所掠夺,而流传久远。强调内在的义理决定风采体貌,认为文章“需要言之有物、需要有思想,有义理”,而风格仅“是作者放在他思想里的层次和气势”。又指出思想是公物,而文笔(即风格)则属于作家自己,科学在不断进步,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提出了“风格就是人本身”这句名言。布丰不仅是讲文章的风格象作者的人格,而是讲风格就是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就是作者本人的印记和标志,即因内而符外,两者是不可分的。“风格就是人本身”的名言对后世作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针对封建文艺的言之无物、装腔作势、无病呻吟,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在当时有积极的意义。当然,也应看到他忽视了艺术形式的相对独立性,没有看到艺术形式对思想内容的反作用,这是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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