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教育规格分类 : 按教育规格对广播电视教育加以区分的方法。按此分类方法,广播电视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可分为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三种。一、正规教育。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组织或学校,举办在国家规定的学制系统中有明确的地位,有比较固定的办学任务、培养目标、修业年限、课程设置,要求学生考试入学,所学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教育。在我国,为广播电视培养专门人才的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教育,都属正规教育,广播电视大学、广播电视中专、广播电视中学等广播电视社会教育,也属正规教育。二、非正规教育。对于那些虽属教育性质,虽然有组织、有安排,但在培养目标、学习年限、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制度、入学条件等没有严格要求,由举办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学生一般不经过国家规定的入学考试,学习结束后举办单位所发的证书不为国家所承认的教育,是非正规教育。这类教育,如广播电视社会教育机构和学校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讲座、培训班、研讨班、研修班,所发的结业证书不具法律效力,属非正规教育。三、非正式教育。广播电视的各类节目,无时无刻不对人们施加教育影响,使受众从中受到时事政策、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知识,乃至智力和能力得到发展的教育,为非正式教育。非正式教育的特点是,作为节目的制作者是有目的、有计划的,但对受教育者完全不加以组织,不进行考核,受教育者只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爱好,随意选择收听收看,从中接受教育,所受教育效果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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