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照明艺术 : 在电视拍摄中运用自然光线和人工光线进行艺术造型的艺术方法。它涉及照明器材的使用,光线的设计与布置,光影效果的确定等,是摄影师进行创作的必要条件之
电视照明的任务:电视照明的最基本任务是通过一定的光线条件为摄像提供足够的亮度,以使景物的影像能够正常地还原在电视屏幕上。这是电视照明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此外,电视照明还担负着艺术造型的任务:
一、通过光线角度、亮暗的控制表现物体的轮廓、形状、质感和立体感。
二、通过光线位置及层次的安排,表现景物的空间纵深感。
三、通过光影、光色、明暗反差的布置,平衡画面构图,突出主体形象。
四、通过光调、色调的创造,表现特定的情绪和气氛。
五、通过光线的夸张效果,表现特殊的环境特点,如夜景、烛光、炉火、闪电等。
六、通过光色基调的确立与把握,创造独特的造型风格。
电视照明的设计:在电视创作中,为了表现环境,塑造人物,烘托主题,渲染气氛,需要对光线条件和照明布局进行设计。照明设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光源种类的选择:自然光、人工光还是混合光,高色温灯具还是低色温灯具等。
二、光线性质的确定:直射光还是漫射光,软光调还是硬光调等。
三、灯光位置的安排:光线与被摄体的角度,主光、辅光、装饰光之间的关系等。
四、光线的比例:明暗的范围,全景光与造型光的平衡等。
五、照明的方式:客观的照明效果还是为了表现人物心理活动和内心感情而进行特殊处理等。
六、光线的变化:通过场面调度形成的光线变化还是光线本身的运动变化等。
照明设计直接影响着画面造型的效果,因此,必须与表现内容和艺术目的相适应。
在电视照明艺术中,有两种主要的照明风格,一种以生活中真实的光线效果作为布光的依据,力求创造逼真自然的屏幕形象。这通常是电视剧和电视片的照明原则。而另一种强调华丽、气派,往往闪闪烁烁,异彩纷呈,是一种具有运动感和变化性的光线效果,这通常是电视文艺节目的照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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