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字与农业③

    (一)汉字与农业 : 中国农业的产生、发展,迄今约有近万年的历史。中华民族的生息和繁衍、文明与进步,都与农业有着形同血肉的密切关系。可以说,一部中国农业发展史,也就是一部古老的中华民族文明史。然而,这部农业史究竟是怎样发展下来的呢?这当然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研究。而考察与农业相关的汉字的创造、组合理据,及其不断衍化的历史轨迹,就是一条颇有意义的途径。它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重要的信息,以揭示中国农业发展的某些历史真相。形象一点说,同农业有关的汉字,在它们身上鲜明地保留了中国农业文化的发展痕迹。
1.农作物
据古书记载,远古时代“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蛖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之)宜,燥湿肥高下,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淮南子·修务》)传说告诉我们,农业是从采集子实开始的。为了生存人们曾做过种种探索,并不断积累着宝贵的经验,进而发展到自觉地有效地播种谷物的阶段。传说中的神农氏实际是多少代劳动者的化身。据考古学家、农史学家的考证,商代、西周是原始农业的末期和精耕细作农业的萌芽期,农业生产水平已达到一定的程度。甲骨文中记载的农作物名称有:禾、黍、來麦、、秜、等七种(参见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农史研究》第8集),而主要是周代作品的《诗经》,其中记载的农作物有黍、稷、麦、禾、麻、菽、稻、秬、粱、��、荏菽、秠、来、牟、稌等十五种(参见齐思和《毛诗谷名考》)。这表明商周时代的农作物品种已比较丰富。
禾与年
禾字甲骨文作“ ”,象一株禾谷,下部为根,中部为叶子,上部为聚集在一起垂向一侧的谷穗。从字形看,“禾”本是谷子的专用名。但在甲骨文中,“禾”已引申为泛指谷物,使用频率很高。如卜辞中常见的“”就是祈求庄稼长得好的意思。“”( 禾于河——向河神祈求庄稼长得好。)(罗振玉《殷墟书契后编》上二二·三)。人的认识总是从个别到一般。禾字广义用法的出现,表明当时人们在许多时候已忽视了各类作物的具体特征,更重视共性的、总体的特征。“禾”在作泛称后,便肩负起了字根的职责,创造了许多与农作物有关的新字,如齋、秜、稻、秈、稷;秀、秆、秧、稗、稼、稿等等。
“年”字与禾有很密切的联系。在甲骨文中“年”写作“ ”,字形象人头顶着禾,表示收获谷物,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年成。《谷梁传·桓公三年》:“五谷皆熟为有年。”商代人对于年成的好坏极为重视,甲骨文中常出现“受年”、“受禾”的占卜,是询问丰收与否。在这种格式中,“年”“禾”同义,而且这个意义后代仍有保存。如北京天坛公园还有“祈年殿”,那是封建帝王祭天的地方,所谓“祈年”就是祈求五谷丰登。“年”的常用义是作时间词,这也与禾谷有关系。古代中原地区的谷物一年成熟一次,人们通过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产生了时间周期“年”的概念。已有材料证明,这种时间概念要早于人们通过星象观测所认识的“年”。由于字形的演变,现在多数人已不知道“年”与“禾”的密切关系了。
黍与稷
黍的甲骨文写作“ ”,象黍子之形。 字形下部是根,上部为分散下垂的黍穗。黍是原始农业时期的重要作物。它生长期短、抗旱、耐寒。这些特点恰与当时生产能力低下,北方天气寒冷等条件相适应,因此能够广泛种植。
黍在商代、西周人的心目中地位很高,称之为五谷之长,祭祀时,一定要献上黍子。在甲骨文中有关于登黍之礼的记载。如:“□□卜争贞,□乙亥登□冏黍(于)祖乙。”(《殷墟文字缀合》一五九九)所谓“登黍”,即在黍收获后,以黍祭祀鬼神祖先,以示恭敬。黍的产量很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一些产量较高的农作物渐渐取代了低产作物。到春秋时代或再早一些时候,黍子的种植量已经很少。《孟子·告子上》说:“夫貉,五谷不生,唯黍生之。”可见孟子时黍子只在一些高寒地区种植,而且也已被排斥在“五谷”之外。但祭祀时,人们仍要贡上黍子,因为它是最古的作物之一,当时人尚古,贡黍表示了人们不忘本的观念。
以黍为祭品,大概还有一个原因,即黍的气味很香。祭祀时献上贡品,仅表现祭祀者的虔诚,而实际上神祖不可能亲享,但认为馨香的气味可以使神闻到。在《周书》中有这样的记载:“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伪古文尚书君陈篇)这是说黍稷并不馨香,只有光明的德行才能香气远扬。这当然是统治者的说教,其实黍子成熟时的确有股沁人心脾的清香之气。黍子脱皮后,称为大黄米,一经蒸煮,颜色澄黄,气味喷香。另外,商人好饮酒,甲骨文中常出现的“鬯”,就是香草和黍子合酿的香酒。甲骨文中“黍”还写作“ ”,它是在“黍”旁加了一个“水”字。东汉的许慎引用孔子的话:“黍可为酒,故从禾入水也。”(《说文解字·黍部》)照此说来,黍字加水会意,可能就是指酒了。尽管这个字形所表示的意义尚可研究,但是古人以黍造酒,黍酒的香气比黍子更浓烈、醉人,这是肯定的。我们的古人很会讨好鬼神,祭祀时定要献上黍酒,盖鬼神闻足黍酒香气,便醉意朦胧,为人间带来幸福也。黍和香简直可以说有一种天然的联系,难怪古人造香字时就以黍为意符,写作“ ”,后意符黍简化为禾,才成为现在的“香”字。 由于在语言中香多用于泛称,而特称黍子等谷物的香气则称为馨,其字形又以香为意符。
黍是粘性食物,粘本写作黏,从黍占声。其米粒为淡黄色,颗粒比谷子大一些,作为食物,口感味道极佳。由于产量低,在商周时期,除祭祀外,只能供贵族享用。《诗·周颂·良耜》:“或来瞻女,载筐及筥,其饷伊黍。”郑玄笺:“丰收之时,虽贱者犹食黍。”意思是在丰收之年平民可以吃到黍,潜台词则是平年、灾年时平民百姓不能食黍。这是很好理解的,不要说在商周时期,就是今天的北方农村,人们也只是在年节时才用黄米做些年糕、棕子尝尝鲜,而不是家常便饭。
由于黍子与祭祀以及贵族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商代的统治者非常重视黍的种植和收获情况,在卜辞中甚至有商王亲自参加种黍收黍劳动的记载,而且当时祭祀的黍子也要从商王种的黍子中选取。如:“壬寅卜宾贞;王往以众黍于冏。”(《殷墟书契》前编五· 二○·二)(黍:种黍。)“庚辰卜宾贞:惠王南冏黍。十月”。(《殷墟文字缀合》九五四七)(黍:收黍。)春秋以后,黍子的地位降低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曾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鲁哀公赐给孔子桃和黍。孔子先将黍子吃了,再啃桃。左右的人见了都掩口而笑。鲁哀公便对孔子说:“那黍子不是让你吃的,而是用来擦拭桃子除毛的。”孔子回答说:“我知道。但是黍是五谷之长,祭祀时是高级祭品,而桃子在瓜果中为下品,祭祀时都没有资格当作祭品放进宗庙里。君子用低贱的东西擦拭高贵的东西,没有听说过用高贵的东西来擦拭低贱的东西。”可见春秋末年,统治者和一般人就很轻视黍子,只有像孔子那样一心想恢复周礼的人,才看重黍子。而他的行动已不为人所理解,甚至认为是很可笑的事情。
稷。甲骨文中有一“”字,字形象田上长一作物。据陈梦家考证,即齋字。《说文》:“齋 ,稷也。”齋又写作穄。由此看来,是初文,齋、稷、穄是后起的形声字,它们所指相同。
稷与黍一样,也是原始农业时期的重要作物,而且二者的关系非常密切。 甲骨文中有同卜、黍,以问年成的记录。如:
己巳卜殻贞:我受黍年。 在 。
己巳卜殼贞:我弗受黍年。贞:我受年。
在 。
:弗[其]受年。 (《殷墟书契缀合》9966)
在《诗经》中常见黍稷对举连用:


“黍稷重穋,稙穉菽麦。”(《诗·鲁颂·閟官》)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诗·王风·黍离》)
“昔我往矣,黍稷方华。”(《诗·小雅·出车》)

古人在祭祀时,同时献上黍稷。《荀子·礼论》:“飨(一年四季的祭祀),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饭稻粱。”穄字的出现正反映出稷用于祭祀这一事实,“祭”既作声旁又兼表意。黍稷关系密切的原因是两种作物株形非常相似,一般人很难区分。古人认为它们本为一类,只因子实的性质有粘与不粘两种才分为二名。正因为如此,古人既尊黍为五谷之长,又尊稷为五谷之长。稷的产量稍高于黍,子实不粘,“炊饭疏爽香美”(《群芳谱》),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较之黍尤为密切,在黄河流域的早期农作物中地位更高,以至被封为谷神。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谷神。一个是炎帝的儿子“柱”;一个是周始祖“弃”。据传远古时代的炎帝族已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人们称其首领炎帝为神农氏。神农氏的儿子“柱”是当时的农官,负责谷物种植。当时人用重要农作物“稷”为农官命名,便称“柱”为“稷”。大概由于稷的功绩显著,远古人就以他为谷神,经常祭祀他。周代始祖“弃”的母亲姜嫄是炎帝族的后裔,弃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种谷树麻,长大后喜好农耕,于是天下人都效法他。尧推举他做农师,使天下的农业生产大发展。人们称“弃”为“后稷”。不同时代的两个主管农业、发展了谷物生产的人,都被敬若神明,称之为“稷”,足见“稷”的地位之高。
古人以土地和粮食为立国之本。以“社”为土神,以“稷”为谷神,社稷并列合为一词,就成为国家的代称。班固在《白虎通义》中说:“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之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地。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随着农业的发展,稷在农作物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而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却长期保存着。君不见,现在北京中山公园内还有明代修建的社稷坛呢。
来与麦
麦的繁体字为麥。 清代学者朱骏声提出:麦“本训当为往来之来,至也。从夕来声。与往字同意。自古与来字互易承用。”按朱骏声的说法,“麦”的字形本义是来去之“来”,而“来”的字形本义是“麦”。这是依据后代字体分析字形而产生的误解。
在甲骨文中,“来”、“麦”本是一字,其写法达几十种之多。 所谓“来”,即指“”、“”、“” 一类形体,象麦子下垂之形,中间为茎,下部为根,左右为斜垂的叶子,上端为颖,其间的小点是麦粒。甲骨文中有:“庚辰贞:受来?……不受来?”《邺中片羽三集》·四五·七)这则卜辞是卜问能否得到麦子丰收。在甲骨文中“来”又常借作往来之“来”。如:“王来正(征)人方。”(南明八七六)为了区别“来”的两个意义,便出现了“来”的繁体字“麦”,甲文字形写作“ ”、“ ”。它与“来”类字形的主要不同是强化了麦子形体的根部,在篆书以后,表示根部的笔画与表示主茎的笔画分离,写作“ ”(参见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1892页)。
虽然甲骨文中已有“来”、“麦”的字形,但是麦子的原产地却不在中原。国际公认小麦的原产地是西亚。现代考古所发现的最早的小麦种实是在距今三千八百年左右的新疆孔雀河畔古墓沟墓地中。大麦的原产地在我国西南地区。我国西藏的粮食生产至今仍以大麦为主,现代藏语的青稞读为[nɛ],和“来”、“麦”声音相近。 我们可以认为麦子在商代已传到东方,为中原人所认识。但商代是否已严格区分大麦、小麦,还没有确证说明。
商王朝的麦子主要靠掠夺和外部族进贡而获得。因此,商代甲骨文中多次出现“告麦”的字样。如:
庚子卜,宾:羽(翌)辛丑,㞢(有)告麦?
[己亥]卜,宾:羽(翌)庚子,㞢(有)告麦?允㞢(有)告麦? (《殷墟书契》[前编]四·四○·七》)
于省吾认为,“告麦”是商王在外边的臣吏窥视邻近部落已种或收获的麦子,对于商王作一种情报,才进行武力掠夺。”(《商代的谷类作物》,东北人民大学人文科学学报,第一期)成书于战国时代的《穆天子传》上记述了周穆王西游时,新疆、青海一带的部落馈赠麦子的情况。《汉书·赵充国传》中记载汉将军计划在羌人获麦之时攻打羌族。
靠掠夺而获得的麦子在商代人眼中是很珍贵的,因此,他们将麦子主要用于祭祀,卜辞中称之为“登麦”。如:
“祭未卜,登��于二示。”(《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一○六一)
“甲辰卜,,��登且(祖)乙。”(同上·九九五)同时麦子又是贵族在特殊时候的美食。如:
“月一正日食麦。”(《殷墟书契后编》下一·五)因贵族在一月有食麦的习惯,后便称正月为“食麦”月。而且这种习惯一直流传到后代,如《礼记·月令》记载:“孟春之月,天子食麦与羊。”
商代中原地区渐渐地也种植了一些麦子。其种植方法与西部地区一样,是春种秋收。由于中原地区天气较暖,从春秋时期开始,出现了秋种夏收的冬小麦。这一耕作方法的改革意义极大,首先它扩大了土地的复种面积,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其次由于冬小麦的收获季节正是在秋粮青黄不接的时候,有效地解决了当时相当严重的粮荒问题。另外,麦子的食用方法在汉代之后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仅用麦仁煮粥改为将麦磨成面粉再做成蒸饼等食物,使人们更爱食用。以上两项变化,促使麦子的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成为北方最重要的农作物之一。
菽与豆
古代称大豆为“菽”。“菽”本写作“尗”。《说文解字》:“尗,豆也。象尗豆生之形也。”“尗”为象形字,“一”表示土地,中间一竖为茎,上部一点为豆荚,下部两点为茎的根瘤。由“尗”滋生出“叔”字,字形表示以手拾取豆子,本义为拾取。如:“九月叔苴(麻籽)。”(《诗·豳风·七月》)同时叔也可以作名词,表示豆子。如:“子不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叔。”(《庄子·列御寇》)后因叔被借去表示排行,于是为表示豆子的“叔”又加了一个草字头,写作“菽”。“豆”本是器皿的名字,由于“豆”与“菽”古音相通,便借“豆”为“菽”。在先秦文献中仅《战国策·韩策》中有一例用“豆”字表示豆子。其它均用“菽”。秦汉之后使用“豆”字则成为常例。
大豆在我国出现得很早。相传后稷兒时已“好种树麻菽”。(史记·周本纪)在《诗经》中记有菽和荏叔。菽是豆科的统称,“荏菽”是豆类作物的一种。目前我国考古发现的最早的大豆实物为春秋时期晋国所产,出土于山西侯马。大豆是低产作物,生长期长,栽培方法粗放,可以无粪下种,耐旱。
由于我们中国历来是一个多灾荒的国家,西欧学者甚至称我们为“饥荒之国度”(The land famine),因此古人种植大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岁”救荒。据汉代农书《氾胜之书》记载,当时农户要按人均五亩的比例种植大豆,这样荒年就可以免于死亡。我们发现豆类在谷物中的地位与社会政治也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战争频繁,菽的地位迅速上升,以至菽粟并称,成为重要的粮食作物。汉代社会稳定,农业生产大发展,豆的种植减少。在这个时期即使救灾,也多种植黍、稷、荞麦等短期作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连年战乱,土地荒芜。到北魏恢复生产时,先开荒种黍、稷,之后以豆和禾谷轮作,豆的地位显然较之汉代又有提高。(参见梁家勉《农业科技史稿》257页)
大豆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氨基酸。春秋战国以后,大豆逐渐由主食转为副食。战国时豆豉已出现,成为作酱的材料。《楚辞·招魂》:“大苦咸酸。”(“大苦”为豆豉。依王逸注)传说汉代淮南王刘安发明豆腐,至今已有二千 一百年的历史,最近淮安人萌生了思古之幽情,竟轰轰烈烈地庆祝起了“豆腐节”。汉代并已有了豆芽(马王堆汉墓的161号竹简上有记载)。三国(魏)嵇康在《养生论》中说:“且豆令人重、榆令人瞑,……愚智所共知也。”意思是吃了豆人发胖,吃了榆人发困,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大豆这种低产作物,凭借它丰富的营养和兼为主副食的作用,不仅避免了被淘汰的恶运,而且得到了绵延的发展。现在世界各地种植的大豆都直接地或间接地源于中国,在拉丁语系中,大豆的读音都和“菽”的音相近:拉丁文soja;英文soy;法文soya;德文soja;俄文соя(参见《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20页注)
大豆除了子实的经济价值以外,植物本身可以肥田,豆萁还可作燃料,故有“煮豆燃豆萁”这样的名句。根部的根瘤菌可以固定空气中的氮素,从而滋养地力。古人已意识到了这种作用,汉代《氾胜之书》中说:“豆有膏,”因此在新开垦的土地上往往茬种大豆,冬麦也常与豆子倒茬轮种。
2.农业生产工具
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汉字我们可以看到从原始农业到现代农业,生产工具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力、耒与耜
力是最古老的农业发土工具,我们从古代传说中可以看到它的影子。传说中国的第 一个谷神是炎帝的儿子柱,后称为稷。为什么会叫“柱”呢?古代神的名字,往往是人们对某种原始事物崇拜的反映。所谓“柱”,就是最原始农具的化身。在原始农业初期,人们只会使用 一些尖头木棒直刺点种谷物。而“柱”则是这种木棒的放大和神化。在甲骨文中,“力”字写作“ ”,是一工具形,很象是对尖头木棒的改造。字形下部有 一定的倾斜角度,它较之直棒更利于掘土。下部 一横,表示工具上装有的小横木,脚踩横木,加强掘土力量。卜辞中有“癸巳贞、其力?——弜(弗)力?”《殷契粹编》三六九)正是占卜是否以力耕地的事。
“男”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表示以力在田中劳作。本义为耕田。如:“贞:男,不其……。”(《铁云藏龟》一三二 ·二 )由于耕种的事情主要由男人完成,后这个字才专用作男子义。 “劦”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 ”,表示几个农具协力工作。“力”只是对自然木棒进行了简单加工的发土工具,使用起来很费力,效率很低、而点种生产的时间性很强,因此需要众人合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力”渐渐为其它农具所替代,而“力”字则主要用来表示力气等意义了。


图一 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耜、木耜


“耒”和“耜”本指两种不同形制的木质农具。“耒”是仿效树枝而制成的歧头发土工具,写作“ ”,在金文中存有手持耒的字形:“”、“”(《金文编》1140页)。“耜”是仿效木棒而制成的齐头发土工具,写作“ ”(参见徐中舒《耒耜考》)。“耜”是对早期农具“力”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耒”、“耜”也渐渐脱离了它们的原始形态。现有文献中所记载的“耒”、“耜”已合成为 一种农具。”包牺氏没,神农氏作, 斲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易· 系辞》)“耒”、“耜”分指一种农具的不同部位:农具下部用以翻土的部分称为“耜”,上部用以把握的曲木称为“耒”。(见图 一)“耒耜”是古代耕种的主要农具,也常作各种农具的泛称。因此,人们在为其它农具、特别是木质或装有木把的农具造字时,都以“耒”为构字部件,如:耓、耙、耖、耥、䎧、䎩、耧、��、耨、��、䎮、耰、耲、耱等等。在这些字中有许多是身兼二职的,既指农具,又指使用这种农具的动作。
通过以“耒”为部件的字,我们还可以看到古代的某种礼制。甲骨文中的“耤”字写作“ ”,象人手脚并用以耒操作之形(参见郭沫若《甲骨文研究》)。在金文中“耤”字由象形变成了形声字,写作“ ”,加“昔”作声符,后又写作“藉”。这样 一个原本象形程度很高的字,在古籍中特指天子亲耕之田。《礼记·月令》:“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藉。”所谓天子亲自拿起耒耜去耕地,当然是象征性的,但这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礼制,称之为“藉田”。每年春耕之前,帝王都要主持仪式奉祀宗庙,并亲自耕田。这种礼制延续了很久。晋代文学家潘岳曾作《藉田赋》颂扬晋武帝的藉田活动。他说:“高以下为基,民以食为天”,“躬稼以供粢盛,所以致孝也;劝稼以足百姓,所以固本也”。“藉田”活动是中国封建帝王在长期的自给自足经济中以农为本思想的反映,亲耕的目的在于显示对农业的重视,并鼓励人们努力耕作、发展生产。
辰与农
辰是早期的除草工具,在甲骨文中写作“ ”,象一个镰刀类的东西。字形上部的“ ”,在甲骨文中表示石头,说明“辰”是石质除草工具。同时,“辰”又写作“ ”。考古发现早期的除草工具也有用天然贝壳制成的,而字形下部的几道竖线正表现了贝壳的纹路,此形后写作“蜃”。(参见郭沫若《释支干》)。《淮南子·氾论》有“摩蜃而耨”的记载,意思是将蛤壳磨锋利用以除草。“辰”在古籍中常被借作他用;或表示地支第五位,用以纪年纪月纪日;或表示星名,指二十八宿之一的房星(因星象与农业有密切的关系,故以农具“辰”为星宿命名);后又泛指二十八宿,“日月星辰有数,天地之纪也。”(《马王堆帛书·经法·论约》);进而转指时日、时辰,如《汉书·叙传》:“辰倏忽其不再。”颜师古注:“辰,时也。”后来以上义项成为“辰”字的常用义,其本义却不通行了。
“农”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 ”,从“辰”从“()”,“”、“”意义相同,字形表示以“辰”铲除草木。 在金文中“农”写作“ ”、“ ”,字形中增加了表示田地和以手拿“辰”以脚(止)助之的部件。金文“农”字可看作“农”字的繁体,而甲文是其简体。“农”的繁体字形表现出在使用“辰”这种工具时是很费力的,“辰”与后世中耕锄草的工具不同,它是播种之前,在生荒地或撂荒地上劈杂草开新田的工具。而“农”则表示手拿辰具铲除丛草的劳动。
早期农业生产过程只有播种和收获两个环节,而除草开田是整个生产活动的先导,因此“农”这种活动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在甲骨卜辞中有以“农”为神名举行祭祀的记载。 如“ ”(《殷契佚存》924),丁农,向农进行丁祭。“”(《殷墟文字乙编》282),农示,“示”表示神主。后来人们称农业的发明者为神农氏,并将“农”字作为农业的总称。
至于“辰”这种用于播种前芟草的工具,随着荒地的减少,熟地的大量增加,特别是金属农具的出现,它也渐渐消失了。在中耕锄草成了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后,便出现了新的专用于锄草松土的耨具,商代使用“钱”和“镈”。这两个字形就告诉我们,“钱”、“镈”已不是石质、贝质农具,而是青铜器,因此以“金”为偏旁。“钱”似铲,是双手握柄贴着地面在行垄间除草松土的工具。“镈”是横斫式除草工具。春秋时代铁器开始大量使用,“镈”又有所发展,分化为两类,一为短柄锄,称为“耨”,是蹲在田中锄草、间苗的工具。一为长柄锄,称为“鉏”,是站立锄草松土的工具。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古��草坐为之,其器曰槈,其柄短。若立为之,则其器曰鉏。”“锄”字大概在汉代以后才使用,既作除草工具的泛称,又兼指除草的动作。
刀、刈与镰
现代考古已经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许多石刀、蚌刀,并证明其为当时的收割工具。“刀”在甲骨文中写作“ ”,象有把的刀形。 甲骨文“利”字写作“ ”、“ ”,正是以刀割禾并有皮屑四溅之状。但是“刀”并不是收割的专用工具,而是用于切割的通用工具。我们从汉字中可以看出,“初”是以刀裁衣、“刚”是用刀断网、“劓”是拿刀割鼻。根据切割对象的不同,刀的形制也各有差异,因而产生了一些专名专字。
“刈”是专用于割草割禾的刀具。甲骨文中有“”、“”二字,据专家考证是“刈”的初文。“”、“”为会意字,从“(禾)”从“”,前者表示收割对象、或草或禾,后者为工具。“”本写作“”、“”,下部为刀,后简化为“”、“”,在篆书中又写作“”,简化字与原字面貌相差甚远。后为显示其类别和功用,又加一“刀”旁,写作“刈”。(参见裘锡圭《甲骨文字考释·释》,《古文字研究》第4集153页)
“刈”的形制是怎样的呢?《国语·齐语》:“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镈,以旦暮从事于田野。”韦昭注:“刈,镰也。”这样说来,“刈”就是镰。现考古发掘出的商代中期以后的石镰、蚌镰很多。在殷墟宫殿区的一个窖穴中就曾发现数百把石镰刀。而且镰刀已定型:凸背凹刃,有一定弧度,因此也称之为“刈鉤”。尽管镰这种工具产生很早,但作为工具的名称,“刈”或“刈鉤”是早期的通称,“镰”只是个方言词。《方言·五》:“刈鉤,江淮陈楚之间谓之鉊,或谓之鐹,自关而西谓之鉤,或谓之镰,或谓之锲。”从字形看,“镰”(亦写作镰)以“金”为偏旁,可以推知此字产生于春秋战国铁器大发展,铁镰取代了石镰的时代。“镰”作为工具名由方言词渐渐变成了通语,专指收割庄稼的工具。
在春秋战国时期“镰”有两类,一为割除谷物禾秆的工具,一为仅收取谷穗的工具。后一类又称作“铚”。《说文解字》?“铚,获禾短也。”“镰”与“铚”都是当时农民的必备器具:“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鎒一椎一铚”(见《管子·轻重乙》)。由于铚是一种仅割取谷穗的小镰,较为轻便,因此史书上记载帝王在做象征性收割时就使用铚。《汉书·王莽传》:“予之西巡,必躬载铚,每县则穫,以劝西成。”但是在现代“镰”、“铚”已不区别了。

“犁”是耕地工具,为形声字,从牛利声。看到这个字形,许多人会以为:犁以牛为偏旁是因为拉犁要靠牛。其实在造字之初“牛”与“犁”的联系并非基于此。
从语源的角度说,“犁”与“黎”、“黧”是同源字,都表示黑的意思。《广韵 ·齐韵》:“黧,黑而黄也。”“黎”也表示黑,如周代称百姓为“黎民”,秦称之为“黔首”,汉代称之为“苍头”。“黎”、“黔”、“苍”均表示黑,指黑头发。因官、士或富豪的头上总戴有冠、巾,不露黑发,唯劳动者裸头露发。故以黑发代称百姓。在特指牛的黑而黄的颜色时,专造了“犁”字。如《论语·雍也》:“犁牛之子骍且角,虽欲勿用,山川其舍诸?”(犁牛:黑黄色的牛。骍:赤色。角:指两角长得很周正。)因此,最初“牛”与“犁”的联系仅在于颜色。
“犁”作为耕地工具由“耜”发展而来。人们在使用耜时,将足踏在耜下部的小横木上,靠踩压的力量翻土。犁是耜的放大,将一尖头木套在 一曲木的顶端,靠拖拉的力量翻土。开始时犁是木质或石质的,它靠人力牵拉,而且这种工具也不称作犁,而是泛称耒耜。据考古发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铁口犁。所谓“铁口”,是在犁的下端破土部分安一略呈三角形的铁头,后称作“铧”。当时的犁铧比较小,只能耕出比较窄小的浅沟。汉代之后,犁有较大发展,犁铧的头由钝变尖,其形制也多种多样。为了提高耕地质量,在犁铧上按了犁壁,能引导犁向一侧或两侧翻土,具有较强的松土、碎土、翻土作用,同时能将地面残存的叶草掩埋在地下。犁这种工具 一直沿用至今。
相传商汤的十一代祖相土发明了马车,七代祖王亥发明了牛车。说明商代之前人们已开始以牛、马等牲畜为动力了。但是用牲畜农耕拉犁,在殷商甲骨文中还没有明显的记录。而在春秋战国时期肯定已用牲畜耕种了。《国语·晋语九》:“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所谓“宗庙之牺”就是指牛、马等牲畜,“畎亩之勤”,则是指农耕之事。由于牛、马力量、速度的差异,渐渐有了分工,马主要用于运输,牛用于耕地。春秋战国时“牛”、“耕”、“犁”已经联系起来了,这在当时人的名字中有所反映。如:《论语·颜渊》:“司马牛问仁。”何晏《集解》引孔安国说:“牛,宋人,弟子司马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孔子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耕,字伯牛。”古人的名、字是有关联的,“牛”、“犁”、“耕”正反映了动力、工具、作用的关系。
犁之所以称之为犁,是因为在语言中称分割剖裂为“li”(“劙”、“鑗”、“��”),而由耜发展而来的耕地工具正是破土成沟的工具,因此也被称作“li”。对于这种工具,人们没有给它造新字,而是借用了表示牛颜色的“犁”字,这不仅因为“犁”的声符与“li”相近,而且其形符“牛”也可与工具犁的意义搭界。尽管犁在开始时期是人耕工具,现代又变成了机动耕具,但牛、犁毕竟结伴在中国的大地上辛勤服务了两千年,它们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3.农田水利
古代部族都生活在江河流域,人们依赖江河之水而生存,但由于水患严重,人们又不敢在距水很近的地方居住。这样,汲水便成为当时人们生活中的繁重负担。传说原始社会舜的臣子伯益发明了井。凿地取水有效地解放了劳动力。《吕氏春秋·察传》中记载着“穿井得 一人”的故事:宋国一户姓丁的人家,常年派一劳力出外汲水,当他在家中凿了一眼井后,便对别人说:“吾穿井得一人。”别人不解其意,他解释说:由于有了井,家中便多了一个劳力使用,而不是从井中挖出了一个人。

在甲骨文中,“井”字写作“ ”,象井上的木栏,金文写作“ ”,井中加一点表示取水的器具。据考古发现和古籍记载,一直到春秋时期,人们的汲水方法都是人抱着或负着一个瓦罐进到井里将水取出。《淮南子·氾论》:“抱甀(chui,小口甖)而汲,民劳而利薄。”这样一种笨拙的方法,仅能满足生活用水需要。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开始用井水灌溉田圃,水的需求量增大,原始的取水方法已不能适应。于是,春秋时期出现了提水机械,叫做“桥”或“桔槔”。《庄子·天地》记载:一次子贡见一男人浇菜园“凿隧而入井,抱甕而出灌,搰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就教他做提水机,“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为槔。”《说苑·反质》也记载:“卫有五丈夫,俱负缶而入井,灌韭,终日 一区。邓析过,下车,为教之曰:“为机,重其后,轻其前,命曰桥。终日溉韭百区,不倦。”所谓“桥”是一利用杠杆作用提水的工具。它由纵横两根木头组成,一根立柱固定在地下,称之为“桔”;一横杆安装在桔上,称之为“槔”。槔的前端系盛水器,后端系重物。汲水时,将盛水器投入水中,水装满后,压系重物的 一端便可将水提出。这种方法省人省力,提高了工效。一直到南北朝,较浅的井都使用这种工具。
汉代以后,较深的井广泛使用辘轳。当时的辘轳是在井架上横一滑轮或细腰木,汲水时人直接拉绳子,通过滑轮的转动,将水提出。后又出现了有手摇曲板的辘轳,利用滚轴原理将水提出,这种工具一直沿用至今。

在古文献中,田字兼指打猎和耕地。这两项活动在原始社会末期是统一的:凡大规模地捕猎都要焚烧林木,驱赶野兽;而开垦耕地要烧荒肥田。这样,烧荒田猎往往成为开垦耕地的前奏,结果猎场也就变成了农田。不过,最初语言中的农“田”,还是指烧荒后的大面积垦区。
甲骨文“田”字写作“ ”“ ”“”,象方形田块。这表明“田”字出现时,农业已脱离了刀耕火种时期,人们已知加工平整土地,并划分出了规则的方田。甲骨文还有这样一个字“ ”,象一块方田,中间四点表示遍地密植的庄稼,这是“周”字。“周”是农业较发达的部族,始祖为谷神后稷。因此在为族名造字时选择了“田”形,充分显示了擅长农业的意思。
“田”指规整后的一大块土地,田与田之间有明显的疆界。金文“疆”字写作“ ”“”,前一字形表示三条线隔开了二田,后一字形表示以丈量土地的工具——弓划分田界,形体不同,但都表示了田界的意思。在古文献中常用“彊”表示强弱之强,于是人们又为“彊”加了一个土字旁,写作“疆”,表示本义田界和引申义边界。
“田”字的形体告诉我们,一方田内又切分成井字形的几小块田。这种土地形制正反映了中国在春秋战国之前所实行的土地占有形式——井田制。在原始社会末期,土地公有,氏族公社成员每个劳动者都可以均等地分得一份耕地。在阶级社会中,土地归统治者所有,井田规划便成为国家征收赋税、剥削者取得俸禄、劳动者负担劳动份额的单位。井田制大约在春秋时期逐渐瓦解。
畎与亩
“畎”、“亩”在古文献中常常连用,指代农田。其实“畎”、“亩”的所指并不相同。“畎”在《说文解字》中写作“ ”,象水流的样子,特指田中的小水沟。为使意义明确,又出现了“��”、“��”等写法。 篆书以后才采用了形声字“畎”的形体,原来表示水流的部件消失,只保存了形旁“田”。“亩”特指农田形式,即地里高起的土垄。本写作“畮”,从田每声,又写作“ ”。 后一个形体分为三个部件,“久”为声旁,“田”表示此字属于田地范畴,“十”表示沟垄。“十”所表示的意义和“田”字中间的“十”字相同,造字者累加这个形体的目的是要特别突出垄地义。
“畎”、“亩”虽然不同,却密切相关。陆德明《经典释文·庄子音义》引司马彪注:“垄上曰亩,垄中曰畎。”为了防涝,田中挖一些长短不一的排水沟,即“畎”;挖沟时翻出的土堆积在畎畔便形成了高于平地的垄,即“亩”。人们将庄稼种在亩上。畎亩连用时,其意义偏重于亩,故指代农田。如《孟子·告子》:“舜发于畎亩之中。”
“畎”既是排水沟,就有一个走向问题,畎旁的垄亩因此也具有了方向性。《诗·小雅·信南山》中有“我疆我理,南东其亩”的诗句。“南东其亩”是要将土地修成南北方向和东西方向的亩。由于亩是呈细长条状的农田形式,因此夏商周时期耕作的主要特点是垄作。那个时期文献中讲到种某作物几亩时,应理解为几垄。西周之后,土地进 一步规整化,亩有了严格的标准:“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司马法》),即宽六尺、长六百尺为一亩。这时的亩仍保存着早期亩的长条形制。若干条亩的规则排列,便形成一方田,而方田又有专名表示,如三十亩为畹,五十亩为畦。在亩有了规定尺寸后,它便渐渐丧失了条状农田形式的意义,发展为纯粹的土地面积单位。这种用法一直沿用至今。

“浍”字在《说文解字》中写作“”。 这个形体刚好与畎(“”)和川(“”)构成一个序列:“、、” 。“”(畎)是田中的小水沟,“”(川)是大河,而“”(浍)正是将畎中水流疏导到川里去的排水沟。
中国早期农业生产的最主要威胁是洪水灾害。古代传说:尧、舜时洪水经常泛滥,于是帝尧封鲧为崇伯,主持治水工作。鲧采用堵的方法,作九仞之城,治理多年仍无效果。禹承鲧业,采用开通沟洫,疏导水流的方法:“濬畎浍距(通达)川”,又“决九川距海”,有效地治服了洪水。从此田间排水沟系统便成为农业生产的保障设施。
“浍”是一种排水沟的专名。西周时期不同尺寸的排水沟有不同的名称,而且与之相配的田地、沟渠也都有相应的专名。根据《周礼》地官及冬官的有关材料,我们将田、沟、路的配套情况列表如下:

田 名田(一夫
百亩)
井(九夫
方一里)
成(百夫
方十里)
同(千夫
方百里)
 
沟 名畎(1尺
×1尺)
遂(2尺
×2尺)
沟(4尺
×4尺)
洫(8尺
×8尺)
浍(2寻
×2仞)
路 名 
(容牛马)

(容大车)

(容一轨)

(容二轨)

(容三轨)

“畎”是田间的小水沟,为整个排水系统的起点,挖畎翻出的土做亩,为耕种田地。“遂”、“沟”、“洫”、“浍”是大田间的四级水沟,“川”是整个排水系统的终点,而“浍”是通向终点的最宽渠道。从“遂”开始,挖各级水沟翻出的土铺成路,其宽度亦分为四级,加上最宽的“路”则为五级。我们知道,《周礼》这部书,对周代各种制度所作的说明,往往含有后代儒者理想化的成分,但就沟洫系统而言,大致是可信的。
战国时期,出现了许多大型水利工程,防洪排涝能力大大增强,水涝灾害相对减少,干旱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当时秦国的商鞅首先提出“开阡陌,废井田。”这里所说的“井田”,包括田地形式、沟洫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的土地占有制。商鞅主张的实施由秦国逐渐扩展到其它各国。这样,以水利灌溉为目的的沟渠系统很快取代了以防洪排涝为目的的沟洫系统。如建于秦王政元年(前246年)的郑国渠,位于陕西关中平原,渠长三百余里,灌田四万余顷。灌溉系统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而且有效地改良了土壤。
陂与堰
“陂”、“堰”都是在春秋以后兴起的蓄水灌溉工程。陂字从阝皮声。意符“阝”本为“阜”,甲文写作“”, 象竖立的一排山峦。“陂”本指山坡,与“坡”字音义完全相同。后来,这对异体字有了分工:坡,泛指山坡; 陂,专指水旁的山坡。如传说汉高祖的母亲曾因在“大泽之陂”休息,“梦与神遇”而有了身孕,生下刘邦。所谓“大泽之陂”即水边的山坡。人们在考虑蓄水问题时,首先选择了丘陵环抱呈盆状的自然环境。这样对外围山坡只要稍做加工,便可以形成人工池塘。于是也将这种池塘称为陂。陂在开始时仅用于阻隔洪水,保护良田,后渐渐变为蓄水灌溉工程。《淮南子·说林》记载:“十顷之陂,可以灌四十顷。”我国早期最有名的陂塘是春秋以后楚国相继建成的期思陂(在河南固县附近)和芍陂(在安徽寿春县南)。这两个陂塘对楚国的农业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堰”是人工垒土堆起的低坝。在春秋之前已有一些小型的堰,不过当时还没有给它们专门造字,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有:“规偃猪。”意思是规划蓄水池塘。“偃”是在本无其字的情况下使用的假借字,后造了以“土”为意符的“堰”字。“猪”是“都”的假借字,现在南方某些方言中“猪”、“都”读音还相近,都有水聚积义。后专造了“潴”字,指积水的低湿地。“堰潴”连用说明堰是在自然形成的低湿地上建成的坝。堰常筑在河道内的浅滩上,起防洪、蓄水、控制灌溉的作用。我国有名的都江堰(在四川灌县)就是秦昭王时著名水利专家李冰利用自然条件和原有水利设施建成的。都江堰主要由江鱼嘴、飞沙堰、宝瓶口三部分组成。江鱼嘴起分水作用,它在岷江江心一段卵石沉积的浅滩上,用竹笼装卵石堆积而成。由它将岷江分为内江外江两条水流,宝瓶口处于整个工程的末端,是控制水流的闸口。由江鱼嘴到宝瓶口之间有两条纵向的大坝,拦隔内、外江,飞沙堰处在大坝末端近宝瓶口处,它的高度低于大坝,主要起溢洪道的作用。当发洪水时,内江水量加大,而宝瓶口又控制其流量,不使洪水大量涌入农田,于是洪水便漫过低矮的飞沙堰流入岷江正流——外江。由于有了这样完善的排灌设施,成都平原变成了 “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沃野千里”( 《华阳国志》)的 “天府” 之国。
古代水利设施的类型还很多,但从文字上讲它们有一共同现象,即一物有从土和从阜( 阝)两个形体,如:隄—堤,阺—坻,埅、防—坊,䧜—塘。在这些字中,一般从阜的字形稍早,大概反映出早期大型水利设施多依山而为之,投入的人力少一些,后又出现“土”旁的字,表示靠人力堆土的工程量大一些。
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对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古以来,人们经过不懈的努力,逐渐形成了有系统的、多功能的水利设施,使后人千百年地享受其利。
4.农业耕作制度
我国农业耕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非常缓慢的过程:撂荒制、休闲制、连作制、轮作制、二熟制和多熟制。早期耕作制的情况在一些汉字上有所反映。

“焚”字从林从火。《说文解字》:“焚,烧田也。”在早期农业中焚是一种农事活动,即所谓“刀耕火种”。古史传说神农氏生于历山,也称为烈山氏。这表明农业起源于山地,而在种植之前需要烧山,即砍伐、焚烧树木,化木灰为地肥,然后再点种。《孟子·滕文公上》记载:“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当时生产技术低下,没有锄草工具,人们无法解决杂草与庄稼争地力的问题。而在林木茂盛的山地,杂草相对少一些,烧掉林木后,抢种粮食,可以有一季的收获。次年,在这片开垦后的土地上杂草骤增,人们只能放弃这片土地,另行放火烧荒,农业史上称这种耕作制度为“生荒耕作制”。在锄草工具产生后,人们便可以在开垦出的山地上以及杂草较多的平原地区连续耕作几年,然后再放弃这块土地,农业史上称之为“熟荒耕作制”。凡土地开垦后又放弃的作法统称为“撂荒”。在这种制度下人们不能定居,要随生产地而迁徙,而其每到 一地,农事活动总是以“焚”开头。
莱与菑
夏代以后,人们开始定居生活,农田相对稳定,农业生产由撂荒制逐渐过渡到休闲制。所谓休闲制是在固定的土地中轮换安排一部分土地休耕,使之荒芜,恢复地力。在西周时期形成了定期三年的休耕制。
休闲的那部分土地称作“莱”。“莱”以“艸”为意符,本是一种野菜的名字,穷人常以之充饥。后泛指杂草丛生。如《诗·小雅·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由卒汙莱。”毛传:“下则汙,高则莱。”孔颖达疏:“下田可以种稻,无稻则为池;高田可以种禾,无禾则生草。”因休闲的土地杂草丛生,故称之为“莱”。《周礼·地官·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郑玄注:“莱,休不耕者。”
休耕以后开始种植的土地,根据其成熟程度,分别称为“菑、新、畬”。菑在《说文解字》中保存了一个异体字,写作“��”,从��从田会意,“ ��”为古灾字,字形本表示洪水横流成灾,后泛指各种灾害。而在早期农业中田地的大灾之一就是杂草,故田�� 为 “ �� ”。“菑”是对��的改造,突出了杂草丛生义。 在居延汉简中“菑”写作“”,字形明确指出是长了草的田地。同时菑又表示在这种土地上铲除草的劳动。郝义行《尔雅义疏·释地》。“诗,采��正义云,菑者,災也。引孙炎曰:菑始,災杀草木也。”菑的具体做法是将杂草翻入地里或烧掉,为耕种做准备。《尚书·大浩》:“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可见菑、播、获是在菑地上的三个生产步骤。
菑地经过一年的恢复,第二年无需开垦便可直接耕种,因此称为新田。第三年土壤中的草根全部除去,地力肥壮,土质和柔,这种地便称作畬。第四年畬地又转为莱,开始休闲。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东周以后,休闲耕作制渐渐过渡到连作制。西汉以后出现了轮作制,即不同作物的轮种,起到不停产而养地的作用。隋唐之后出现了二熟制和多熟制,即一块土地一年收获两次以上。这表明农业生产精耕细作的程度在不断加强,土地利用率也在不断提高。
5.谷物的加工与贮存
人们在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阶段就已有了食物加工和贮存的经验。当农业产生和发展以后,人们有了更多的剩余谷物,这就进一步促进了加工工具的发展和贮存场所的完善。
杵与臼
杵、臼是最原始的谷物加工工具。杵在甲骨文中写作“ ”,象舂米去壳的棒,即“午”字。杵本为石质的,后有了木质的,接着才由“午”滋乳出了以木为意符的“杵”。臼本写作“ ”。 其形体与金文“臽”字( )中表示陷阱的形体一样。字形表示“古者掘地为臼”(《说文解字》)。早期的臼是在地下挖一个坑,用以舂米。舂字在甲骨文中写作“ ”,象双手持杵在臼中捣米的样子。 传说杵、臼是伏羲发明的,这一对古老的加工工具,在我国沿用了数千年。
杵是靠人的臂力捣谷,后人将其改造为使用脚力的碓。碓以“石”为意符。这种工具是在一根立柱上横架一根木杠,杠的一端装上一块圆形的石头,当人用脚连续踏木杠的另一端时,有石头的一端便上下起落,即可捣去石臼中糙米的皮。后又出现了以流水、牲畜为动力的碓。汉代桓谭在《新论·离事》中说:“宓戏(伏羲)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舂又复设机关,用驴驘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谷物加工业随着动力和机械的不断变化,加工效率也随之大幅度提高。
连枷与磟碡
连枷和现碡都是谷物脱粒工具。连枷本单称枷,又写作耞。以木为意符表示是木质工具,以耒为意符表示其为农具;音符除表音外还标明枷与加具有同源关系。汉代刘熙在《释名·释器用》中指出:“枷,加也。加杖于柄头,以挝(zhua,敲打)穗而出其谷也。即将一节木条或由竹子、柳条编成的扁条加在木柄头上,所加木条可实现三百六十度纵向旋转,人将木柄一扬一落,木条便随之甩落拍打庄稼,使谷粒脱出。枷属于较原始的脱粒工具,但使用区域很广,在各地方言中有不同的名称,如柫、棓、柍,后统一称作“枷”或“连枷”。这种工具的使用总是与收获连在一起的,因此常伴随着欢乐。宋代范成大在《秋日田园杂兴》之八中写到:“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打到明。”
磟碡是叠韵联绵词。磟碡与辘轳的语音相近,均含有转动义。其字形本无意义,仅起记录音节的作用,但造字者都给它们加上了“石”字旁,表示其为石质工具。磟碡一般是由一个木框架和一个圆柱形的石磙子构成。磟碡可以用来轧地,压碎土块,也可以碾脱谷粒。用于脱粒的磟碡 一般是在谷物中由牲畜牵引转圈滚动。为了便于转弯,这种磟碡常做成一头较大,一头略小或中间略粗,两头略小的形状。
磨与碾
磨本是一个动词,以石为意符,表示磨治石器。如《诗·卫风·淇奥》:“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毛传:“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后将用石器研磨它物也称作“磨”。据考古发现,在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已有石制的磨棒和磨盘,是研磨谷物的工具。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石转磨,传说是由公输班发明的,当时称作“磑”,而不叫“磨”。这种工具是合上下两圆形石盘,中间凿有纵横齿槽,下盘固定,上盘转动,便可将谷物研磨成粉屑。人们在语言中渐渐地习惯将动作和工具统一起来,都称为“磨”,不过在文字上还有所区别,名词磨本写作“䃺”,石旁表示是石制器具,声旁“靡”兼表意,“靡”有物体离散呈微细状的意思。后名词、动词在形体上也统一了起来,都写作“磨”。
我国现代考古已发现了战国和秦代的石磨。但石磨的广泛运用和推广是在汉代。河北满城的石墓中曾出土过直径54厘米,上下两盘通高18厘米的大型石磨。用畜力牵引的石磨,至迟在汉武帝时已产生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比较复杂的畜力牵引机械磨,如“连磨”,即一机连转八磨的机械。晋代嵇含曾在《八磨赋》中描写过连磨:“方木距踌,圆质规旋,下静以坤,上转以乾,巨轮内转,八部外连。”连磨是用一头牛牵动中间的一个巨轮,与巨轮相连的八盘磨随之转动。这是一种用力少,功效高的机械。而千百年来农村中通常使用的还是上下两盘靠牲畜牵引的单盘石磨。
碾不同于磨,它是靠石滚碾轧加工谷物。碾本写作“��”。《说文解字》“��,轹也。从车��(nian)声。”以车为意符,表示碾的形状似车轮。后又写作“碾”,表示碾为石制器具。碾由两部分组成:一个碾滚子,一个圆盘。圆盘有两种,一种似磨盘,盘上有槽,一种为平面。碾盘中间固定一根中轴,中轴上安一小横轴,横轴再穿过碾滚中心。当碾谷脱皮,或将米、麦碾成面时,将谷物铺在圆盘上,由人或牲畜推、拉横轴的外端,围圆盘转动即可。
在隋唐时期,以河水为动力的水碾得到发展。据史书记载,唐代许多官宦富豪乃至寺院都安装水碾,以此营利。如唐代宦官高力士在“京城西北截澧水作碾,并转五轮,日碾麦三百斛”(《旧唐书·高力士传》)。宋元以后又有了以风力为能源动力的碾。

窖是最早的粮食贮存场所。窖以穴为意符,表示此种粮仓为地穴。《说文》:“窖,地藏也。”《礼记·月令》:“穿窦窖,脩囷仓。”郑玄注:“入地隋(椭)曰窦,方曰窖。”地窖根据其入口处的形状分为两种:椭圆形或圆形的,称为窦,方形或长方形的称为窖。
原始社会,人们多穴居,粮食自然也放在地穴中。属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遗址中就发现许多贮藏在地穴中的粮食。夏朝以后,人们移居到地上,但仍采用地窖储粮的方法,因为地窖可以有效地防火、防盗、防雀。但粮食放在地下容易受潮腐烂,于是古人渐渐摸索出一套防预措施。如用火烘烤窖内,或用草料拌泥涂抹窖壁,或将烧过的土、碎木炭、鹅卵石等铺在窖内的地面上。人们对存在窖内的粮食也做某种处理,以防变质。如魏晋时期出现了“窖麦法”,即在立秋前将经大伏天暴晒过的麦子乘热进窖封起。这是通过减少粮食自身水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窖储的方法在北方农村被长期使用着。
廪与仓
廪、仓都是建筑在地上的粮库。大概在原始社会晚期已经出现了。 廪在甲骨文中写作“ ”“ ”,隶定为“㐭”。 字形象露天堆积的粮垛,为防雨淋,垛顶还苫有一个涂泥的草盖。在甲骨文中廪已指装粮的建筑。如:“……令省㐭。”(《殷契粹编》九一五)这是占卜视察仓廪的事。“……耨,亦焚㐭。”(《战后宁沪新获甲骨集三卷》二·二九)这是记录仓廪被烧的事。在《孟子·万章》中记载:舜的父母曾派他去修廪,当舜爬上廪顶后,其父便去梯子,并放火烧廪,企图害死他。这表明在舜时廪已是有顶的、要用梯子才能登上的高大建筑了。汉字中凡表示不住人的大屋时,多加“广”字头,(在金文中写作“ ”,象依山崖建成的屋。)在春秋战国时便出现了“廪”字,在原形“㐭”的基础上加“广”,表示大建筑,又加“禾”,以示廪中所藏之物。
“仓”与“藏”是同源字。《说文》:“仓,谷藏也。”段玉裁注:“谷藏者,谓谷所藏之处也。”仓在甲骨文中写作“ ”,在金文中写作“ ”,字形象一容器,上下部件为器盖、器皿,中间为所盛之物。仓本为容器。在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遗址的墓穴中曾出土过木制“仓形器”,其下部为圆柱体,上部有蘑菇形盖(《1978—1980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见《考古》1983年,第1期)。后转指粮仓。
古代的粮仓还有其它一些名称,如囷、庾。它们与仓、廪有些差别:囷,特指圆形的粮仓。庾是露天的谷堆。仓、廪都是方形的粮仓,但仓藏禾谷,廪藏加工后的米。粮仓用字的复杂,反映了古人对粮储问题的重视,也反映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有关农事的汉字门类繁多,这里只介绍了一些常用的农事汉字,已足以说明汉字中蕴涵着丰富农业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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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汉字与地理 : 几十万年乃至百万年以前,当我们的祖先迈着艰难的步伐走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时候,他们面对的是丛莽榛榛,鹿豕狉狉,洪水横流,山河阻隔这样 一幅令人畏惧的图景,首要的任务之一是必须选..

(二)汉字与军事③

(二)汉字与军事 : 有史以来,军事活动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自公元前二十六世纪神农氏征伐斧燧氏之战至1911年辛亥革命,我国境内发生的战争共3791次,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次。..

(一)汉字与刑法③

(一)汉字与刑法 : 自私有财产出现的那天起,“犯罪”这块无所不在的阴影,就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繁衍。同时,它也促进着自己的对立面——“刑罚”的崛起与发展。将这种“刑罚”以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