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字与军事③

    (二)汉字与军事 : 有史以来,军事活动就是人类社会活动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自公元前二十六世纪神农氏征伐斧燧氏之战至1911年辛亥革命,我国境内发生的战争共3791次,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次。频仍的战争,小到数千人马的连日厮杀,大到几十万上百万人马的连年鏖战,无一不给社会生活以重大影响:反抗暴政,揭竿起义,老百姓“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上)。维护统一,讨伐叛逆,丁壮血染沙场,老弱疲于徭役。至于军阀混战,弱肉强食,大军过后就只剩“白骨露于野”(曹操《蒿里行》)了。战争的激烈和复杂促使专门的军事人员和机构、兵器的制造、军事工程的修建以及韬略兵法等应运而生,并得以长足发展。作为文化载体的汉字,对渗透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军事现象进行多方面的反映是必然的。
1.汉字与兵器
公元前十六世纪某年,周人祖先公刘率领他的队伍进行了一场战略转移,事后,一首题为“公刘”的诗篇如此描写道:“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诗·大雅》)由诗中可以看到,公刘的队伍既有砍斫兵器戈、戚、扬,又有抛射兵器弓矢,还有防御兵器干。这还只是部落级队伍中的情况,至于当时国家级队伍及后来军队中的兵器,其花样之多也就可想而知了。时至今日,凭借出土文物和传世之物,我们可以领略古兵器的风采,但难以知其原貌、全貌。所幸的是,源远流长的汉字在很大程度上保存了古兵器的本来面目,让我们在这类汉字中观赏 一番吧!
从汉字看古代兵器的丰富多彩
啄勾兵器。戈是最典型的啄勾兵器,这从字形本身看得很清楚。 戈字甲骨文作 ,是个象形字,中间横画象戈头:一侧是戈刃(称作援),用以啄勾敌人,另一侧是戈尾(称作内或小枝),用作戈头缚于戈柄的支撑。竖画是戈柄,下端短横表示戈柄插在地上或戈柄的镦(金属箍儿),上端短横表示桠杈,古人选取戈柄时有意保留 一段枝杈,以防戈头脱落。这是一幅完整的戈形图。实物(图 一)可以给我们以直观的了解,但未必如字形描绘来得完整。如前所述戈柄上端有枝杈,就很难从出土的实物中得知,因为木质戈柄难以保存长久。另外,戈字在金文中还写作,戈头上的装饰物清晰可见,显示出将士们对兵器的爱惜及戈缨飘扬的凛凛威风。戈是商周时代最常见的兵器,牧野之战中商军“前徒倒戈”(《书·武成》),春秋时期晋公子重耳酒醒后“以戈逐子犯”(《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甚至传说中楚国鲁阳公用戈勾回太阳九十里以便再战(《太平御览兵部·戈》引《淮南子·览冥训》),都是戈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那个时代的常用兵器,戈获得了兵器的代表和武力的象征的资格,成了造字过程中的常用部件。比如臧,本义指用作奴隶的战俘。甲骨文中为会意字,作 ,右边是戈,左边是臣(臣是奴隶的意思),远古时代武力俘获、强迫劳动的史实在这里得到了印证。另有一种说法认为臧的本义是善,准此,臧字形体说明的是臣在戈的威胁下才会听话从善,这暴露了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戒字甲骨文作 ,金文作 ,皆象双手持戈,这是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的姿势,表示防备、戒备。古人为这个意思造字以戈作为构形部件,体现了戈在当时诸多兵器中的重要地位。同样可以体现这个意思的,还可以举出战、或、戢、戡、戎等字。还有 一些从戈的字,今天就现代汉字已难以辨认。比如“何”,甲骨文作 ,象肩上扛着戈,表示背、扛的意思(这个词后来用“荷”字表示)。可扛的东西多种多样,此处独独用戈,原因是大军荷戈南征北战,人们心目中常见且典型的被扛物非戈莫属。另有一些从戈的字,后来被假借字取代,今天自然也看不到了。《诗·小雅·小旻》:“不敢暴虎,不敢冯河。”暴是假借字,本字即甲骨文里的 ,从戈从虎,表示持戈搏虎。这个字后来又写作虣。“不敢暴虎”是说不敢徒步(不乘车)猎取老虎。


图一 戈


砍斫兵器。刀属于这类兵器。原始的图形文字刀写作 ,恰象一把砍刀;甲骨文作 ,宽宽的刀刃简化为一条线,但刀刃的下缘和刀把仍得以保留,所以据字形仍可以想象这把弯刀的形状。无论作为生产工具还是作为兵器,刀都属于基本成员,所以刀作为义符构成的字特别多,《汉语大字典》刀部字多达507个,如切、初、削、劈、刑、刖、刺。这类字大都表示一个跟刀有关的动词义。比如分,这是个会意字,一个物体离为两半,刀居其中,表示分开的意思。再比如刊,这是个形声字,本义是砍削,删削。古人在竹简或木牍上写字,字写错了就用刀削掉,所以成语“不刊之论”指的是不能改动或不可磨灭的言论。有些字何以从刀,今天看来不易理解,这就需要追本溯源。比如入场券的券,一张小纸条跟刀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券的本义是用于买卖或债务的契据,券用竹片或木板制成,字写在上面,刀劈两半,双方各执其一。券字从刀,十分合理。砍斫类兵器中的另一个重要类别是斧钺。从历史上看,将士执斧钺冲锋陷阵似不多见,梁山好汉李逵手使双斧,砍得官军人仰马翻,也不知有几分可信。其实,在远古时代,斧钺远比后代地位重要,表示斧钺的字相当多即是证明。先说斧子。《诗·豳风·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这表明斧子是用作兵器的。从字形看,这种兵器是从斫木工具发展而来的。斧是形声字,从斤,父声。(早期甲骨文斧字作 ,是象形字)斤字甲骨文作 ,是个象形字, 是斤刃的侧视图,斤刃走向与斤柄走向是交叉的,可知斤即后来的锛子。斧字从斤,表明斧与斤同属于斫木工具。孟子说:“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恰好说明斧斤在伐木时相互依赖:斧子用以砍倒大树,斤用以斫掉树权、树皮。远古时代,生产工具常用作兵器,斧字就能说明这一点。后代所谓长柯斧、凤头斧、月牙斧等,则已变成专门用于军事的兵器了。与斧子不同,钺一开始可能就是作为兵器(包括用于狩猎)出现的。钺的实物今天已不易见到,但是丰富的文字资料仍然可以使我们获得有关钺的详赡知识。钺字本作戉,甲骨文作 ,金文作 ,皆象刃部呈弧形的长柄大斧。中国历史上曾发生过有名的戊戌变法。戊戌指1898年,用的是干支纪年法。戊是天干第五位,戌是地支第十一位。就字形而言,戊、戌表示的都是斧钺类兵器。戊字甲骨文作, , 金文作,字如其形。与钺不同的是戊的刃部呈内弧形。金文戊字另有作 的,大概是字形的讹变。 戌字甲骨文作, , ,, 金文作 ,看来这是一种刃部平直的长柄大斧。戚字所表示的也属于斧钺类兵器。 甲骨文戚字写作, ,,,象是两侧有齿牙的长柄大斧。《山海经·海外西经》里有这样一则故事:“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一个掉了脑袋的人,手中挥舞着这样一柄两侧有齿牙的咄咄逼人的大斧,确实很能体现他常在的猛志。(晋·陶渊明《读山海经》:“刑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我字在卜辞中就是用作第一人称代词的,不过这显然是假借用法。甲骨文我字作,,象一种刃部有齿牙的长柄大斧。陕西省博物馆珍藏着一个西周时期的我(见图二),其形状与我字的甲骨文写法是十分相像的。上述表示斧钺的字,在古文字和隶书楷书中都能发现其踪影,另有一些表示斧钺的字则仅存于古文字。例如,甲骨文中有这样一些形体: 、、、、、。于省吾先生认为这表示一种特殊的斧钺。这种斧钺的刃部呈弧形,刃部两端的尖角向上卷曲环抱,字形中的两点,就表示这种环抱所形成的两个孔(没有两点的是省文)。有些关于兵器的论著,讲到斧钺形制时只说样式相同,大小有别。如果研习了这批古文字材料,就不会只作如此简单的论述了。斧钺类兵器兴盛一时,随之而来的是其笨拙不灵活的弱点的暴露而渐渐受到冷落。不过,斧钺(见图三)作为仪仗的威风以及用于刑杀的干净利索又使其获得了新的用场,那就是作为权力的标志和刑具。古书上多有遣将征伐授斧钺的记载。《史记·殷本纪》载有这样一段史实:周文王献给商纣王一片土地以求废除炮烙之刑,纣王答应了,并授给文王弓矢斧钺,表明文王具有征伐的权力。《三国志·吴书·陆逊传》说,孙权拜陆逊为大都督,授予黄钺(用黄金装饰的钺)。使其率军迎击曹休的进犯。斧钺的这种象征性意义在文字假借和形体构成上也有充分体现。 比如,甲骨文中商王的自称除了王之外,还有我,等。我们相信,殷商时代与第一人称代词音同或音近的字一定不止一个,独独选用我字,是因为“我”是斧钺类兵器,象征权力。同样,为王字另造的“”以“我”作为构件,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暴君独断专行、暴殄生灵,当然只有靠斧钺维持其反动统治了。他们借用“我”字,别出心裁地生造“”字,等于是在昭告臣民:我自有斧钺护卫,我自有权力在手。这反映了统治阶级试图以武力恫吓百姓以期世代作威作福的蛮横卑怯心理。再比如,威字金文作,本义是婆母。字形是会意字,从女从戌,戌是一种斧钺,在此象征权威。在那样的社会里,女人而有权威者,自然只能是婆母。与威形成对比的是戍字。甲骨文戍字作 ,会意字,从人从戈,两个义符的相互位置关系及各自的意思与威字的形体构成是平行的,但是字义与威字不平行。《说文》:“戍,守边也。”并不表示公爹、首领或国王一类的意思。与戍字的对比使我们进一步相信威字的构成确实体现了斧钺象征权威的事实。


图二 西周时期的我


图三 商代亚醜铜钺(山东盖都出土)


刺击兵器。矛、枪、匕首属于这类兵器。矛字金文作,象没有安柄的矛头,右侧的圈,表示设在矛头侧面的环孔——将矛头紧绑于矛柄时用来穿绳子,这可从出土的吴王夫差矛等出土实物中得到证明。(见图四)矛的种类很多,这在文字系统中有充分反映,不过其反映方式不同于斧钺类兵器多用独体象形字的做法,表示矛类兵器的文字多为形声字,《汉语大字典》收有这类形声字约七十个,例如:䂆、��、��、��、矠、䂌、䂉、��、、槊、、��、鈗、镩。这些形声字虽不及象形字直观具体,但它们或从矛以示归属,或从金、木以示制造材料,更有声符显示词源意义,还是能为了解这些字所表示的实物提供一些启发的。 比如古人说曹氏父子“横槊赋诗”,槊字亦作��、矟,可知这是说曹操曹丕父子往往是在马背上手持木柄长矛(即于戎马倥偬之间)进行诗歌创作的。继矛之后成为主要刺击兵器的是枪。关于枪的形制及性能,字形本身能给我们不少启发,枪是形声字,声符“仓”属于古音阳部清母,我们发现,发这个音的一些字有一个共同的语义特征,即冲撞,例如,抢(音qiang),本义是冲撞。《战国策·魏策四》:“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戗”也有冲撞义,如今天我们还可以说“戗风”。锵和玱皆为象声字(词),发声需有所冲撞,所以说它们跟冲撞也有关系。根据音近而义相类则可能同源的原则,我们说枪是一种冲撞(刺击)兵器是有道理的,枪字的义符是木,透露出制造枪的原材料。汉代服虔《通俗文》说:“剡(音yan,切削之义)木伤盗曰枪。”清人朱骏声援引《苍颉篇》,说枪是“木两头锐者也。”如此看来,枪指的是将竹木顶端削尖以刺击敌人的兵器,这是一种简易兵器,司马迁《史记》叙述陈胜吴广农民起义时说他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可见义军的兵器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这种枪。后来为了增加杀伤力,将枪头改进为短而尖的金属头。人们又借用“鎗”字以反映这种改进。(“鎗”的本义是钟声。人们借用它是因为字形以金为义符,这可以体现枪由金属制成的新特点。后来鎗字简化为枪。)现在说到匕首。我们知道,古兵器大都是从生产工具演化来的,但匕首例外,它从食器演化而来。“匕首”即匕之首。匕是一种食器,兼有刀和勺的功能,用以切割挑取食物。 匕字甲骨文作 ,象形,上端的封口表示匕的浅斗。匕的头部非常锐利,可以想见,席间若陡起风云,豪气十足的古人抓起匕权当武器是很顺手的。后来改进使之成为专用的短兵器,由于酷似匕的头(见图五),故名匕首。匕首携带方便,所以常派上特殊用场,著名刺客荆轲刺杀秦始皇时,就把匕首藏于地图卷的轴心。


图四 春秋时期,吴王夫差矛


斫刺兵器。戟是历史上最早兼具斫刺两种功能的兵器。从字形以线条作为基本构成方式的规律来看,戟这种兵器是很容易用一个独体象形字来表示的,然而在所见资料中,各种各样的戟字皆为会意字或形声字,都以戈作为偏旁。这表明最初的戟只是在戈的顶端装上一个矛头而已,在古人心目中,这仍是一种戈。金文中戟字另有一种写法作。这个字的构成比较复杂。字的左边是戈,可以说是义符。右下角是己,表示声音。右上角则是戟的象形,不过这个形体较为特别,由一竖三横构成,一竖表示柄及矛头,这是没有问题的,三横呢?所表示的是三个横刃。原来古人有意在戟上多加两个戈头,以增加杀伤力。字形所透露的信息得到了出土文物的印证,考古工作者曾发掘出西周薛师戟。(见图六)1978年在湖北随县发掘曾侯乙墓时还从随葬品中发现了一柄装有三把戈的戟。将戈和矛安装在 一起是制造戟的最原始的做法,这种制造方法直延续很久,但最晚到西周时期,横刃竖刃铸为一体的戟就出现了。不过由于受到材料和冶炼技术的制约而长时间未获普及,直到战国末期及秦汉时代,这种标准的戟才为一般士兵所有,古书中多有“持戟之士”、“持戟百万”之类的说法就是证明。戟兼具斫、刺两种功能,不过待其普及军中之时,刺比斫显得更重要些。这可以从戈衰矛盛的事实中得到旁证。从东汉许慎对戟字(《说文》作戟)的说解中也能得到启发。许慎说:“戟,有枝兵也。”(不是“有刺兵也”或“有刺戈也”)这反映出时人认为戟以竖刃为重的普遍心理。当然,戟以刺为主并不意味横刃不重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有个“撠”字,表示手臂在格斗时的动作:拳击和用肘侧击。这是个会意兼形声的字,从手从戟(戟亦声),表明人们是把手臂在格斗时的动作同戟的直刺横击功能联系在 一起的。格斗时以肘侧击是很厉害的 一着,拼杀时用横刃斫击也是可以致命的。总之,戟的“枝”(横刃)并非可有可无。其实岂只是枝,就连那个小枝(与枝方向相反的 一端)有时也会派上用场呢!这里有一个牵涉到小枝的极富戏剧性的故事。公元196年,刘备被袁术的大将纪灵的三万人马围困于小沛,吕布率 一千二百人马赶来营救,按照先礼后兵的惯例,吕布和纪灵相会在酒席宴上。席间,吕布让一门卫举戟立在营门正中,对纪灵等人说:各位看我的,一箭射中戟的小枝,各位就当解除包围;不中,则留下决一雌雄,在众目睽睽之下,吕布引弓劲射,正中小枝。纪灵等人为吕布高超的武艺所折服,连呼“将军天威也”,与吕布又欢饮一日之后引兵而去。现在说剑。在古兵器中,恐怕没有哪种兵器像剑这样不同寻常了。从春秋战国以至近代,剑 一直倍受人们偏爱。上至帝王将相,下至侠客雅士,随身携一柄长剑,乃是绵延两千余年的风尚。作为兵器,剑以其灵活自如的劈刺砍削,可使“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剑,又是权威的象征,凭一柄尚方宝剑即可调动千军万马,曾有多少人在上峰所赐宝剑的威慑下而被迫自刎身亡! 剑,又是装饰品,艺术品,就连闺阁裙衩,喜爱佩剑舞剑者,不也大有人在吗?纵览古籍,有关剑的记载评说、传闻趣事,可谓俯拾即是。要探讨中国文化,就不能不涉及剑。当然,这里只能对“剑”字的形体结构作点介绍。我们知道,早期表示兵器的字大都是不能显示该种兵器制作材料的独体象形字,即便是合体字,也很少有以“金”、“木”等作为形旁的(鈛、钺、楯等皆为后起字)。剑字是个例外。早期的剑字是以“金”作为义符的形声字或会意字,写作“鐱”、“釰”。 字形的这种构成反映了古人特别看重造剑材料是金属这一心理。实际情况可以对何以产生这种心理作出最好的解释。剑从产生之日起就是由金属制成的,这与其他兵器如戈,矛、钺、刀最初由石、骨制成是不同的。并且,由于剑体修长、承受冲撞力大,特别是剑为达官显宦喜爱佩带的兵器,所以古人尤为重视用什么样的金属材料来制造。《吴越春秋》讲述干将、莫邪夫妇造剑,说他们加上多种原料,最后又将头发指甲投入炉中才造出宝剑。这个传说反映了古人改进造剑材料的尝试和努力。根据对春秋时期一些铜剑的化验,发现制造剑体的材料是很有讲究的:刃部含锡量很高,这样可以使其坚硬而锋利;剑的中脊含锡量很低,有的还搀加较多的铅,使其坚韧不易折断。正因为造剑的材料如此讲究,所以今天看到的古兵器以剑最为精美,如在湖北江陵出土的越王勾践剑(见图七),发现时仍然寒光逼人,锋利无比。


图五 匕和匕首


图六 西周薛师戟


打击兵器。这是通过扑击以杀伤敌人的无刃兵器,如殳、杖、鞭、锏。杖棒是最原始最简易的打击兵器,斩断挺直的竹木即可制成,但其杀伤力毕竟有限,于是就有殳的出现。殳字甲骨文作、、、象手执殳。从字形看,殳的顶端粗大,中间还有刻痕。看来古人在截取竹木时有意把桠杈或竹节部分作为顶端,略加修整形成一个带棱的粗头,这样可以使其坚固不易劈裂,又能增加杀伤力。殳是易得且具一定威力的兵器,所以远古时代广泛用来装备军队。后来又将殳头改为有棱无刃的金属头,杀伤力更大了。《诗经·卫风·伯兮》是以妇人口气写成的著名诗篇,其中“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充分表达了这位妻子对丈夫担任大王马前卒的自豪感,而她丈夫手中所持,正是当时广泛用于军中的殳。贾谊《过秦论》说秦始皇“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所说“敲扑”,也是指殳一类的兵器。殳是秦人惯用的兵器,从近年出土的秦代实物看,有的殳全长竟达三米以上。可以想象,秦军横扫天下,万杆长殳林立,那是何等的威武雄壮啊!与殳相比,鞭(作为兵器的)、锏要短多了。今天所见的鞭子多为赶牲口的用具,鞭梢由皮革制成,故鞭字从革。这种皮鞭古已有之。《左传·宣公十五年》:“虽鞭之长,不及马腹。”《论语·述而》:“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作为兵器的鞭不同于此。它是一种用竹木或金属制成的呈脊椎状的刚直的短兵器,与皮革无关,所以字形本不从革。鞭字金文写作 、 (即“便”字),像用手持鞭击打人的背部。又有写作��的,其字从金,显示出鞭的制造材料。春秋时代吴国著名将领伍子胥发棺鞭击楚平王尸体三百下,所使用的,就是这种金属鞭。锏是鞭的变种,其字从金,可知由金属制成。锏是有四条棱的短兵器,随身携带方便。古人交战时,或长兵交叉,难以分解,一方出其不意地疾手掣锏,往往可置对方于死地,故有“杀手锏”这样的说法。


图七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青铜剑


抛射兵器。弓箭是古老的抛射兵器,上古典籍如《尚书》、《诗经》、《左传》,其中都有弓箭用于战争的记载。另据考古发现,弓箭出现于我国至少可以追溯到两万八千年以前。弓箭历史悠久而且在清以前的历代军事活动中地位重要,因此在汉字系统中就留下了许许多多的踪迹。弓字甲骨文作 、 ,皆为象形字,前者象是张上了弓弦,后者没有。古人知道弓也会疲软,不用时便取下弓弦,两个形体描绘出一张一弛两种状态。我们看到弓字上端还多出一笔,这表示弓上镶嵌的兽角,《诗经》中所说的“角弓”,指的就是这种弓,弓上嵌兽角,一来为了装饰,二来为了绑缚丝绳:丝绳分系弓角和箭尾,以便射出后将箭收回。箭在上古通常称矢,甲骨文矢字作 。由这幅维妙维肖的箭图可以看出,古箭的设计制作是相当科学的。箭的末端束有羽毛等物,这样可使箭在飞行中平稳不偏。箭的顶端是个尖头,这显然是附加在箭杆之上的,最初由石、骨、角、贝制成,后来多用金属,古人称之为镝、镞、匕等。箭头重于箭的其他部分,因此可以获得较大的初速度以至远,当然,箭头的主要作用是杀伤敌人。公元前516年三月,齐国跟鲁国交战,齐将子渊捷弯弓劲射鲁大夫声子,箭头擦过车辕仍射入声子盾牌达三寸之深。声子亦不示弱,只一箭,就射穿了套马的皮带进而射死了那匹战马(《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箭的威力主要通过箭头来实现,失去了箭头,其威力也就荡然无存了。孟子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同是射箭高手却各为其主的子濯孺子和庾公之斯相遇于战场,不巧,子濯孺子突然发病,无力持弓,心想必死无疑。没承想庾公之斯是他学生的学生,庾公之斯是个仁义之人,他不忍以其人射箭之道反害其人之身,但又迫于君命不可违,于是抽出四支箭,在车轮上磕掉了箭头,如数射向子濯孺子。这当然不会造成伤害,回去面见国君也可以有个交待了。(见《孟子·离娄下》。)与其他兵器相比,弓箭复杂而且历时长久,表现在文字里,一些原本与弓箭有关的字,后来看不出来了。例如,射字金文作 ,象箭在弦上、手持箭尾之形,表示射箭。 后来,象弓箭的部分讹变为形近的 (身),跟字义的联系就看不出来了。《说文》中有“䠶”字(即射的异体字),许慎认为从矢从身,从身之意是“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说解牵强附会。再比如函字,甲骨文作 ,象是盛箭的筒,函字的形体清楚地显示了它的本义。《史记·刺客列传》说“荆轲奉樊於期头函”去晋见秦王,“函”指木匣,与箭筒之义是有联系的。古代的信封是个薄木匣,所以信封亦得称函,后来改为纸信封仍有这个叫法,这涉及词义引申问题了。与函字同样表示箭筒的还有一个箙字,稍具文字学常识的人也会指出它是形声字,不过原先并非如此,在甲骨文中,箙字作 ,在金文中作 ,都是极典型的象形字。甲骨文中有一个与弓字形近的字,作 、 ,这是象形字。后来另造形声字“弹”。弹也是一种兵器,从初始字形看,这是一种发射弹丸的弓。汉刘向《说苑·善说》解释说:“弹之状如弓,而以竹为弦”。如此看来,弹是利用竹爿弹力发射弹丸的兵器。《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记载所谓古弹歌曰:“断竹续竹,飞土逐(肉)”。 指的正是这种兵器。古书上涉及到弹的另一著名的记载出自《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身为一国之君,却动用弹这种兵器滥射无辜的臣民,并以观看人们东躲西藏为乐事。怪不得这个无知无德的家伙即位第二年就给人杀死了呢。
防护兵器。在遥远的古代,人们就懂得使用盾牌铠甲了。不过,根据古文字考察,其形制和使用方式与后代有很大不同。后代的盾牌多为圆形、把柄内隐、将士执持以护身,而远古时代多为方形长方形、把柄外露、可以和戈固定在一起使用。这种种差异主要是根据古文字考察出来的,字甲骨文写作、、,金文作、,均为“画成其物,随体诘誳”(《说文·叙》)的象形字,细致地描绘出了古老盾牌的样式。商代金文中有个字写作,右手持戈,左手所持,正是一面方形盾牌。盾字金文作,据于省吾先生考察,这个字是会意兼形声,从人、 、 亦声。 象有把柄和涂上文采的盾牌。盾字跟目字原本没有关系。字形还能告诉我们古代将士使用盾牌的方式。上面列举了一系列表示古老盾牌的古文字形体,这些形体显示出盾牌的把柄是露在外面的,手持这样的盾柄不仅费力而且抵挡力弱,在乱军阵中是很难有所作为的,所以我们据此推测,盾牌最初可能只是用于遮挡远距离射来的箭,双手执持或干脆扣在头上,其情形类似后来《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的一段描写:“(袁)绍射营中,矢如雨下,行者皆蒙楯,众大惧。”为了适应于短兵相接,使用盾牌越来越显得必要,而笨重的、把柄在外的盾牌和长长的戈决非单臂所能胜任,于是古人创造性地将戈盾固定在一起,攻守两用,便于肉搏。这种分析,既非臆测,亦非凭借文献记载,而是依据古文字形体所作出的判断。甲骨文有个字作、、 、这是象形字,正是对盾缚于戈之中部的形象描绘。双手执持这样一件兵器,既可进行攻击,刀箭袭来时又可捍蔽身体,这在当时大概称得上是一种多功能的先进兵器吧!
从汉字看兵器的发展
随着战争的日趋激烈和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精良兵器的要求变得越来越迫切和现实。以春秋战国时代为例,当时出现了弓人、矢人、庐人、车人、函人、冶氏、桃氏等多种技术人员,他们竞相进行兵器的研制,制造出了大大优于前代的各式兵器。如吴地的剑、鲁地的刀、楚地的弩,都是天下闻名的,像公输盘、于将、莫邪这些兵器制造专家,至今仍时常被人们提起。兵器的发展在汉字系统中有多种多样的反映,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汉字反映兵器发展一个最直接的方面是根据其字出现的先后断定该兵器产生的早晚。一般来说,某种兵器与表示该兵器的文字总是一先一后相继产生的,因此,按照时间先后排列这类汉字,就可以勾画出兵器产生的顺序。比如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了戈、斧、戉(钺)、戊、戌、戚、我、弓、矢、盾、甲等字,表明这些兵器的产生不会晚于殷商时代。另一些字,如戟、剑、弩等,不见于甲骨文而见于周代金文、玺印文字,也等于告诉了我们这些兵器的产生年代。秦汉以后,有关各类兵器的字成倍增长,如前面提到的有关矛的字大部分就是这时产生的。这些虽不能说明武库中添了新种类,但却可以说明各类兵器在形制样式上所得到的长足发展。以某字的产生作为该兵器产生的标志是比较可信的,据此可以消除一些误解。例如,鎲钯是一种多刃兵器(见图八),杀敌时可以扩大打击面,御敌时可以挡架对方的兵器,被认为是一种较为先进的兵器,明代茅元仪《武备志》认为创始于明代,这是不可信的。甲骨文中有个字作 (后来演变成“癸”),正象一件多刃兵器,可知鎲钯类兵器早在殷商时代就已出现。之所以长时间未获发展,是因为它笨重、不灵活,不及矛枪锋利。这些弱点,从字形也显而易见。根据文字出现的早晚断定某种兵器的产生年代也有其复杂性,这主要是由字形辨认方面的困难造成的。这里有个例子。胄字最早见于周代金文,作 ,上面象头盔,下面的“目”代表头颅,本义指战斗中防护用的头盔。甲字在殷商甲骨文中即已出现,用于卜辞指护身的铠甲。如此看来,在我国历史上,护身之甲似乎早于护首之甲。这于情理不符。我们知道,头是人体的要害,担心受攻击时人们最先想到的是要保护自己的头,成语“抱头鼠窜”就能说明这一点。而且,远古时代的兵器以斧钺戈为主,最易受攻击的部位就是头。古人要制造防护之甲,首先应该用于头部。这一推测得到了古文字材料的证明。 甲字在商周金文中作 ,甲骨文作田 。单就这个形体而言,所指是什么难以确定,所以产生了许多说解。汉代许慎认为指草木萌芽时所戴的种子外皮。清人俞樾认为指鱼鳞(郭沫若亦主此说)。于省吾联系其他字形对此作出了正确的解释。商代金文中有个字作 ,这是对全副武装的武士的形象描绘。 他一手持戈,一手持盾。其头部正象戴头盔之形,与商周金文中甲字的写法完全一致,与甲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也是一致的——外廓呈方形是为了便于锲刻。由此可知甲字本来就象头盔之形。前面我们曾提到周代金文中的胄字,这个字不见于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但有其痕迹存在。克字甲骨文作 ,这个字的上半部分与胄字金文写法的上半部分是相通的。近人罗振玉认为克字“象人戴胄形”。明确了甲字、克字在商代文字中的所指,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最早出现的是头盔,护身的铠甲是后来才产生的。就甲字来说,它是个象形字,最初指头盔,后来头盔另有“胄”的叫法,同时人们又发明了护身的铠甲,于是甲的字义就发生了转移。汉字系统反映兵器产生的年代还有另外一条规律,这就是:独体象形字所表示的兵器多产生于远古时代,合体字所表示的兵器多产生于周代以后。文字造形的这种分别既是客观事物所决定的,又体现了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远古时代,兵器简易,人们可以用简单的几笔描形状物,创造出象形程度较高的文字,如矛、刀、殳等。及至后代,兵器日趋繁多复杂,画成其物已感困难,象形造字更是不可能,因为即使能够把复杂的兵器描绘得极其逼真,同造字必须符合已有的结构规律的要求也是矛盾的。但是,与此同时,人们的认识能力在不断提高,纷繁的兵器系统自有其内在联系,于是就用形符标志类别、声符表示读音的方法创造出大量合体字。比如铍、铠、铩、铳、戭等字就是这样造出来的。再比如,汉代产生了一种大型战船,上下两层,四周围有木板以防敌人攻击。由于与牢槛有相似处,所以称之为“檻”(“檻”产生了一个引申义)。后来古人注意到,这种新事物毕竟是一种船,于是改“檻”字的“木”旁儿为“舟”旁儿,创制出“艦”(今简化为“舰”)这个新的合体字。创制独体字和合体字以表示新产生的兵器是古人的做法,到了近代现代,人们主要采用扩大字的使用范围(词义引申)和字的组合(构成合成词)的办法。例如,用表示一种刺击兵器的“枪”来表示一种新生的发射子弹的火器;组合“导”和“弹”二字以表示一种装有弹头和动力装置并能制导的高速飞行武器。这种情形涉及到字的使用,而跟造字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图八 明清时代的鎲钯


汉字反映兵器发展的另一个方面是义符体现出来的兵器制造材料的变化。尽人皆知,制造材料对以攻防为目的兵器来说可谓至关重要,无论是多好的设计,如果没有适当的材料,一切就都是空话。一部古代中国的兵器发展史,可以说就是一部制造材料的发展史。远古时代,兵器多由竹木骨石贝制成,强度不够,威力有限,后来多改用金属制造,汉字系统予以反映,表现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由于材料更新而产生的新词造字。如车用于战争由来已久,车这个字也很古老。后来为使兵车坚固以增强战斗力,人们用金属进行了加固。语言中随之产生了一个新词,其字作钯。这是个形声字,从金、巴声,反映了兵车制造材料的变化。以后又考虑到字形表示客观事物不够明确,字又写作��。弩最初用竹木制成,后于制造中取用金属,性能亦有所提高,语言中产生了新词,其字作��。另一种情况是很多字增加或改用金字旁。例如戉—钺 、戈—鈛、斧—��、斤—釿、刀—釖、矛—��、矢—鉃、鞪—鍪。这些字里大部分从“金”的写法未获通行,但它们系统地反映了兵器制造材料由非金属到金属的转变。当然,从文字资料来看,有许多表示兵器的字并没有这种形符的增加或改变。这一方面是因为不做这种变动并不妨碍文字表词的功能。另 一方面是因为在实际上,某些兵器并没有这种制造材料的变化,表示它们的汉字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形符的改变了。这里有个例子。盾牌发明既久,延续时间也很长,但一直没有普遍改用金属材料。《尚书·武成》:“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杵字通橹,指盾。能在血水中浮起的盾不会是由金属制成的。到了后来,盾字又写作楯,以木为形符,可见盾仍是木制的。金属制盾固然坚固,但过于沉重反而容易成为累赘,所以未获普及。在这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是不会产生“鍎” 一类的写法的。(《玉篇》和《集韵》中的鍎字读tu,不指盾牌。)在兵器的诸多制造材料中还有一种重要的材料,这就是皮革。皮革古称革或韦,因此,表示由皮革制成的防护兵器和兵器的辅助性物品的字多以革、韦作为形符。头盔古称胄,因为可以用皮革制成,所以又写作䩜。 随身携带的箭筒古代除称函以外,还用别的词表示,其字作靫、,都是以革为形符的形声字。 刀剑容易碰损或生锈,弓弩变潮或曝晒后容易变形,于是古人用皮制器物进行保护。表示这类器物的词很多,字多从革、韦,如鞘、、鞞、、、韬、鞬、䪅、韣、
另外,汉字还能透露兵器形制性能发展的信息。据《后汉书·袁绍传》记载,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被袁绍包围。袁军在围外起土山望楼,居高临下向围中射箭,曹营中人人提心吊胆,以至于过往行走都要蒙上盾牌。为了摆脱困境,曹军制造了一种抛掷石块的装置,击毁了望楼,反使袁军惊慌失措。曹军创造的这种兵器后来被称为抛车。抛字从手从尢(即尤,本义指长有赘肬的手)从力,表示双手用力将物体抛掷出去。曹军这种兵器的特点是用杠杆栓上绳子将石块投掷出去,是一种“抛”的行为,故得以称抛车或抛。又因为这是一种发射石块的兵器,所以又写作砲、礮。中国象棋形成于古代,因此隔子杀敌的那个棋子也写作砲。延用至今。宋人发明了火药,随之创造出用火药发射铁弹丸的炮。这时的炮与石头已彻底脱离关系,于是砲字的石字旁换成了火字旁。抛、砲、礮、炮写法的变化,正是炮之发展的真实记录。古人守城时有一种常见的御敌手段,这就是用木石打击来犯之敌。《三国志·魏书·刘馥传》叙述刘馥在合肥备战的做法就是“高为城垒,多积木石”。《三国志》中还多有“木石及矢雨下”的记载。守城时使用的无疑是大块的石头和粗重的木头,推下去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与天空打雷相仿,于是称这种木石为雷。《周礼·秋官·职金》:“凡国有大故而用金石,则掌其令。”郑玄注:“用金石者,做枪雷椎橔之属。”这种雷由石头木头制成,因此字又作礧、礌、檑。《后汉书·杜笃传》:“一卒举礧,千夫沉滞。”北周庚信《咏怀》第二十七首:“罗梁犹下礌,杨排久飞灰。”《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十一年》:“立战棚,具礮檑,造器备,严警逻。”火药发明以后,礌(檑)的制造方法发生了变化,人们将火药填入凿空的木石或坛罐,守城时向下抛掷或用绳索沿城墙吊下,通过爆炸以杀伤敌人。这种兵器与传统的礌 (檑)已有很大区别,木石作为制造材料也已不甚重要,特别是后来多采用金属外壳,根本就不需要木石了,于是人们索性去掉石字旁和木字旁,仍然写作雷。如震天雷、手雷、地雷、水雷、鱼雷。根据字形考察兵器发展是有效的,但不能简单从事。比如有人解释手榴弹一词中有个从木的榴字是因为手榴弹有木柄,就是因为简单化而造成的曲解。事实是这样的:明代发明了一种用手投掷或置于路旁待敌人碰撞时爆发的炸弹,因外形酷似石榴而内部除火药外还有像石榴子的铁砂石块,故称石榴炮。后来,人们借鉴西洋兵器不断进行改进或直接引进。用手投掷的叫手榴弹,用步枪射出的叫枪榴弹,用大炮射出的叫榴霰弹(亦称开花弹),发射这种弹头的大炮叫榴弹炮。经过考察可知,手榴弹有木柄,跟手榴弹一词中的榴字以木为形符没有任何关系。
2.汉字与战伐攻守
像对待其他社会现象、自然现象一样,古人很早就开始对频仍而残酷的战争进行观察思索了。由这种观察思索所形成的社会观念,在汉字系统中同样得到了多种多样的反映。
汉字里的战争观
战争是势不两立的双方相互斗争的最高形式,其目的是“你死我活”。这种认识今天看来不足为奇,而在古代却并非尽人皆知。公元前638年,宋襄公率军在泓水与楚人交战。在抢先占领了有利地形的情况下,他坚持不攻击正在渡河、尚未摆好阵势的楚军,还要求宋军不攻击受了伤的敌人、不捕捉年迈的敌兵。结果招致惨败,自己也伤了大腿。宋襄公这种迂腐的见解理所当然地受到唾弃。世人普遍的看法是兵戎相见的双方没有仁义可言。如春秋时代晋国的解张就曾说过:“擐甲执兵,固即死也。”(《左传·成公二年》)对战争的残酷性就有充分的认识。汉字对这种普遍的战争观是有所反映的。比如“敞(敌)”字,本义是仇敌、敌人。属于形声字,从攴,啻声。攴指兵器,在此象征战争。敌字的形体表明:所谓敌人,就是可以用战争消灭掉的人;相互为敌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双方处于对立的战争状态。显示这同一观念的还有或、国等字。许慎根据小篆作出解释:“或,邦也。从□,从戈以守一。一,地也。”(《说文· 戈部》)或字的本义指国家,后来因借用为虚词,于是另造“國”字表示本义。阶级社会中的国家,是统治集团镇压被统治者的机器,是保证统治集团的利益不受其他统治集团侵夺的工具。古人为这样 一个概念造字,使用表示兵器、象征战争的戈字,使用表示城池防线、与战争关系密切的口(读wei)字,这显示出在古人心目中,战争与国家是紧密相连的;国家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以巩固自己的统治,掠夺别国或抵御别国的掠夺,最根本的手段就是进行战争。历史上的国家无 一不是如此。公元前六世纪末叶,郑国 一些百姓铤而走险,聚集在今开封以西 一带为“盗”,执政官大叔依照子产“宽”、“猛”的告诫,发兵围剿,斩尽杀绝。秦始皇吞并六国建立统 一国家,最根本的手段也是发动战争。在完成统 一大业之后,正如贾谊《过秦论》所说,秦始皇的做法是“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隳名城”意味着去掉了或字里的“囗”,“销锋鍉”意味着去掉了或字里的“戈”,“囗”、“戈”皆毁,“或”(國)将安存?真乃防止六国复辟的万全之策!秦始皇的所做所为印证了或字所蕴含的文化意义。
慎战。《老子· 三十》:“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足见战争对社会生产的破坏之大。正因如此,世人对战争所持的态度是谨慎的。《老子· 三十 一》:“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太平御览》卷 二七○引《司马兵法》:“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去战,虽战可恃也。”孟子谈到天子如何对待诸侯的非臣行为时说:“ 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 三不朝,则六师移之。”(《孟子·告子下》)这些都反映了古人以战争为禁止战争的手段、即使迫不得已发动战争,也应师出有名先礼后兵的慎战心理。这种心理在汉字的形体构成上得到了体现。《左传·宣公十二 年》:“夫文,止戈为武。”意思是说,武字构成的道理在于:能够制止战争就是武,所以武字从止从戈。古人的这 一探讨是可贵的,但是还不够正确。武字从戈从止,戈指兵器,这些古人都说对了。但“止”在这个会意字中显示的并非制止义,而是本义,即脚(止字在甲骨文中作 ),象征行走。 无论是出征交战还是巡逻演练都需要荷戈行走,因此,为表示示威、威武之义而合戈、止二形以成武字,的确是合情合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有兵器有军队并不 一定要投入战争,荷戈行走,兵临城下,做做样子以威慑对方,可能求得不战而胜,武字的构成正是古人慎战心理及做法的写照。公元前656年,以齐桓公为统帅的八国联军进攻楚国。趁楚大夫屈完造访之机,齐桓公陈列诸侯之师让屈完观看,并威胁说:“以此众战,谁能御之! 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左传·僖公四年》)不只是古人,今人亦多有类似做法。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形,某地出现危机,接着便有大批军队涌入集结、演习操练,使用威慑力进行恫吓,以求不费一弹一卒制止危机。这些都与武字构形所体现的意义相通。现在说诛字。《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诛是杀伐之义。联系到诛字以“言”为义符,本义为指责、谴责的事实,可以推知诛的杀伐义应该更侧重于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用声讨迫使对方屈服,武力作为备用的后续手段,其适用对象应该只涉及君王之于叛逆、正义之于非正义。对于诛的这 一特点,古人是有认识的,荀子就曾说过“王者有诛而无战”。(《荀子·议兵》)当然,诛毕竟有武力介入,与其本义“谴责”明显有别,于是另造戈为义符的㦵字,以显示杀伐这 一行为的主要特征。从语言角度看,诛、㦵表示的是同 一个词,而在文字上,人们为这个词创制从言和从戈两种写法,正是古人使用两种手段打击敌人的体现: 一手是口诛笔伐,一手是干戈相加。并且,从文字发展来看,诛字在先,㦵字在后,这又是谴责在先、动武在后的事实的反映。这些都表现出古人对战争所持的谨慎态度。前面提到了齐桓公伐楚。在那次行动中,齐桓公占有兵力上的优势,但他并未轻易开战,他首先做的是罗列声讨楚国的罪状。战争最终也没打起来。
汉字里的残暴
古人对战争的谨慎态度并不能改变实战中的残酷。相反,由于那时交战是短兵相接,而且有虐杀俘虏、杀人祭祀的野蛮习俗,因此更具血腥气。
激烈而残暴的攻杀。 殷商卜辞中有这样的记载:“千人”,“允戈伐 二千六百五十六人。”杀人数以千计。孟子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这些都说明了古代战争杀戮的残酷。屈原的《国殇》虽说是赞美为国捐躯之士的,然而,诗中所描绘的若云之敌、若雨之矢,以及“严杀尽兮弃原野”的悲惨景象,仍不由使人产生恐怖之感。古文献的记载描述之外,古文字中也能看到刀光剑影、腥风血雨!门字甲骨文写作,象是两个人出手相搏,打得难解难分。 门字是两手相搏,无独有偶,汉字中还有两戈相搏的!这个字就是戔。宋代陈彭年《广韵》解释说:“戔,伤也。二戈叠加有贼伤之象。 通作残。”甲骨文显示得更加明确,字形作 ,从正反两戈相对,当表杀伤之义。 卜辞中多有“戔方”的说法,意思就是重创方这个部族。 还有 一个与戋字形、义都相近的字,这就是 (不同于)。此字甲骨文写作、,其构形之意尚不能完全明了,但字形从戈,定与战事有关。在卜辞中,这个字经常用在表征伐行为的动词后面,表示征伐行动的结果,这是从战争给对方造成伤亡和损失的角度说的。如“羌方”、“基方”,都是这个意思。甲骨文中疾字作,象是一支箭正中人的腋下。要害之处遭受攻击,没有疾患才怪呢! 不过相比而言,这还算轻的。寇字金文作,象是人入房屋,手执兵器打人头部(中间的“元”是头的意思)。更有甚者,伐字甲骨文写作 ,戈刃砍斫脖颈,此人必死无疑;杀字甲骨文作,在人的下面加了一个被剁的符号,看来杀人并非一刀两刀才结果性命的,真是残暴之至。在古书中,我们常能看到有关攻破城池、屠杀所有军民的记载,汉字对此也有反映。歼字甲骨文写作,这是会意字,从二人,从戈。二人(表示很多人)成了戈刃的牺牲品,正所谓斩尽杀绝。殄字的古文作,清代学者王筠在《说文释例》中解释说:“殄之古文,盖从到(倒)人,以会‘靡有孑遗’之意。”意思是说,殄字古文象是一个颠倒的人,表示把人打翻在地,一个不剩地统统杀死。古人造字引入人体、兵戈以表示攻杀,仍嫌不能尽意,于是斑斑血迹也跃然纸上。创字金文作,刀身两侧各有一大滴鲜血。刺字甲骨文写作,象一种多刃兵器的刃部沾满了鲜血。我们翻阅古白话小说的插图时,常常在刀起头落处看到有似沙粒的斑斑点点,所描绘的正是滴滴坠落的鲜血。文字和图画反映了血淋淋的攻杀这同一个事实。
血腥的邀功请赏。你死我活的拚杀之后,对于胜者来说,事情并没有完结,大量字形材料生动地说明了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取”字甲骨文作,象一只手攥着一只耳朵。割取耳朵,目的是战后论功行赏时有个凭证。《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耈,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意思是说即使是敌方年迈的士兵,也要杀死割下他的耳朵。可见杀敌取耳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表示这同一行为还有另外一个词,初文是会意字,甲骨文作,象以戈取耳。(这个字于省吾隶定为“”,与“职”的异体字“聀”是不同的)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形声字“聝”。许慎解释说:“聝,军战断耳也。”可见聀、聝同义。除此以外,我们在古文献中还能看到另一个字,作“馘”。《诗·大雅·皇矣》:“执讯连连,攸馘安安。”《毛传》:“馘,获也。不服者杀而献其左耳曰馘。”《诗·鲁颂·泮水》:“矫矫虎臣,在泮献馘。”《郑笺》:“馘,所格者之左耳。”按照《毛传》和《郑笺》,馘字与聝字应该是表示同一个词的不同写法,《说文》正是这样处理的。毛亨、郑玄和许慎都是大学问家,他们的意见当然是要重视的,不过我们觉得,馘字从首,这表明其所指还应当包括杀敌割取首级,否则字形没必要改从耳为从首。一般说来,杀敌士卒,割耳请功;杀敌将领,割头请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先轸)免胄入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面如生。”这段话隐含着这样一个意思:狄人杀死晋国将领先轸之后又割走了他的头颅。杀死对方首领并割取头颅,这在当时中原各国同狄人之间是很普遍的。据《谷梁传·文公十一年》和《左传·文公十一年》记载,公元前616年,长狄(狄人身材高大的一支)三兄弟率兵进犯中原国家,其中老大侨如被齐国叔孙得臣射中眼睛而成了俘虏。叔孙得臣等人“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这是说,割下侨如的头颅装进车厢往回运;侨如身材高大,头颅自然不会小,以至于头颅在车厢而眉毛却露在车栏杆外面。割取头颅主要是为了请功。《战国策 ·赵策三》:“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当时的秦国就十分崇尚斩首之功。根据《史记》裴骃集解引《汉书》,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明确规定,斩获敌人一个首级赐爵一级,爵名是公士;斩首二,赐爵上造……斩首十九,赐爵关内侯;斩首二十,赐爵彻侯。这个规定很实在,十分诱人,无怪乎将士们奋勇杀敌并且疯抢首级了。公元前202年,楚霸王项羽在乌江(今安徽省和县东北)自刎而死,汉将王翳取项羽首级之后,其余的汉军将士又争抢项王的四肢和身体,以至“相杀者数十人”(《史记·项羽本纪》)真是抢疯了。杀敌取耳或首级,当然主要是为了便于论功行赏,不过同时也还有威慑敌方和炫耀武功的用意。项羽死后,楚地皆降,唯有鲁地强攻不下,刘邦着人将项羽首级出示给鲁地父老,鲁人立刻归降。《左传·宣公十二年》:“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 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堆积尸体以成京观,其中肯定会有所割敌人之首的。在出土的唐三彩作品中,凯旋的战马往往驮着若干鲜血淋漓的人头,这是对割取敌首以炫耀武功的艺术再现。既然首级可用来炫耀武功邀功请赏,那么免不了就有弄虚作假、甚至割自己人头颅以达目的的。这方面最歹毒的恐怕莫过于董卓了。《三国志·魏书·董卓传》:“(董卓)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入开阳城门,焚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取、、聝、馘诸字反映了多么骇人听闻的事实啊!
俘虏的悲惨遭遇。战死沙场实可哀痛,生擒被俘也并不幸运。从古文字中可以看到,俘虏被强力制服,有的绳捆索绑,有的戴着械具,任人摆布如同猎获的禽兽。��字甲骨文作,从手持人,压制敌人使之跪下的形状。“鬱”字(今简化作郁)甲骨文作,从林从夸。字象是一个人趴伏在地,另一个人踩踏他的脊背,表示俘获敌人。这个字从林,因为事情发生在野外。��字和鬱字所反映的,都是用强制手段使敌人成为俘虏的情形。俘虏逮住了,还要防止逃亡,于是使用绳索械具。係字(汉字简化时并入系字)甲骨文作,象用绳索捆住了脖颈。执字甲骨文作,象是给俘虏加上了刑具。“報”字从幸从��,幸像戴在手上的械具,��字刚才讲过了,象是以手捕人之状。会合这样两个形体以成“報”字,所表示的,应该是捕捉敌人并给他戴上械具这样一个全过程。羌是殷朝主要敌人之一,卜辞中有关同羌人交战、俘获杀戮羌人的记载俯拾即是。羌字甲骨文作 ,象一个长着羊犄角的人。如此写法,反映了羌人以牧羊为生的生产方式(《说文》:“羌,西戎牧羊人也”)。 羌字甲骨文又作、, 象用绳索捆绑羌人之形。这正是交战时捆绑羌人俘虏的真实写照。 与羌字相似,甲骨文中还有一个字作 ,虎头而人身,指的是与商朝为敌的另一个方国。商朝经常与这个方国交战,杀戮甚多,俘虏了还要戴上枷锁。甲骨文中有个字作 ,正象给这个方国的人戴上枷锁之形。捕捉到的俘虏,最初像对待猎物 一样将其吃掉。后来,活人不吃俘虏了,就让死人来吃,这就是杀死俘虏用以祭祀。俎字甲骨文作 ,近人罗振玉认为“象置肉于且上之形”。这是将人或牲畜放置几案以祭祀的情形。有一条卜辞是这样说的:“己未,俎于,羌三,卯十牛。”卯是杀的意思。这次用于祭祀的三个羌人,很可能就是战斗中捕获的俘虏。烄字甲骨文作 ,从人在火上。这表示处置俘虏的 一种方式:祭祀时将俘虏烧死以祈雨。这种习俗延续很久,不过这时统治者认识到人力的宝贵,所以只烧巫祝和有残疾的人。《左传·僖公二十 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礼记·檀弓》:“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焉,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尪指 一种有残疾的人。 俘虏被杀以祭,有时仅仅是献上鲜血。甲骨文当中,有个字写作 、等形,象是几案上陈列着鲜血。 这个字后来作“��”,许慎解释说:“��,以血有所刏涂祭也。”奉献鲜血给神明和祖先后来演变为在祭祀典礼中用鲜血涂抹祭器,这当然仍要断送俘虏的性命。《左传·僖公三十 三年》:“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衅鼓”意为杀人以血涂鼓。又《成公三年》:“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这说明春秋时代仍盛行杀死俘虏以血涂抹祭器的做法。古人 一直把祭祀当作大事(《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所以为此掉脑袋的俘虏也就特别多。甲骨文中有个字写作 、 、、 等形,皆象用斧钺砍掉头颅。 仔细观察这几个字形还可发现,这些被砍头的人是反缚双手的,(第三个带有斑斑血迹的除外)他们的身份可能就是俘虏。在商朝墓葬及废墟发掘中,曾发现过整坑的人头和整坑的人身,这恰好印证了字形所反映的事实。随着生产力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日益增加,人们处置俘虏的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俘虏不再被全部杀死,而是活着保留下来作为奴隶。从文字形体显示出来的信息可知,最初幸免于死的俘虏多为儿童和妇女。因为这些人较易屈从,不大会对占有者构成威胁。孚是俘的本字,本义为俘虏。甲骨文作,从又从子,表示用手制服小孩子。看来孚字最初表示的是少年俘虏。在古文字材料中,用强制手段迫使敌人屈服的字体是相当多的,独有孚字后代变成了俘虏的通称,而后代俘虏中的大多数 一般是可以免于杀戮的,由此追本溯源,可以推知不杀俘虏是由少年俘虏开始的。当然,占有者不会白白养活他们,被奴役是少年俘虏的唯一出路。甲骨文孙字作,金文作 ,皆象用绳索牵系儿童,表示象驱使牲畜那样强迫少年俘虏为占有者劳动。奚字在古文字中另作,象双手抓住女人的发辫,表示女俘。祈雨时焚烧活人,祭祀河神时沉活人入水(这是后世为河伯娶妇的由来),都要以女俘作为牺牲。她们要想活命,活路只能是为占有者从事家务劳动和成为他们的淫乐工具,姜(女性之羌)、(女性之係)、指的就是这样一些女奴。我们在卜辞中还发现,很多女俘都是被称作“妇”的,如“妇”、“妇媚”、“妇印”、“妇”。 将表示已婚女性家庭成员的“妇”字和一系列表示女俘的字联系在 一起,可以充分证明女俘已经进入占有者家庭这一事实。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少年俘虏和女俘,成年男俘也开始由杀戮对象变为奴役对象。宰字从宀从辛。宀表示房屋,辛即弯刀。郭沫若说:“古人于异族俘虏或同族中之有罪而不至于死者,每黥其额而奴使之。”(《甲骨文字研究》)如此看来,用作刺刻刑具的辛(弯刀),在宰字中指代的是受过黥刑的异族俘虏和本族罪犯(这些人多数应为男性);处在宀(房屋)的下面,表明他们在为占有者劳动。宰字形体显示出男俘不被杀死而被当作奴隶,这与卜辞记载是一致的。卜辞中有不少记载是关于派遣战俘打猎、种田,甚至是随军征伐的。
汉字与战术 战争不仅是力量的对比,更是智慧的较量,古往今来,刀光剑影的舞台上呈现出一幕又一幕颇具艺术性的战争活剧。下面就汉字形体考察一下古人作战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攻守兼备,进退结合。作战的第一位目的是为了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不过问题还有另 一个方面,有时对手十分强大,硬打强攻势必吃亏,此时必须退守才可转危为安,也才有可能最终消灭敌人。所以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很好地把握进攻和退守两个环节,二者不可偏废。上古时代,人们对这 一重要原则已有充分认识。 戎字甲骨文作 ,从戈从甲(甲字,甲骨文、金文作 十 ),表示军事。戈是攻击性兵器,甲是防守性兵器,会此二形表示军事之义,表明古人已经认识到军事争斗离不开攻防两个方面。另有学者认为戎字本义指兵器,这同样支持我们的结论。与戎字相类的有一个捍字。捍字甲骨文作 ,象盾牌缚于戈柄。(参看本章第一节)金文作、,象 一戈一盾和 一干一攴(干也是盾牌)。《说文》分作 二形:��、㪋(旱乃干的滋乳字)。总观这些字的用例,其基本义皆为捍卫。体现此义使用表示攻击性和防守性兵器的两个形体,显示出古人对攻守必须兼备这 一作战原则的认识是相当深刻的。与戎、捍相仿的还有 一个“戰”字。其本义为打仗,其字形由表示戈和盾(單是一种盾)的两个形体构成。这种构形和表意的方式可以表现为 一道算术题:进攻(戈)+防御(單)=打仗(戰)。没有对战争这一矛盾的两个主要方面有正确认识,是无法造出如此合理的文字的。汉字中也有从反面体现这 一道理的。俴字的本义指不著铠甲。《管子·参患》:“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俴者同实。”俴字从人从戔,戔是残字的另 一种写法,本义是杀害、伤害。会合人字和表示伤害义的戔字构成俴字,以表示不著铠甲之义,这表明古人在不著铠甲和人体受到伤害之间是画了等号的;只有进攻手段而无防守手段是不行的。(《说文》认为俴字从人,戔声,本义是浅。依照这种解释,在本义与字形之间很难找到联系;因此不从。)
用对付野兽的办法对付敌人。兵器既用于狩猎又用于作战,因此,早期战争常使用狩猎手段是很自然的。有一系列汉字清楚地说明了这 一点。“獸”字本义是打猎,后来写作狩。字形从嘼从犬,嘼是捕兽的工具。战字有一个写法作��,商承祚先生说:“古者以田狩习战阵……战从嘼者,示战争如猎兽也。”(《十二家吉金图录》)这话基本正确,不过还没说透,应该再加一句:示战争之法同猎兽之法也。做这样的补充当然不是没有根据的,这里仅以字形材料作为证据。 陷字甲骨文写作 、 、 、,前二形象人落入陷阱,后二形像鹿牛落入陷阱,形象地反映了捕兽获敌同用陷阱的事实。禽字甲骨文作,象捕捉鸟兽的网。从文献材料来看,其本义为捕获。《书·五子之歌》:“内作色荒,外作禽荒。”大意是:在宫内沉溺于女色,在宫外沉溺于捕获鸟兽。《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禽字用作捕敌,可以说是词义适用范围的扩大,但这种扩大的背后,一定是以捕兽方式与捕敌方式有某些相同为基础的。与禽字相类的字还有很多。例如,获字象以手抓鸟,但也可以表示获敌。追字象追赶野猪,但也可以表示追击敌人。字象用网捕捉野猪,但在卜辞中也表示捕捉逃亡的奴隶士兵。这些都透露出对待野兽和敌人手段相通的线索。
车战。车字形体繁多,仅就甲骨文来看,有的象车的一轴二轮,有的加上了车厢或伞盖,有的除此之外还勾画出辕、衡、轭。这些字形描绘了车的外形。我们还发现了说明车的用途的形体。《说文》所收籀文车字作��,从二车二戈。车与戈紧密相连,清楚地表明车是用于作战(包括狩猎)的。殷墟出土的马挽车辆大都有兵器伴随,这印证了车字籀文写法所体现出来的意义。马拉车辆主要用作兵车,而且,这种兵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作为军队主体的。这里有军字为证。许慎说:“军,圆围也。四千人为军。从车,从包省。军(按段玉裁认为此字应为车),兵车也。”军字的本义是军队,其字从车,正可谓无车不成军。孔子曾说过:“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在这段话中,孔子用兵车指代军事行动,这同军字从车表军队义是相通的,共同显示出兵车在战斗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兵车作为战斗主体一直到战国时代仍是如此,以至于当时衡量某国军事力量强弱的主要标准就是视其拥有兵车的数量,故有“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一类说法。以兵车作为战斗主体延续如此之久是有其深刻原因的。我们知道,上古时期战争多在平坦的开阔地带进行,持续时间较短,作战纵深有限,交战方式比较简单。然而短兵相接,相互杀戮又显得异常残酷。在这种情况下,驾一辆战车,犹如置身于一座可移动的堡垒。并且,由于车上士兵无需走路,可以披挂较为厚重的铠甲,(车上的士兵称作“甲士”)自身防护能力大大提高了。另一方面,车上若干士兵各有分工,专司其职,战车本身又具有冲撞力,所以使用兵车作战攻击力又大大增强了。可以想见,最先使用兵车作战的一方在战斗中肯定会占有优势的。当然,这种不平衡不会持久,对方或被歼灭或汲取教训大力发展兵车,最终结果是战争以新的方式变得更加残酷激烈了。��字本义为击、打击。小篆作,从��从殳,殳是兵器,��是象形字,象车轴头。合��、殳二形以表示打击义,正是对车战方式的绝好说明:车上兵杖相搏,车下轴头相撞。屈原《国殇》“车错毂兮短兵接”所描写的车战场面,与��的造字理由是完全吻合的。敶字是个形声字,从攴,陳声。本义指作战队伍的行列或组合方式。上古多借用陈字表示,后来又造出阵字。阵字从车,反映出车战最讲究战斗行列这一事实。古代车战为主的时期,围绕每辆战车即形成一个战斗单位,包括战车上的三名甲士和周围的七十二名步卒。地形险阻,战车居后,正前方排列三个方队。地势平坦,战车居前,后方及左后方右后方列三个步兵方队。如果有一百名步卒,就使战车居中,前后左右排列四个各二十五人的方队。行进中有如此整齐的排列,与敌人交锋时也有严格要求。根据《书·牧誓》的记载,武王伐纣,每前进六七步就须停下来整一次队形,每砍刺四至七次就要停下来和自己的战友看齐。著名军事家孙子也特别强调战斗队形的整齐,他说:“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孙子兵法·军争篇》)车战队形有如此严格的规定,部队在旷野驻扎或防守时又最易用兵车形成战阵,无怪乎人们为表示战斗行列的词造字时要引进“车”这个形体。说到车战总要联系到马匹,现在谈谈有关的问题。《左传·成公二年》:“(齐侯)不介马而驰之。”对于其中的介字,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意见认为介指铠甲。这当然是有根据的,介字甲骨文作,象人著介(甲)形。战车上的马通常是要著甲的.“不介马”即不给马披上铠甲。另一种意见认为介字即后来的��字。��字许慎释为“马尾结”。“不介马”即不把马尾捆束起来。其实,这两种意见是可以统一的。“介马”应该指这样一个全过程:给马戴上面罩,在前胸挂上护甲,把马尾捆束起来装在套子里。战马前部的披挂人所共知,战马尾巴做如此装束也并非胡诌。事实上,陕西临潼出土的秦兵马俑,其中很多战马的尾巴就是捆束起来的(参看曹先擢《汉字文化漫谈》第2页)。《说文》亦云“纷,马尾韬也”,即装马尾的套子。看来古人确实有这样的做法。情理上,马对它的尾巴十分敏感,揪一根马尾必然招致尥蹶子。战场上进退无常,马又套在战车上,尾巴被生拉硬拽在所难免,其注意力必然受到影响,将马尾束好装入套子,即可免除其后顾之忧。马尾上的套子也是起防护作用的,所以可连同马的面罩、护甲统称为介(甲)。后来造出��字,反映了战马从头至尾这套比较特殊的介(甲)。��字纷字显示出对已方战马的倍加保护,��字则反映了对敌方战马采取的行动。��字本义为“绊马足也”(《说文》),从马、口。 段玉裁说:“口,象绊之形。”��字正是战斗中用绳索绊倒敌方马匹的真实写照。马匹出现在战场最先用于挽曳战车,这是公认的事实。华夏人骑马作战一般认为起自战国时代的赵武灵王(公元前325至前299年在位)。从古文字材料来看,起始时间比这要早得多。 甲骨文中有个字作,象人骑马,即骑字的初文。卜辞中有骑射的记载。殷墟有人马同葬的墓穴,其中人有兵器,马有像是用于骑乘的装束。综合这些材料,可知殷人已经开始骑马作战了,只是未及战国以后那样普遍罢了。
汉字与营垒城池
古代社会动荡不安,战乱时期自不待说,即使平时,毛贼寇盗的侵扰也实在令人头痛。在这种情况下,筑城防敌备盗就显得十分必要。大量文字材料告诉我们,居民点总是跟城墙联系在一起。邑字本义为国都,甲骨文写作,上象 一座方城,下面跪着的人,表示居民。这说明了国都普遍筑有城墙的事实。我们还能看到许多从邑的字,如邓、邙、邢、邳、邱、郅、郑、郎、郏、郢、郜、郗、陈、郴、郭、部、郾、鄂、郓、邹、鄗、鄢、鄜、彰。这些字的本义都是地名,字皆从邑,说明这些居民点或这些地区的中心城市都是有城墙的。古代筑城十分普遍,比如战国时期齐国有名的城池就有七十余座。城墙跟国家也是紧密相连的。或字是国字的最初写法,甲骨文作,近人孙海波解释说:“□,象城形,从戈以守之。”或字的造字理由是不难解的,万里长城不就是用于护卫国家的吗! 先秦时代各个诸侯国彼此之间的部分地段,以及与外族接壤地区,也是靠修筑城墙设防的。象齐、赵、燕、晋、楚,都修有自己的长城。筑城防守的做法延续了数千年,其间发生些变化是很自然的。从材料上看,许多与城墙有关的字皆从上,如城、墙、㙩、垣、墉、坞等,可知最初都是用土筑城的。今天在万里长城的西段仍能看到这样的上城。条件允许的地方采用石料筑城大概起源也很早,汉代晁错在《论贵粟疏》中就曾援引神农的话(可理解为这是古语)说:“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人们常说秦砖汉瓦,看来砖砌城墙是比较晚的。至于所谓“金城汤池”,金属筑城,开水灌满护城河,恐怕从未有过。不过现代战争中常使用钢筋水泥构筑工事,更有用钢筋水泥构筑的“柏林墙”,倒真有点金城的意思。从形制上看,除去在边界上筑成的漫长城墙之外,筑城的起码要求是封闭性,即城墙要能把城邑包围起来。城字甲骨文作,显示了城的这个基本特点。 当然,城墙并不像这个字所描绘的这样简单。城字金文作,右边是成字,表示这个字的读音。左边象带有敌楼的城 。《墨子·备城门》:“城上百步一 楼。”文字和文献材料都说明城墙上修筑敌楼是十分普遍的。这样做同时也是十分必要的,敌楼既可用于望远瞭敌,又可用来存放兵器军需,还可用于将士的遮风避雨或暂避敌人的矢石。城上除了修筑敌楼,还要修筑女墙。堞字所表示的就是城上这种呈锯齿状的矮墙。此字又作。从土,显示出这种建筑的用料。声符“敌”兼表意义,显示出女墙用于抵挡、抵抗的功用。字形还能告诉我们女墙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古汉语中表示女墙还有另外 一个词,即陴,在甲骨文中写作。 这个字左边象城垣,右边象手持甲。李孝定说甲骨文中甲字与毋、干诸字形近,所以这里的手持甲实际上是手持盾,由此可知,远古时代筑城防守,敌人进攻时,守城将士在城上是手持盾牌进行抵御的。后来考虑到守城非野战,事先在城上按 一定间隔构筑土墩子,这样做既可保护自己,又可腾出原先持盾之手去操持其他进攻性兵器,于是产生了女墙。从阜的陴字和从土的埤字反映了这种变化。城墙筑成之后,在据城御敌的过程中,人们无意中发现,因筑城取土而形成的土坑给来犯之敌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其后,人们有意将这些上坑加宽、加深、加陡,并且环城连通,这样就产生了护城河。表示护城河的词很多,就写法而言,它们有不从水和从水两种写法。例如:堑——壍,壕——濠,隍——湟(湟的本义是 一条河流的名称,借来表示隍的意思,跟它从水的构形是有关系的)。这反映了护城河从无水到有水这样一个过程。有趣的是,这个过程同护城河从无到有的过程 一样,也是由“无意插柳柳成荫”这类出自意外的结果而引发的。具体情形可能是这样的:掘成的护城壕或雨水汇集或挖掘时挖出泉水而积水成河,这无疑使来犯者更加难以逾越。有鉴于此,引河水掘泉水以灌注护城壕的做法势必普遍兴起,有水的护城河自然也就日渐增多了。今天,我们在北京紫禁城外还能看到护城河,当然,其深度、宽度、精美程度都是上古时代的护城河所无法比拟的。护城河通常位于城外,不过也有位于城内的,这是出于另外的考虑:防止敌人从城下挖地道攻入城内。《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诸葛)亮又为地突,欲踊出于城里,(郝)昭又于城内穿地横截之。”挖掘护城河当然是守城者的事,不过也有相反的情况。公元204年,审配据守邺城,曹操就曾环绕邺城掘沟,其目的是切断守敌与外界的 一切联系。《 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是这样叙述的:“太祖遂围之,为堑,周四十里,初令浅,示若可越。配望而笑之,不出争利。太祖一夜 掘之,广深 二丈,决漳水以灌之,自五月至八月,城中饿死者过半。”古人攻击手段有限,后续补给又很困难,因此高城深池往往使来犯者束手无策,攻城遂为兵家所尽力回避。春秋时期著名军事家孙武说:“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孙子兵法·谋攻》)
攻城野战是古代战争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上面说了城,现在说到野战中的营垒。 塞字甲骨文作,可隶定为,从人,从土,再声。表示人为的土方工程,即壁垒。卜辞中有这样 一句话:“其乍(作)王(塞)于�� (兹)��(行)”。大意是说在这个交通要道上修筑壁垒。看来修筑壁垒起源是很早的。三体石经中有个字作塦,即阵字的另一种写法。其字从上,这一方面可能是从阜(阝)之字须加上旁儿这 一规律类推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严整的战斗行列以壁垒作为依托这一事实的反映。古代野战多在地势较平坦的开阔地带进行,或车轮滚滚,或战马奔腾,大军攻势如排山倒海。有了壁垒,遏止对方的攻势就较为容易了。公元234年,诸葛亮率大军出斜谷北伐,蜀军多次挑战,司马懿“坚垒不应”,(《三国志·明帝纪》)结果蜀军到诸葛亮死也未能再进一步。壁垒有如此功效,致使军队开赴预定战场首先要做的事就是修筑壁垒。春秋时期齐晋鞌之战,晋军主帅郤克被箭射伤,鲜血流到鞋上。《史记·齐世家》叙及此事时说:“(郤)克欲还入壁。”看来晋军于交战前即已筑就壁垒。公元前209年,秦国大将章邯围赵王于巨鹿城。十几路大军赶来解围,他们本处进攻势态,然而先做的事却是筑壁垒十余座,等到楚军破釜沉舟猛攻章邯时,均作壁上观。壁垒是临时性的防御工程,所以高度厚度完美程度都不及城墙,建造方式也不同。垒字小篆作,这是个会意字,上面象若干土块或石块摞在一起。《说文》:“垒,絫墼也。”意思是说把土坯累砌在一起。《说文》另收壘字,释为“军壁也”。其实垒字与壘字表示同一个词,不同的写法恰好显示了军事壁垒的建造方式一般是垒砌而非版筑。壁垒不同于城墙的另一个特点是非封闭性,通常情况下只是抵挡一面。如所谓偃月垒就是这样的。随着作战时间的延长和作战纵深的加大,非封闭性的壁垒很难发挥防御作用,因此封闭性壁垒逐渐增多。堡字又作堢,跟保是同源字。保有守卫之义。合土、保二形(保也是声符)以成堡(堢)字,表示封闭性的壁垒。《晋书·苻登载记》:“(徐嵩、胡空)各聚众五千,据险筑堡以自固。”坞、堌、砦、寨(柴)等字表示与“堡”相同的概念。这些字或从上、或从石、或从木,可知后来封闭性壁垒的建造材料及式样是多种多样的。野战中构筑壁垒对遏止敌人的攻势有显著的效用,这种效用在部队驻扎宿营时更显得突出。营字是形声字,从宫,荧省声。清代学者段玉裁认为本义应是“匝居也。”即环绕而居的意思。孟子说:“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孟子·滕文公》下)所谓营窟,即指于地势较高的平地上挖个大圆坑,然后在坑壁上凿出若干住人的窑洞。这种建筑在今河南、陕西的丘陵山区还比较常见。营字的本义并不指营垒,但它使我们联想到,所谓营垒,最初当指军队为平安过夜而修筑的圆形壁垒。这种圆形壁垒又是如何构筑而成的呢? 有个“軘”字,许慎视为形声字,解释为“兵车也”。《左传·宣公十二年》:“晋人惧 二子之怒楚师也,使軘车逆之。”杜预注:“軘车,兵车名。”孔颖达疏引服虔云:“軘车,屯守之车。”如此看来,軘应该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屯字在构成軘字的过程中仍发挥驻扎、屯守的意义;军队扎营过夜,构筑营垒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将兵车环绕排列作为屏障,后来考虑到兵车的这种用场,于是略加改进,如给兵车加上撑脚,軘字揭示了这一事实。成书于汉代的《六韬》谈及寓兵于农时说:“马牛车舆者,其营垒蔽橹也。”(《六韬》卷三)可知用兵车构成营垒是很普遍的。
3. 汉字与兵制
战争并非个人间的拼杀,而是团队间的较量,投入相当数量的兵员,是取胜的起码条件。所以早在殷商时代,发动数千人乃至数万人的战争就已经相当频繁了。这一点在汉字中也有所反映。
汉字里的军事组织系统
甲骨文中有“众”字,多表示参加征伐的奴隶。其字有一种写法作,象很多人在城下集结,显示了战争总有很多人参加的事实。兵多是胜利的保证,但还要有适当的军事组织系统,这就涉及所谓编制问题。有一批汉字形体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古代军队的各级编制单位。伍是步卒最基本的编制单位,其字为会意字,从人从五,表明这是由五名士兵组成的单位。这个单位人数为五是有讲究的,因为当时主要兵器有戈、矛、殳、戟、弓矢五种,分持这五种兵器的士兵构成一个战斗集体,正可以互相取长补短,协力作战。下面这幅图形象描绘了两伍交战的情形。(见图九)


图九 两伍交战图


与伍字相类的还有什、佰、仟等字,形体本身表明了这些编制单位的兵员人数。伍是由兵器配置而决定的最小编制单位,伙作为最小的作战单位则是出于另外的原因。伙一般包括五个士兵(一说十个),其字本作火,可知这种编制起源于用餐单位。五人或十人共用一个炉灶,这就形成了一个“火”。因此,只要清点炉灶的数目,就可知该处驻军的多少。公元前341年,齐魏交战,齐军军师孙膑下令逐日减少炉灶,致使魏军将领庞涓误以为齐军士兵开小差的日渐增多,于是舍弃步军,率车兵轻装冒进,结果被全歼于马陵。古代军队最大的编制单位是师,这个字甲骨文作,由竖写 (丘)字而成。师作为最大编制,远征在外屯驻扎营时通常以山丘作为依托。《史记·淮阴侯列传》引兵法曰:“右陪(背)山陵,前左水泽。”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师同山丘是有联系的,所以通过改变丘字形成自(师)字来表示这最大一级的编制单位。商代一师包括多少将士呢?一种意见认为有一百人,一种意见认为有一万人。师字的甲骨文写法显示出这种编制的部队是独立驻扎的,一百人显然太少了,一万人比较合理。到后来,师成了次一级的编制,军成了最大的。军字从车,是车战为主时代的烙印。军师以下还有旅、卒、两等编制单位。两字是车字的分化字,作为军队的一级组织,一两为二十五人,因为五伍共卫一车。后代不同时期、不同兵种的编制日益复杂,为表示编制而起用将、校、部、曲、官、队、营、司、局、宗、冲、衡、乘、辎 、艟、舶、舫、船等字是其证明。以上所谈多为常备军的编制。汉字形体还表明民兵性质的编制出现也相当早。旅字甲骨文作,象很多人站在旗帜下面。古代生产力低下,无力负担大数目的常备军,于是政府就在农闲或战事爆发时征召平民百姓接受军训或进行战斗。卜辞中有“旅”的说法,“旅”即“振旅”。《周礼·夏官·大司马》:“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旅字所表示的,就是这种民兵性质的军事组织。与旅字相类的还有族字,甲骨文作,象很多箭聚集在旗帜下面,指家族,又指以家族构成的进行战斗的军事组织。现在说将士。兵字甲骨文作,象双手持斤之形,表示兵器。后来又写作��、,字形从人,标志着兵字由指武器到指士兵的转变,上兵的主要外部特征是兵杖在手,除此之外,服装上也有标志,这由卒字看得很清楚。衣字甲骨文作,卒字作,卒字的写法是在衣字上面加上一个×号。古代军人的服装与老百姓的相同,加上个符号以示区别。到了后来,衣服上的这个符号变成了文字,通常写上士、兵、卒、勇、亲兵、巡勇或某省某队某营某哨等。这个变化不是依据文字形体、而是依据实物和文献记载获知的。役字本作伇,甲骨文作,象手持鞭棍驱赶人。官府强迫百姓参加征伐、服事劳役,伇字显示了这 一事实。文字形体告诉我们这种强迫性的征调甚至还包括女性和儿童呢!妸字甲骨文 作,正象女子荷戈之形。斿字甲骨文作,象儿童站在旗帜之下。这与旅字的构形方式是相同的,旗下站立儿童,表示应征服兵役或劳役的儿童。将字的本义是将领。这是个形声字,从寸,省声。“寸”作为义符构成新字时多显示法度、治理之义。将字从寸,体现了将领是军中法度的化身、治理军队的统帅的社会心理。与将时常并提的是帅。帅字从巾,本指头巾,表示将帅义是假借用法。帅的本字是��。这是个形声字,率表示读音。从行,暗示这字的意思跟引导、统领有关。在古汉语中,将和帅 一般被视为同义词,不过分别还是有的,就 《 三国志》中的情况看,将主要适用于汉民族政府军,帅主要适用于外族军队首领或汉民族中造反者的首领。
汉字与军事训练
孟子曾经说过:“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孟子·滕文公上》)三代的学校当然是“明人伦”的,不过同时也还带有军校的性质。孟子以养、教、射为 三代的学校定性,我们就从这 三个字谈起。养字有多种写法。小篆从食,羊声。表示供养,指满足人们食物上的需求。孟子以养解释周代的庠,用的显然不是这个意思。养字甲骨文作,可隶定为��。羊为声符,这与养字的小篆无别。支为义符,表明在“养”的过程中是需要用鞭棍加以督责的,其所概括的内容,应该指道德品质的培养和各种技能(包括军事技能)的训练。教字甲骨文作。字的左下边是“子”,表示孩童。右边象手持鞭棍。上边是爻,指八卦中的长短横道,在此表示基本的算术知识。我们知道,贵族子弟在学校里的学习科目是所谓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教字从爻,实际上是以“数”涵盖整个六种科目。教字所表示的,是用鞭棍督促儿童,把文化知识和战斗技能传授给他们。跟教字相对的是学字,其金文作,构形的用意跟教字是一 致的。 射字前面曾经提及,本象开弓射箭之形,孟子用它解释序,可见射箭训练占教学内容的比重是相当大的。贵族子弟可以在学校受到战斗技能的训练,学校之外,狩猎、宴饮、娱乐也多包含军事训练的内容。再到后来,军队的核心由贵族变为平民百姓,军事训练也随之遍及民间。孔子说:“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论语· 子路》)《左传》也提到要利用四季农事的间隙进行军事训练。从文字形体材料进行考察,我们发现古人对射箭训练尤为看重。表示箭靶的字相当多是其证明。 侯字小篆作 ,许慎解释说:“矦(侯),春飨所射侯也。从人,从厂,象张布,矢在其下。”意思是说侯指贵族们春季宴饮时所射的箭靶。侯是会意字,从人,从厂,厂象张开的布,箭在布的下面。前面已经提到,射箭是贵族的六种必修科目之 一,宴饮时张布为侯,比赛射箭,这既是 一种礼仪、娱乐,又是射箭技能的训练。有学者认为侯字后来之所以产生侯王义,就是因为射箭技艺高超方能获得侯爵,看来不是没有道理的。埻字本义也指箭靶,其字从土,可知这种箭靶是夯土而成的。臬字甲骨文作,会意字,从木,从自。 自即鼻子。许慎解释为“射准的也。”即箭靶之义。其字从木,可知这种箭靶是木制的或者是把箭靶挂在树上的。其字从自,暗含射箭时的 一个动作要领是射手的鼻子、箭、靶子成 一条直线。清代学者王筠就是这样认为的,他说:“射者之鼻,与臬相直,则可以命中,故从自。”(《说文释例》)表示箭靶的字还有靶、的等,不过皆为引申义用法,跟字形没有关系。古代的舞蹈跟军事训练也有密切关系。 舞字甲骨文作,“象人执物而舞之形。”(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解释至为正确。不过舞蹈者到底手持何物呢!舞字甲骨文另写作 ,再联系《吕氏春秋· 古乐》“昔葛天氏之乐, 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的记载,可知这是手持牛尾的舞蹈。当然,并非所有的舞蹈都手持牛尾。《周礼·春官·乐师》:“凡舞,有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其中所谓“干舞”,即手持盾牌的舞蹈,这实在是 一种军事训练。西汉滇池地区的舞蹈图像中有一盾牌舞,正是干舞的形象再现,也是对舞字形体的说明。(见图 一○)《礼记·乐记》还对这种舞蹈的全过程作了详细的记载:第 一节,拥盾肃立。第 二节,击鼓成方阵。第三节,再鼓向前进发。第四节,鸣金后退。第五节,成圆阵坐下。这哪里仅仅是舞蹈,这分明是进攻、收兵、扎营的综合训练。


图一 ○ 盾牌舞


汉字与军事信息的传递
军队有了伍两卒旅师军这样成体系的编成,还要能有效地指挥调拨,这就对军事信息指令的传递提出了要求 。军事家孙武说:“《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鼓铎;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 一民之耳目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民之耳目也。”(《孙子兵法·军事》)这段话既道出了旗鼓广泛用于战场的事实,又指出了旗鼓在战场上的作用。而通过汉字形体的分析,可使我们对这个事实和作用有更深更具体的认识。中字甲骨文作 ,象 一面大旗之形。联系中字有位居中央这样的引申义,这种大旗应该是主将的大旗。卜辞中多有“立中”的记载,所谓“立中”,与《周礼·考工记》“王建大常”是相同的,指的是主将(先秦时代,国君常亲任主将)在军中建立大旗。古代所谓中军,最初大概就是因为中这面大旗而得名的。军中树旗,目的是为了召集兵众,统 一指挥,麾字表示用作指挥的旌旗,其字本作��,从手,显示出它的指挥功能。表示军旗的旌字另有 一种写法作旍,令是声符,同时兼表意义。旍字的形体表明:军旗是用以传达军令的。在紧张激烈的战场上,军情瞬息万变,军令不断更换,一面军旗有限的几种挥舞形式是不敷应用的,于是人们便通过制作各种不同的旗帜以表示特定的军令。旟是一种军旗,许慎解释说:“旟,错革画鸟其上,所以进士众。”挥动这种军旗就意味着疾速进击,旗上疾飞的大鸟象征着这种特定军令对士卒的具体要求。旃字金文作 ,这是形声字,左边形符象旗柄。《说文》:“旃,旗曲柄也。”《太平御览》卷七一所引《说文》对旃之功用的解释是“所以招士众也。”如此看来,旃指曲柄军旗,是用来聚集兵众的。具有这种功用的旃为何选用曲柄呢?这恐怕与呼唤人时的习惯动作有关系。《诗· 小雅· 无羊》:“麾之以肱,既来毕升。”“肱”古文字作 ,象弯曲的胳膊。“麾之以肱”是说挥动弯曲的胳膊让人过来。古人挥动旃这种旗柄弯曲的军旗,等于再现了业已习惯的叫人动作,它所表示的军令意义是很容易为士卒们所辨认接受的。以上例字说明了军旗的一些具体作用。实际上,军旗的主要作用恐怕并不在此。军阵之阵另有两种写法作��、��,皆以表示旗帜的形体作为义符,正可谓无旗不成阵。充分说明军阵之中旌旗的重要。千军万马的军阵之中,将士们业已刀枪在手、弓箭在腰,为什么还要这般多种的军旗呢? 主要原因是要用军旗统一信念,鼓舞士气,威震敌胆。公元前204年,韩信率汉军跟赵军激战井陉口,韩信暗派兵卒将赵军壁垒上的旗帜换成两千面汉军红旗,致使赵军认为大势已去,全线崩溃。春秋时代的长勺之战,曹刿也是在目睹齐军“旗靡”之后才断定齐军果真溃逃而下令全线出击的。军旗有如此功效,因此有幸受到人们的倍加爱护和刻意装饰。我们知道,很多表旗帜的字皆以“㫃”作为形符,㫃字甲骨文作,象旗杆顶端缀有直幅飘带之类的下垂饰物。牦牛尾或羽毛是制成这些饰物的重要原材料。 旄字从㫃从毛,毛亦声。 清人徐灏解释说:“以犛牛尾注竿首曰旄,故其字从㫃从毛。”(《说文解字注笺》)所谓犛牛即牦牛。旌字另有写作��的,其字从羽,透露出军旗用羽毛装饰的事实。军旗为什么要用牦牛尾或羽毛装饰呢?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也许是军旗原始形式的残存痕迹。远古时代没有布帛,军旗的制作是在杆头挂上些物品而成。挂什么呢?牦牛尾和羽毛都是颇具标识作用的物品:前面提到了舞字,其甲骨文写法象手持牦牛尾之形;古代将领有头插野鸡翎的习俗,美洲印第安人的首领至今仍有头插羽毛的。 如此看来,㫃字的甲骨文写法,正象用杆子挑起牦尾或羽毛而成的原始军旗。后来军旗由宽幅布帛制成,牦牛尾和羽毛就退居为装饰性物品了。与这种变化相平行,㫃字 一般不再作为独立的字,而是作为偏旁去构成旂、旐、旗、旝等表示新兴军旗的字。战场上指挥军队的重要器物还有金鼓。金用以指挥军队停止攻击。《尉缭子·勒卒令》:“鼓之则进,重鼓则击;金之则止,重金则退。”所谓金,即后代的锣。元代戴侗《六书故·地理一》:“锣,今之金声用于军旅者也。筑铜为之,如盂。亦以为盥盆。”现代体育比赛中有的用敲锣表示终场时间到,与古代鸣金收兵是一致的。鼓字甲骨文作,象手持棍棒击鼓之形。远古时代,能产生巨大声响的人造器物中以鼓为最,因此人们对鼓声格外留意。《汉语大字典·鼓部》共收55字,其中表示鼓声的就有30字之多。如��、��、䵾、鼕、䶀、��、��、。 彭字甲骨文作, 在一面 鼓的旁边画出 三撇,告诉人们这是指激越的鼓声。战场上人喊马嘶,大鼓以其压倒 一切的高亢声浪作为统 一众心发起攻击的号令,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春秋时代长勺之战中曹刿的适时而鼓,鞌之战中郤克受伤的“未绝鼓音”,都对赢得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击鼓除了用以指挥军队进击以外,还有传递军事情报的功用。《吕氏春秋·疑似》:“即戌寇至,传鼓相告,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鼓音是听觉上的,用以传递军事情报会受到限制,于是又有视觉上的手段出现,这就是烽燧。烽字本作㷭,是个从火逢声的形声字。许慎解释说:“㷭,燧,候表也。 边有警则举火。”候指警戒敌情的哨所,字又作所,以土为义符,可知这种哨所是个小土堡或土台子。“表”指标记、信号。许慎的意思是说在土堡或土台上燃起的作为信号的烟火就叫烽。许慎对烽的解释是统而言之,如果析而言之,烽和火还是有区别的。《墨子· 号令》:“昼则举烽,夜则举火。”烽和火相对而言,可知烽指的是烟。据说燃烧狼粪所产生的烽烟抗风能力强,烟柱高而且直,所以狼粪常用作燃料,因此烽又称“狼烽”或“狼烟”。白日视野开阔,孤烟直上,很远即可发现。夜晚漆黑 一团,一 束明火燃起,目标可谓鲜明。古人通过递相点燃烽火以传达军事情报,真是奇妙之极。怪不得那位整日满脸愁云的褒姒看到烽火招致众兵将徒劳往返会露出千金难买的一笑呢! 当然,军事非儿戏,昏庸的周幽王无端燃起烽火,致使这奇妙的通信方式失信于人,最终只能落得个玩火自焚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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