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奥秘充满井里 : 美国诗歌。艾·迪金森(见“一只鸟儿来到人行道”)写于1877年,最早发表于《诗集》(1896),今收入托马斯·约翰逊编辑的《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全集》,1955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中译文1987年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王誉公译。
诗歌说明,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人们生活在自然的外部,因而只能观察自然,体验自然,尽情享用自然,但可惜的是人们并非天生具有掌握自然奥秘的特权。诗中“水井”是个自然实物,同时又被用作整个神秘的自然界的象征。正如诗人窥不见井底一样,也不能探知自然的隐秘。开始两节描绘了人们惯见的水井的形状。在第一节中,深井底部的一汪水被比作“一坛水”的邻居,真切而神奇。第二节又将井底之水比作一个“家常玻璃杯盖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无底洞的脸”。这里水井跟自然一样,看上去是毫无限度的;而人们发现的只是它的一些表面现象。诗人以“无底洞”比喻井的深度,表现了她对深邃莫测的自然的忧惧和敬重。相反,井口上的小草(第3节)则左摇右摆,“显得格外胆大”;海边的管茅(第4节)面对大海前仰后合,也“毫无怯懦的表现”。这些小东西为什么对诗人望之生畏的事物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呢?因为它们不同于诗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第5节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是“陌生”的观点。她认为那些自称是熟悉自然的诗人或作家其实还未曾进过“自然”宅院的大门,他们仅仅捕捉到了一些表面现象,对其本质仍然缺乏深入研究。第6节认识到自然的真正奥秘就在于她自身的存在。自然可能给人一时片刻的快乐;但这是不长久的,死亡在等待着每一个人。当谁变为自然的一部分,而进入她那“频频出入的家门”的时候,这个人便早已经死了。于是她劝那些不了解她的人不要懊恼;因为离自然越近,就越接近死亡。
这首诗歌勇敢提出了反超验主义的思想观点。这对当时传统的浪漫主义文学的“自然观”是一种反叛,是人类认识自然过程中的一次思想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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