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实主义的讨论 : 现实主义问题是新中国成立后多次讨论的重大问题。50年代,周扬、何其芳、胡风、冯雪峰、陈涌、何直等曾就现实主义问题发表了很多意见,但那时的讨论多限于一边倒,未能充分展开。粉碎“四人帮”以后,关于现实主义的讨论得以充分展开。讨论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一、关于现实主义的定义。有人提出,现实主义应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现实主义“内涵较狭,外延更广,能够概括古今中外具有同类艺术特征和原则的文艺创作方法”,狭义的现实主义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国家的文艺发展中形成的流派,如19世纪法国的批判现实主义”。对于广义的现实主义又有几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现实主义应当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倾向性等基本要素;一种认为现实主义的根本要求是按生活的本来样子反映生活,其认识论的基础是唯物主义。有人提出现实主义比较确切的表述是:按照现实本身的样子反映现实本质的真实。有人提出恩格斯所说的“除了细节的真实外,还要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论述,对文学艺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但没有必要把它看成定义”。
二、对“写真实”的不同认识。一种意见不赞同“写真实”这个口号。他们认为应该强调文学的真实性,而真实性应包括:形象地艺术地反映生活,塑造典型;现象与本质的统一;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真实性与典型性的统一。他们指出这些内容“绝不是‘写真实’这个口号所能包括得了的”。与这一观点相反,有的不同意对“写真实”作自然主义的理解,不同意否定这个口号,认为把“写真实”作为革命现实主义的简要说明,作为恩格斯对现实主义表述的概括,“无疑是正确的”。
三、关于现实主义反映本质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现实主义文学要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但不一定非反映本质不可。另一种意见认为,本质还是应该反映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理解本质,如何按照艺术规律去揭示本质。他们认为,本质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反映本质就应该正确揭示事物的客观规律性,硬性规定暴露黑暗只能成为歌颂光明的陪衬,不利于按艺术规律反映生活,同时也不能认为,文学只反映主流不反映支流。生活现象是复杂的,现实主义文学应该写出人物性格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本质不应成为创作的出发点和描写对象,选取生活中的偶然事件和独特形象,进行艺术的提炼概括,是现实主义文学反映生活本质的特殊规律。关于现实主义与真实性,讨论者指出,现实主义的真实性是以生活本身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的,文学创作在注重细节描写真实性的同时,也离不开典型性。
四、关于“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有的提出“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定义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着重通过揭露批判革命进程和人民内部存在的问题去反映现实,并在真实的、具体的描写中体现出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并举出一批作品为例,论述提出这个口号的理由。反对者认为,这个提法既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文学发展的现实,也不符合文学史发展的实际。批判现实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于现存的社会制度基本上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而这是和社会主义文学联系不起来的,至于说这个口号是为了强调文学的批判功能,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现实主义本身就具有批判功能。
五、关于现实主义与现代派。一种意见认为,现实主义依然是世界现代文学的“主体和基础”,文学上的现代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现实主义的发展、变态以至反向”,意识流动现象本来就是现实主义艺术创作的有机构成部分;有人则认为,现代派的兴起是对现实主义的否定。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现实主义需要向其他艺术方法借鉴有益的东西,包括现代派的表现手法;也有人认为,现实主义和现代派既相互对立斗争,又相互渗透影响,交织着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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