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惩恶 : 见王充《论衡·佚文》:“文岂徒调弄笔墨,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名也。善人愿载,思勉为善,邪人恶载,力自禁裁。然则文人之笔,劝善而惩恶也。”王充这里讲文章的作用,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载善载恶都要根据事实,辨明是非,“立真伪之平”(《论衡·对作》),所以接下去举扬雄作《法言》,“蜀富人赍钱千万愿载于书,子云不听”,并说:“文人之笔,独己公矣……文具情显,后人观之,见以正伪,安宜妄记?”这与他“疾虚妄”的精神相通。二是强调文章要警戒人、鼓励人,实际上是利用人的良知和文化舆论,发挥“精神法庭”的作用。王充的时代尚无独立的审美文学观念,从一般文章的角度说,“劝善惩恶”说还是有道理的。但他实际上是要求“美丽之观”附丽于“劝善惩恶”,从文学观点看,是很狭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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