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 : 《论衡·对作》篇中,王充在列举了《春秋》、《孟子》、《韩非》、陆贾《新书》、桓谭《新论》等都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产生,为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而写作的情况后,提出:“故夫贤圣之兴文也,起事不空为,因因不妄作,作有益于化,化有补于正。”他继承扬雄、桓谭等人“尚用”的文学观,强调写作(包括文学)为社会服务,充当教化的工具和手段。《论衡·佚文》篇说:“天文人文,岂徒调笔墨为美丽之观哉?载人之行,传人之名也。善人愿载,思勉为善;邪人恶载,为自禁裁。然则文人之笔,劝善惩恶也。”他批评司马相如、扬雄的赋:“不能处定是非,辨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是非之分,无益于崇实之化”(《论衡·定贤》)。从来自生活、有感而发、揭示人生社会的真谛并对人生社会起推动作用这个角度说,“不空为”、“不妄作”的思想是很好的。后来唐代古文运动中柳宗元等强调“辅时及物”,新乐府运动中白居易等提倡“匡世济时”,是这一思想的发展。但王充的时代还没有自觉的文学观,因而他对文学和审美本质还缺乏认识(在他之前儒家的和他自己的文质统一观,都是在“尚用”而不是在审美的层面上立论的),所以其中也包含狭隘的功利观点。正因此,他要求文人“称颂国德”、“彰汉帝于百代,使帝名如日月”,并认为“国德日炽,莫有宣褒,使圣国大汉有庸庸之名,咎在俗儒不实论也。”(《论衡·须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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