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 文体名。记载人物生平事迹的作品。“传”在其始,一般指书传、记载,如《孟子·梁惠王下》:“于传有之。”作为文学体裁的“传”,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吴纳《文章辨体序说》:“太史公创《史记》列传,盖以载一人之事,而为体亦多不同。迨前后两《汉书》、《三国》、《晋》、《唐》诸史,则第相祖袭而已。”此指由史官根据史料实录而撰写的“传”,即“史传”。后世正史皆因袭其体例。除此之外,还有私人所作的记载一人事迹的传记,有自传、外传、别传、小传、家传等名目。私人所写传记不要求全面、翔实,有时仅突出某一方面。另有一种“传”,所写不一定实有其人,只是凭籍见闻,传写一人作为寄托,以表现某种思想或说明某种观点,如韩愈的《圬者王承福传》、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等。此外有将事物赋予人的性格而为之作传的,如韩愈的《毛颖传》、柳宗元的《蝜蝂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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