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而不越 : 刘勰关于文章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的理论观点。该词最早见于《周易·系辞下》:“其称名也,杂而不越”,刘勰借这一词用于阐述文学作品的艺术结构,已舍去了《周易》用它来说明万物变化之理的原意。根据《文心雕龙·附会》篇来看,“杂”指文学作品的各部分,“不越”是指各部分必须不破坏作品整体的一致性。作品结构中的各部分尽管千差万别,但它们必须渗透着共同的目的性,为表现文章的主旨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彼此为共同的目的性谐调一致。《附会篇》把这种情况喻为“驷牡异力,而六辔如琴;并驾齐驱,而一毂统辐”。因此,它一方面要求文章的所有细节都奔赴同一目标,而不允许越出文章的主旨之外,以致有损作品的整体性;另一方面又要求文章具有细节的复杂性和丰富性,通过丰富多彩的细节去表现文章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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