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 美国短篇小说。威·福克纳(见“喧嚣与骚动”)著。1935年出版,1942年收入系列小说集《去吧,摩西》,1955年编入《大森林》时,抽去了第4节。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名叫艾克·麦卡斯林的男孩在开化的文明世界与尚未遭破坏的混沌世界的边境上如何成长并懂得人生的过程。小说写艾克小时候跟随表兄卡斯·爱德蒙兹以及杰弗里镇上的名流到镇北的原始森林打猎,学会了一些大人的本领,并锻炼出打猎这种要求严格的运动所能产生的男性美德。艾克16岁那一年,老班——猎人们最强大、最受尊重的对手,一只巨大而年迈的熊——被印第安混血儿霍根贝克和一条叫“狮子”的杂种狗杀死。两年后,艾克重返大森林,却发现那里已面目全非。原来血刃大熊的霍根贝克,在他新的“文明”时代里迷惘、困惑、无所适从,甚至有些神经错乱了。艾克进入成年,可以承袭委托爱德蒙兹代管的家业了,但艾克却拒绝接受。因为他发现祖上传下来的那本账是血与泪的记录,从祖父手中接受下来的大庄园是罪孽深重的。他的祖父霸占了一个黑女人,与她生了一个混血女儿。等这个女儿长大,却又成了他的新情妇。母亲受不了这份耻辱,投河自尽。艾克为了保持自己良心的纯洁,放弃了这份遗产,决心象耶稣的父亲约瑟那样,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木匠。
小说可以被看作是一场狩猎的故事。而这狩猎正是一场追寻,追寻一种比普通生活较具精神价值的生活。艾克是这场追寻中被指定的英雄。他起初是在山姆·法则斯的引导下,在和代表原野精神的“老班”的直接关系中,去发掘那终极的真理。后来他又到人的世界中去发掘那种真理,发掘之于其家庭遗传的罪孽及补赎的企图中。小说表达的内容之一,是这样一个认识过程:因为善而认识恶,通过善而对恶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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