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文场 : 曲艺曲种。简称文场。流行于桂林、柳州、宜山等使用广西北部方言的城镇。清嘉庆、道光年间,江、浙一带的时调小曲传入广西,经名唱家不断地将桂北方言融合于其中,至清末逐渐形成了具有桂北地方特色的广西文场,它以唱为主,间有说白。其演唱形式为数人坐唱 (人数以曲本中的人物来安排),每人分担1个角色 (分生、旦、净、丑等行当),每个演唱者还要兼操1件伴奏乐器 (以扬琴为主,辅以琵琶、三弦、二胡、笛子、板、碟子等),这种演唱形式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类似清唱剧的曲艺形式。此外,还有以1人演唱的“立唱”,歌唱及表演相结合的“走唱”。
文场的音乐唱腔为大调和小调两类,大调有越调 (月调)、丝弦、南词、滩簧,总称“四大调”; 小调有 〔银纽丝〕、〔寄生草〕、〔叠断桥〕、〔剪剪花〕 等四、五十首。它们大多来自清代流行于江、浙的俗曲。传统曲目文词古雅,以七字句或十字句为主,内容多取自明清传奇小说,如《琵琶记》、《玉簪记》、《白蛇传》等。这种有完整故事的成套脚本多用大调唱腔来演唱,小调唱腔则多用来演唱叙事、抒情的小段,如《贵妃醉酒》、《四季相思》等,小调有时也在以越调为主的曲本中穿插运用。
最初演唱文场的均为业余性质,至清末道光年间方出现有组成班子的职业艺人,他们或者是被人家请到办婚丧嫁娶的场合中演唱;或者是走街串巷卖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组建了专业的曲艺团体,广西文场艺人成了专业文艺工作者。30多年来培养出一批年青的文场演员,并创作了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曲目,如《江姐进山》、《韩英见娘》、《漓水情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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