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曲 : 广东省曲艺曲种。用广州方言演唱,流行于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等用广州方言的地区,并流传到东南亚粤籍华侨聚居的地区。约于清道光年间便有以清唱粤曲为业的八音班,以后又出现了穿街过户卖唱的女盲艺人(清唱粤曲),被人们唤作“瞽姬”、“师娘”,她们的演唱直到民国初年,盛行了60多年,在粤曲史上被划为“师娘时期”。辛亥革命后,逐渐有了非盲女艺人演唱粤曲于茶楼歌台上,被唤做“女伶”,从而粤曲跨入了鼎盛时期 (即“女伶时期”)。由她们始改用广州方言及改假嗓为真嗓演唱,并划分了声腔,如大喉、平喉为男角专用腔,子喉为女角专用腔,当时名伶辈出,流派各异。表演形式以清唱为主,1个演员可兼数种行当的唱腔。
粤曲的音乐唱腔在板式和曲调上与粤剧基本相同,但更讲究唱工,在声腔艺术上有独特的创造,它们之间也互相吸收和借鉴,使粤曲的音乐更加丰富。它以梆子和二簧作基本声腔, 此外还有用以填词演唱的曲牌; 龙舟、木鱼、南音等民间说唱、杂曲小调等一些广东音乐,均属粤曲范围。
粤曲早期演唱的曲目均为清唱粤剧,以后才有了自己的曲目,传统代表作品有《百里奚会妻》、《黛玉葬花》、《夜战马超》等,20世纪30年代末粤曲走向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以复生及发展,出现了粤曲说唱、粤曲弹唱等多种形式,除整理改编传统曲目外,还创编了一些新曲目,如《羊城新八景》、《潇湘夜雨》、《东湖春晓》、《珠海丹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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