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用语 : 成语、格言以外,有特定含义、形式短小、口语性很强的固定词组。如“打秋风”“莫须有”“过河卒子”“钻牛角尖”等。
结构上,惯用语主要是三字格,也有四字格或五六字格。构成惯用语的单位是词,不是词素。惯用语两个单位之间大多数是支配关系,如“讨野火”(找麻烦)、“做春梦”(胡思乱想)、“打死老虎”(抨击已失去威势的人)、“放马后炮”(不及时的举动);少数是偏正关系,如“无底洞”(永远不能满足)、“耳边风”(听过后不放在心上的话)、“眼中钉”(最痛恶的人或事物)、“枕头风”(妻子、情妇在枕边怂恿的话)。惯用语形式比较固定,一般不能任意更换或改动它的构成成分。但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捋虎须”可以说成“拔虎须”,“泼冷水”可以说成“浇冷水”。
意义上,惯用语大都超出它的构成成分的字面含义而表达一个新的整体意义。有的通过比喻来实现。如“敲边鼓”比喻从旁边帮人说好话或从旁助势;“抱粗腿”比喻攀附权势;“挖墙脚”比喻用不正当的手段使别人垮台。有的通过构成词语的意义引申来实现。如“开小差”本指军人私自脱离队伍逃跑,引申为私自脱离工作岗位或思想不集中。“唱高调”本指唱歌的音调高,引申为说不切实际的漂亮话。惯用话绝大多数带有消极、贬斥或鄙视的色彩,也有少数是中性词。如“破天荒”“打游击”,含赞许意义的惯用语,极为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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