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 : 亦称“告词”。诏令文体的一种。古代授官的凭证文书,类似后世的“委任状”。始于北齐。《北齐书·傅伏传》:“周克并州,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授上大将军武乡郡开国公,即给告身。”唐代授刺补的官职,皆给以符,称为告身,是诰的别称。唐中叶后,官爵冗滥,有空白告身,随时可填人名。王世贞《委宛余编》:“唐时将相告身用金花五色绫纸,至宋则用织成花绫,以品次有差。”“至国朝(明代),考最始给予一品至五品皆诰,六品以下敕,花色殊异。”此文体直沿用到清末。民国后则用“委任状”,直到现代。写在告身上的告词,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并书于告轴,但侍从以上者则应是四六句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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