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诡其辞,不异其理 : 裴度关于散文写作的主张。他对韩愈等散文作家为了反对骈文的呆板程式,故意使语言“高之,下之,详之,细之”的做法大为不满,认为这样“虽非于小人,亦异于君子”(《答李翱书》),因为经圣人笔削的经典中,语言都至易至直,找不到任何“奇言怪语”,“然皆不诡其词而词自丽,不异其理而理自新”(同上)。与韩愈的求异论不同,他主张文章的文与意都应平易自然,异辞异理实不可取。这一观点对韩愈等作家求奇求怪的倾向有补偏的作用,但是,他没有看到韩愈与“圣人”的不同之处,韩虽以儒家的传人自命,但同时更主要是一个文学家,在语言运用上出奇制胜,花样翻新,远胜过在逻辑上擘肌剥理,即使那些旨在明道的散文也力求出语生动,何况大多数散文本来就是有意的文学创作,强调语言的新颖别致更不足怪。追求构思和语言的精警不凡,是文学创作题中应有之义,不能将它看成是诡词异理,因此,裴度的批评又有其偏狭的一面,他要求把文学性的散文写成象学术性的论文。参见“异与常”条。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