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雅正 : 这是清代统治者明确颁布并反复张扬的御定衡文准则,是清廷对文学领域广泛实行精神统治的具体方式,而对清代的散文理论及散文创作产生了最为直接的巨大制约作用,桐城派等正统派文论都能从中找到根源。
作为武力镇压辅助手段的文化政策,清廷要求文章之士们以“清真雅正”的和蔼风格,阐发被定为官方哲学的程、朱义理。其实施办法大致有三:一是明确颁布,雍正十年(1732)上谕明确颁布了这个标准(见梁章钜《制艺丛话》卷一),乾隆十七年(1752)上谕表彰清初时文名家韩菼“湛深经术,制艺清真雅正,实开风气之先”,《四库总目提要》介绍方苞奉敕编选的《钦定四书文》也说:“列圣相承,又皆谆谆以士习文风勤颁诰诫,我皇上复申明清正雅正之训。”二是树立样板标本,清初大量的御选御定文选,如《御选古文渊鉴》、《御定历代赋汇》、《御选唐宋文醇》,《御定皇清文颖》、《钦定四书文》等,既有古文样板,也有今文样板,乾隆以“清真雅正”相表彰的韩菼当然也是样板,这些“仰禀圣裁”的文选,于古,“考风格之得失”,于今,“定趋向之指归”,不仅对时文,而且对古文、诗赋及其他文学样式都有轨范作用。三是借一些御用或具一定御用性质的理论流派,将之演化成系统的散文理论,以“义法”说、“雅洁”说起家的桐城派的散文理论虽不无独立价值,但与“清真雅正”的御定文则实有很深关系,代表了官方的文学思想,也深刻地代表了官方在文学领域里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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