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 : 法国小说。德尼·狄德罗著。创作于1760年左右。在作者死后的1796年发表。中译本1957年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郑兆璜译。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代表人物。生于外省的小城朗格尔的一个富裕的刀剪作坊老板家庭。幼年受教会学校教育,后到巴黎上中学,毕业后当过家庭教师,为书店翻译文稿,同时结交了卢梭、孔狄亚克、马布美等人。他1746年发表的第一部著作《哲学思想录》,批评宗教和教会,被巴黎法院焚毁。1749年写成的《给有眼人读的论盲人书简》,是一部无神论著作,触犯了统治阶级,因而被捕入狱,经朋友多方营救,3个月后被释放。出狱后,他主持了《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并以此作为毕生的事业。1773年应俄国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邀请,到过彼得堡,次年返回法国。在寂寞中度过晚年。狄德罗的主要文艺著作有《画论》,剧作《私生子》、《一家之主》,小说《修女》、《拉摩的侄儿》、《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
《修女》以一个名叫苏姗的少女的自述,表达了资产阶级对个性解放的要求。苏姗是一个律师妻子的私生女,她的父母为了使两个大女儿得到财产的继承权而决意牺牲苏姗的一生,强迫她进了修道院。在修道院里,一个院长为了得到一千块钱膳宿费,千方百计阻止她出院;另一个院长十分严厉地对待她,自己却是一个淫邪放荡的变态的色情狂,还有一个神甫,假装帮助她逃出修道院,实际上却想拐骗奸污她。苏姗无法忍受这种非人的生活,进行了顽强的反抗,她要将修道院的种种罪恶诉之于法律,但无济于事,结果得到更加残酷的迫害和虐待,几乎被折磨致死。最后,她逃出了修道院,但这使她成为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她不得不隐瞒姓名,在巴黎当了女工。为了得到社会的认可,她把自己的悲惨遭遇写给一个开明贵族马尔侯爵以期得到搭救。《修女》集中表现苏姗渴望自由的愿望与修道院生活的尖锐矛盾,揭穿了教会关于修道生活的欺骗言词和虚伪说教。作品批判了禁欲主义对“人性”的窒息,对人的正常生活的破坏,反对把人当作牺牲品的宗教戒条,反对修道院里违反人道的生活,表现了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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