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韵 : 原作《王称(一作偁)诗》,中国古代诗歌美学专著。范温著。存《永乐大典》中,现收入《宋诗话辑佚》,中华书局本。范温(生卒年不详),字元实,成都(今四川成都)人,北宋史学家范祖禹之子,所著《潜溪诗眼》已亡佚,残存于《诗话总龟》等书中。《论韵》的诗歌理论主要有3点:1.从书画之“韵”论及诗文之“韵”,以“韵”为美。它说:“书画以韵为主”,“夫书画文章,盖一理也”;“韵者,美之极”。又说“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亡其美”。它认为有“韵”即有“美”,无“韵”则无“美”,以“韵”为最高审美标准。2.它对“韵”的内涵作了多方面的探讨,对“韵”作了规定性解释。它说“韵”不是“巧”、“奇”、“布置关(开)阖”、“高妙古澹”,也不是“不俗”、“潇洒”;而是“有余意”,它说“有余意之谓韵”。“韵”能“包括众妙,经纬万善”,“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它认为“惟陶彭泽体兼众妙,不露锋芒”,其诗韵“最高”。3.强调得“韵”在于“悟入”,它说:“盖古人之学,各有所得,如禅宗之悟入也。”它举例说:“山谷书,气骨法度皆有可议,惟偏得《兰亭》之韵。”还对“韵”这一概念的历史变化提出了看法,它说:“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推尊之以为极致。”《论韵》专论诗歌韵味,并强调“韵”这个美学范畴在宋代美学中的重要地位,它对于诗歌的审美价值的提高是有促进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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