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是和谐 : 美学理论性著作。周来祥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周来祥(1929— ),山东高青人,现任山东大学美学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美学学会会长,全国美学学会理事。主要著作还有《美学问题论稿》、《文学艺术的审美特证和美学规律》、《论中国古典美学》、《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的原则》、《中国美学主潮》(主编)等。
本书除序言外分3个部分,共14篇论文,约30万字。对美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考察,提出了以“美是和谐自由的关系”说为中心的美的本质论,和以古典和谐美、近代对立的崇高美和现代对立统一的和谐美为中心的美的形态论。认为美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是由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相互对应而形成的审美关系所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没有审美对象就没有审美主体,没有审美主体也就没有审美对象。以“美是和谐自由的关系”说为基础,依据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对美进行了逻辑与历史,质与量交叉统一的分类。按照量的原则,偏于内容的是社会美,偏于形式的是自然美;按照质的原则,内容和形式偏于统一的是优美,偏于矛盾的是崇高和滑稽。这个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艺术美的分类。对历史资料从新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美学范畴和美学思想史相统一的见解。认为康德以前属于古典美的时期,其美学思想也与和谐美的范畴相对应(主要包括古代希腊和中国封建社会的美学)。康德论述崇高范畴以后,属于近代美(广义的)的时期,其美学思想也与崇高范畴相合拍(主要包括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表现主义的美学)。现代新型的和谐美,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美学也应是一致的。本书在研究方法和学术体系上有独特性。所提出的观点,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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