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艺术因素与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 : 美学著作。布洛著。最初发表于1912年英国《心理学杂志》第5卷第2期。中译文载《美学译文》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出版,牛耕译。爱·布洛(Edward Bullough,1880—1934),英国美学家,剑桥大学教授,主要美学著作有:《现代美学概念》等。这篇约合1万汉字的文章集中探索了审美活动中的“心理距离”这一概念,认为“距离是通过把客体及其吸引力与人的本身分离开来而获得的,也是通过使客体摆脱了人本身的实际需要与目的而取得的。正因为如此,对客体的‘静观’才能成为可能。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本身与客体的关系已经分裂到了‘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程度。”(中译本第96页)因此,从审美欣赏的角度来看,主体与对象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距离太近便会陷入狭隘的功利情绪;距离太远则会变成冷静的科学态度。同样,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距离太近会使作品沦为“粗鄙的自然主义”;距离太远又会给人以“空洞或荒唐的印象”。这种“心理距离说”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抓住了审美活动既不同于科学认识又不同于伦理实践的独特品性,因而在美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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