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制作者权利

    节目制作者权利 : 广播电视法律概念。一般指录音录像制作者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者。首次录制一个表演的音响或表演的音响和图像的人称为录音录像制作者。从一次(个)广播电视节目的酝酿到组织编、导、摄、录,以及进行其他协调有效的工作的总责任人称节目制作者。制作者在制作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其所使用的作品的权益。同时,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也享有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播放等权利;对授权他人复制、播放的,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至第42条对此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为您推荐

广播专题性教育节目

广播专题性教育节目 : 向听众传送内容相对专一的各种教育节目的总称。广播社会教育节目形式之一,相对于广播综合性教育节目而言。专题性教育节目的特点是,能够对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知识和问题作..

专题音乐节目

专题音乐节目 : 音乐广播节目中的重要类型,在音乐广播中占有重要位置。它不同于一般的节目编排,也不同于实况录音或现场直播节目,而是音乐广播工作者的一种特殊的艺术创作。它不仅要有明确的主题、..

调频立体声音乐节目

调频立体声音乐节目 : 采用立体声技术进行的无线电广播,是现代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调频立体声音乐广播是通过一个调频广播频道同时播送对应于听众左前和右前两个方位的两路声音信号。这样播出的..

外国音乐节目

中国音乐节目

中国音乐节目 : 反映中国音乐成果的窗口。它以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我国民族音乐的繁荣和发展为宗旨,向广大听众播出和介绍各类声乐、器乐作品。 内容有:我国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作..

实况剪辑性文艺节目

实况剪辑性文艺节目 : 广播文艺节目播出形式之一,先对演出的文艺节目实况录音进行加工、剪辑,然后播出的节目形态。也称文艺演出实况录音或剧场实况录音。包括在剧场、广场、露天舞台等演出现场进..

对象性文艺节目

对象性文艺节目 : 广播文艺节目形式之一,专门为某一特定听众群(对象)安排、制作的文艺节目形态。如吉林台开办的《为农村听众编排的文艺节目》是专门为吉林省农村听众开办的对象性文艺节目。其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