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书派 : 古代书法理论之一。清初冯班《钝吟杂录》云:“画有南北,书亦有南北”。清代中叶的阮元在《南北书派论》中更明确提出此说。汉魏以前,书法主要应用于书写碑版,从东晋开始,在绢或纸上书写简牍的风气盛行,宋代将这些简牍书迹大量刻为法帖,供人摹习。直到清中叶,书法家大都崇尚法帖,以二王(王羲之、王献之)为宗师。阮元根据历史上书法发展和流布的情况,将古人书法分为两大派系,即: “东晋、宋、齐、梁、陈为南派;赵、燕、魏、齐、周、隋为北派”。 并谓南派“长于启牍”,北派“长于碑榜”。包世臣继起提倡北碑,嘉庆道光以后,魏碑发现搜集日渐增多,给当时流行的拘谨刻板的“馆阁体”书法以冲击,崇尚法帖的书风(帖学)盛极而衰,崇尚碑刻的风气(碑学)一时大盛。因此人们遂称碑学为北派,帖学为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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