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体 : 曲艺表达形式之一。指主要由作者(或说书人)替段子中人物代言的说唱文体。作者(或说书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出现,摹拟或扮演段子中的人物,让人物站出来说话,或对白,或独白,或旁白;尤其是人物内心活动的自咏自唱,机锋巧辩,谈笑风生,逼真传神,最能显示人物性格的本质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代言”常常插在叙述故事过程中。它不重纵线结构,而重横断面铺陈。唱词中的“我”,弹词中的“白”就是。
- 欢迎来到文学网!
代言体 : 曲艺表达形式之一。指主要由作者(或说书人)替段子中人物代言的说唱文体。作者(或说书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出现,摹拟或扮演段子中的人物,让人物站出来说话,或对白,或独白,或旁白;尤其是人物内心活动的自咏自唱,机锋巧辩,谈笑风生,逼真传神,最能显示人物性格的本质特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代言”常常插在叙述故事过程中。它不重纵线结构,而重横断面铺陈。唱词中的“我”,弹词中的“白”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