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的对仗 : 曲的对仗是自然形成的,反映在曲谱和曲作中。某曲何处用对仗,没有固定格式。曲的对仗,既可“同字对”,也可平对平,仄对仄。如张养浩《庆东原》:“一个冲开锦川,一个啼残翠烟,一个飞上青天。”也可以同韵字相对,即有意的“重韵”。如赵善庆《庆东原·晚春杂兴》:“游人陌头,残红树头,流水溪头。”也可同韵部的韵字相对。如张可久《折桂令·别后》:“啼翠霭林间鹧鸪,坠青丝檐外蜘蛛。”上面引到张养浩的《庆东原》也是三个韵字同一韵部,而又互相对仗。这些都是元曲与律诗对仗明显不同之处。对仗这一手法在元曲中达到了多样多姿的境界。参见“同字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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