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 : 近体诗诗句的平仄不符合通常的格式叫“拗”或“拗句”,也称“落调”。近体诗的“拗”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以五言为例,七言亦然):
(1)“平平仄仄平”变为“仄平仄仄平”。如高适《淇上送韦司仓》:“醉多适不愁。”李颀《野老曝背》:“百岁老翁不种田。”参见“犯孤平”条。
(2)“平平平仄仄”变为“仄平仄仄仄”。如孟浩然《留别王维》:“只应守寂寞。”又如杜甫《村雨》:“世情只益睡。”这种现象杜诗中数次出现,中唐以后即罕见。赵执信《声调前谱》说:“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
(3)“仄仄平平仄”变为“仄仄平仄仄”。如于良史《闲居寄薛华》:“雨洗山木湿。”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
(4)“仄仄平平仄”变为“平仄仄平仄”。也就是说五言中一、三两字平仄互易。如李白《赠孟浩然》:“吾爱孟夫子。”杜甫《天末怀李白》:“鸿雁几时到?”
(5)“平平平仄仄”变为“平平仄平仄”。如宋之问《题大庾岭北驿》:“明朝望乡处。”杜甫《月夜》:“何时倚虚幌。”这种改变了的句式之中已包含了“救”。参见“救”(2)。
在格律上可平可仄的地方,不属于“拗”。参见“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条。
词的平仄中也有“拗”或“拗句”之说。如郭麐《灵芬馆词话》卷二:“词有拗调,如《寿楼春》之类。有拗句,如《沁园春》之第三句,《金缕曲》之第四、第七句,《忆旧游》之末句。比比甚多,要须浑然脱口,若不可不用此平仄者,方为作手。”词中的“拗句”,仍是以律诗平仄为准绳的。如这里所说《沁园春》第三句,有作“仄平仄平”者,则不合七律的前四字平仄,故称“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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