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 : 文体名。指刻于石碑上的文辞。碑本是立在宫室、宗庙前测日影、拴牲畜的石柱,后来用以刻写纪事,便产生了碑文。也称“碑志”或“碑铭”。它的体制一般是前面用散文记事,后面用韵语赞颂。习惯上把散文部分称“志”或“序”,韵文部分称“铭”,合称“碑铭”。碑文大致可分为纪功碑文、宫室庙宇碑文、墓碑文三类。需要指出的是碑铭的铭不同于箴铭的铭。前者多刻于山石、碑碣,后者多刻于宫室、门井、器物;前者多用于记功记事、歌功颂德,后者多用于规诫。可见这是两种同名异实的文体。参见“封禅文”“宫室庙宇碑文”“墓碑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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