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原 : 亦叫“推因”。即推求词语源头,阐明事物命名原由。每个词语都有其产生的源头,但由于语言先于文字以若干万年计,文字产生仅五千年左右,因此通过文字来探求早期词语命名原因,已不可能。但早期词语产生后,逐渐孳生出新的词,形成同源词,可以根据“义存乎声”“音近义通”等原理推求后起词语之源。
从训诂角度来看,推求语源有四方面实际意义:
(1)可以更加具体确切地知道词语所指事物的特征。如《尔雅·释天》:“冬猎为狩。”《风俗通义· 山泽》:“狩者,守也。”“守”有围攻义,故冬猎曰“狩”,取义于围攻。
(2)可以辨别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如“莞”与“蒲”都是水草,可编织草席,但又不同。《说文解字·艸部》段玉裁注:“莞之言管也,凡茎中空者曰管。”“莞”草茎中空,所织之席不能折叠。“蒲”之言伏,柔韧可伏,所织之席可折叠,古代叫“蒲平”。
(3)可以掌握词义引申流转规律。如刘熙《释名·释形体》:“心,纤也,言纤微无物不贯也。”阮元申说:“盖纤细而锐者,皆可名‘心’。”据其语源义,可知“心”之为词又可指树木之尖刺。
(4)可以订正训诂之误。如《尔雅·释鸟》:“鹰隼丑,其飞也翚。”《郭注》:“鼓翅翚翚然疾。”沈兼士认为“翚”之语源为“回”,即回旋义,而不是疾飞,订正了《郭注》之误。
探求语源,最重要的是因声求义,不拘字形。着眼点在于词语命名立意之义,而非词的所指义。比较互证是推原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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