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 : 近体诗诗句的平仄出现“拗”,通常需要在当句或对句的可平可仄处改用必平或必仄的方法来补救,称为“救”。经过“救”的“拗句”被认为是合律的。因此,“救”常常与“拗”同时出现。近体诗中常见的“救”的形式有以下五种(以五言为例,七言同):
(1)“平平仄仄平”第一字用为仄后,将第三字(七言则为第五字,下同)改为平相救,句式变为“仄平平仄平”。如高适《别韦五》:“欲归翻旅愁。”李商隐《蝉》:“故园芜欲平。”
(2)“平平平仄仄”第四字用为平后,将第三字改为必仄相救,句式变为“平平仄平仄”。如李白《夜泊牛渚怀古》:“登舟望秋月。”陆游《夜泊水村》:“记取江湖泊船处。”参见“拗”(5)。
(3)“仄仄平平仄”一、三两字平仄互易后,即变为“平仄仄平仄”,将对句第三字改为必平以相救。如李白《赠孟浩然》:“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杜甫《天末怀李白》:“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4)“仄仄平平仄”第四字用为仄后,将对句的第三字改为必平相救。则对句的句式变为“平平平仄平”。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于良史《闲居寄薛华》:“雨洗山木湿,鸦鸣池馆晴。”
(5)“平平平仄仄”一、三两字都用成了仄声,即变为“仄平仄仄仄”,则在一、三两字中改用一个平声字的方式来补救。如张九龄《湖口望庐山瀑布水》:“奔流下杂树。”李益《喜见外弟又言别》:“十年离别后。”参见“拗”(2)。
此外,还有把(1)(3)(4)几种“救”综合使用的。这是因为这三种形式的“救”都出现于“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而它的出句又是“仄仄平平仄”的缘故。如李商隐《落花》:“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肠断未忍扫,眼穿仍欲归。”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即对句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既救本句第一字之“拗”,又分别救出句的两种“拗”或一种“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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