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说 : 也叫“义界”。即用下定义的方式解释词语。如《尔雅·释亲》:“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又《尔雅·释天》:“穀不熟为,蔬不熟为馑,果不熟为荒。”
事物之间在实质、形状、作用等方面具有各种差异。代言只是从某一方面着眼,难于把词的内涵和外延清楚地表述出来。界说却没有这种局限性,能较严密地表明词义。界说有四种不同的方式:
(1)综合解释。就是把事物的实质、形状、作用等方面综合起来加以解释。如《左传·昭公元年》杜预注:“冲,交道也。”“冲”的实质是道路,形状是几条道路相交,综合起来就是“交道”(交叉通道),与一般道路不同。《诗·小雅·沔水》序:“规宣王也。”《毛传》:“规者,正圆之器也。”“规”的实质是器物,作用是“正圆”,“正圆之器”是综合解释词义。
(2)类中求别。就是对同类事物进行区分。如《说文解字·山部》:“岑,山小而高。”又:“崇,山大而高。”“岑”“崇”都是山,但形状不同。《诗经·豳风·七月》:“言私其,献豜于公。”《毛传》:“豕一岁曰,三岁曰豜。”“”“豜”都是“豕”,大小不同。
(3)反正相训,由此及彼。如《说文解字·人部》:“假,非真也。”《说文解字·手部》:“拙,不巧也。”这是用否定语作解释。《说文解字·男部》:“甥,谓我舅者,我谓之甥。”这是用事物相对的两方互为解释。
(4)描写譬况。如《说文解字·水部》:“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节。”《说文解字·黑部》:“黑,北方色也,火所熏之色也。”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