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作品完整权③

    保护作品完整权 : 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即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品是作者思想的体现,作者的这一权利属精神权利的范畴。只有作者才有权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决定作品的表达形式。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其作品的随意增删、变动、曲解或有损作者声誉的修改。他人在改编(将一种作品形式改变为另一种作品形式,例如将小说改编成为电影剧本)、整理、注释、评论、编辑、翻译作品时均应忠于原作,若任意增删内容或粗制滥造,则导致对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作者有权要求侵权人修理重作、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作者的这种权利不是绝对的,他人利用某一作品进行再创作,总会体现出自己的风格。作出不损害原作声誉的变动、删改及校正,是法律所保护的行为。例如拍成电影时将书面化的语言转换成适合电影要求的语言,将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略去,对建筑作品作适当的修复、加工,转播他人表演时作适合荧屏需要的必要剪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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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权③

发行权 : 版权所有人(例如作者),对受版权法保护的原作品的复制品(例如图书、报刊、磁带、电影拷贝)所享有的出售、出租、进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虽归版权所有人享有,但可以转让,因而往往由代理人、..

版权法③

版权法 : 书名。郑成思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该书在对国内外版权立法和研究进行广泛、深入探讨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论述了版权法的基本理论和最新发展。对于版权法的起源与发展过程、..

翻译权③

翻译权 : 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之一。即许可他人或禁止他人将享有版权的原作译成另一种文字的权利。由于将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改变为目标代码也被视为翻译,因而翻译权的内容已扩大..

复制权③

藏书印③

藏书印 : 指收藏者在自己购置或拥有的典籍图书上钤盖的、体现藏本所有主关系和表达藏书主人个性爱好的印章,通常盖在正文首页的右下方空白处。又称“藏书章”。纸白、墨润、印丹,很可见出中国传统..

中国藏书史③

中国藏书史 : 是中国历史藏书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终结。中国藏书史是总结历史中国社会藏书现象发生和藏书活动发展变化,研究中国历史藏书事业规律的学问。有断代藏书史,如谭卓垣(1900—?)《清代藏书楼..

演绎权③

演绎权 : 作者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将其作品进行再创作而产生另一作品的权利的总称。是作者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一种经济权利。只有原作者才有权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但作者可将这一权利许可他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