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权③

    演绎权 : 作者享有的许可或禁止他人将其作品进行再创作而产生另一作品的权利的总称。是作者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一种经济权利。只有原作者才有权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但作者可将这一权利许可他人行使。未经许可,擅自以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的,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前面已存在的作品进行再创作而产生的作品称为演绎作品。演绎作品的类型有:(1)改编作品。即根据已存在的作品改编而来的作品,例如根据《三国演义》而绘制的连环画,根据小说《灵与肉》改编而成的电影《牧马人》等等。(2)翻译作品。即根据已存在的作品通过翻译过程而产生的另一种文字的作品,例如将英文作品译成中文,将汉文作品译成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作品。(3)注释作品。即对已存在之作品的字句、语汇或引文进行说明而产生的作品,例如《爱情的故事》(英文注释本)。(4)编辑作品。即为某一特定的目的选择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或其中一部分进行编排而形成的作品,例如《新时期争鸣作品集》、《巴金选集》、《目录学研究资料汇辑》。(5)赏析作品。选择若干作品进行鉴赏并附有赏析文字的作品,例如《唐宋词鉴赏辞典》。此外尚有整理作品、标点作品、校勘作品、精选作品等等。使用原作创作演绎作品要说明原作者姓名、原作出处,并尊重原作的观点和情节。把演绎作品作为自己的原作,在许多国家被视为抄袭。美国等少数国家在著作权法中列出“演绎权”,而多数国家则在著作权法中将翻译权、改编权等分别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有以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此种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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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权③

修改权 : 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精神权利之一,即作品发表前或再版时作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的内容包括对原文错误、笔误之处的修正,增删变动或改变某些内容。“修改权”还..

藏书建筑③

藏书建筑 : 指历代典籍图书收藏者为藏书而专门建造的处所。通过专门建造的藏书处而使典籍不受自然和人为的损坏,很早以前就受到藏书家的重视。周代的藏书建筑样式虽然早已失传,但我们从周代负责管..

藏书处③

藏书处 : 指藏书主人为自己收藏典籍图书的地方专门命名的以示风雅志趣的名字。往往反映着其藏书活动的特定内容。常以楼、阁、斋、堂、房、居、室、轩、庐等作为后缀词,通称“藏书室卿)的天一阁、..

署名权③

藏书保护③

藏书保护 : 指历史上中国社会皇家藏书机构和私人藏书家对收藏的典籍图书所采取的技术保护。威胁藏书的完整和安全的原因是人为毁坏和自然侵害。人为毁坏如战乱、盗卖、焚书、禁书、偷窃、污损等。..

发表权③

发表权 : 作者对自己的著述编译等作品、美术家对自己的绘画、音乐家对自己的作曲、舞蹈家对自己设计的舞谱以及科技工作者对自己编制的计算机软件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其内容为上述作品是否发表、何..

藏书家③

藏书家 : 指私家藏书的开创者或私家藏书的传人、皇家藏书的管理者于藏书事业作出贡献的人。同藏书活动相继产生,始见于周代。老子(前571—?)即是有史可稽的我国第一个藏书家。在中国历史上,多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