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先有意 : 关于苏轼散文创作的轶事。据宋周辉《清波杂志》载:“有问作文之法于东坡,坡曰:‘譬如城市种种物,欲致为我用,有一物焉,曰钱,得钱则物皆为用。作为先有意,则经史皆为我用’。”此处苏轼实际指出了散文创作的两个方法,从艺术构思上讲,“作文先有意”,下笔之前,作家应有主旨,意在笔先,文章就有自己的个性特征;从材料运用上讲,“经史皆为我用”,经史是为表达我作文之先而有的“意”服务的,不是我注解经史,而是经史阐释我心中所思即文中之意。苏轼所论,符合散文创作的艺术实践,是中国散文批评史上有价值的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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