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假说 :
这一假说由加拿大学者M.斯韦恩于1985年提出,并逐步加以充实。此假说认为,要实现二语习得,学习者不但需要可理解性输入,而且需要可理解性输出。可理解性输出指学习者在交际语境中产出的他人可以理解的二语话语。斯韦恩认为,为了促进二语习得,需要推动或者强制学习者进行二语输出。强制输出可以促使学习者从语义加工转向句法加工,使学习者更多依靠句法,较少依靠语义。这样,学习者就不得不注意形式,从而促进形式的习得。
在斯韦恩看来,强制输出对习得有3个促进作用:①注意的作用。输出可以使学习者意识到在他们想要表达的东西与用二语能够表达的东西之间存在差距。他们在输出过程中,可以发现自己由于欠缺某些语言形式而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就会促使他们采取行动,学习所需的形式,从而带来习得。②假设检验的作用。学习者在习得过程中,会生成他们自己对二语形式与规则方面的假设。他们可以通过与本族语者或他人的互动,根据听话人的反馈来验证他们的假设是否正确。如果听话人认可了学习者根据假设生成的话语,那么学习者就会认为自己的假设是正确的。如果听话人认为他们的话语有误,那么学习者就会意识到他们的假设有误,从而就会修正他们的假设。③元语言能力。由于输出使学习者更多地注意语言形式,所以就会促使他们更多地思考有关语言的问题,从而形成元语言思维。元语言指有关语言的语言。
除了上述作用之外,输出还有助于学习者将学到的陈述性知识转换成程序性知识或者说使学过的知识更加熟练化。此外,学习者通过输出与互动,可以得到更多的输入,从而更好地促进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