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死的时候,我听到苍蝇在嗡嗡叫 : 美国诗歌。艾·迪金森(见“一只鸟儿来到人行道”)写于1862年,最早发表于1896年《诗集》,今收入托马斯·约翰逊编辑的《艾米莉·迪金森诗歌全集》,1955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
诗歌共4节,16行,描写了诗人死亡时的情形。第1节是诗歌的背景。诗人躺在与亲人死别时的床上,室内寂然无声,有如暴风雨间歇时的沉静。第2节,诗人把注意力集中到她周围目睹着她断气的亲友身上。他们的眼睛已经哭干了,在屏息静气地等死神的降临。第3节,诗人的目标又回到了她自身。她在想象中,亲自订写遗嘱——除了她的灵肉之外,将自己身外之物统统赠送别人。就在这时,飞来一只苍蝇。第4节,诗人发现苍蝇在断断续续地哀鸣,发出嗡嗡的忧郁之声。不多会,它飞旋在诗人与亮光之间,使她望不见窗口了——完全丧失了视觉能力。
这是代表迪金森个人风格和思想的名篇。它描述了人死亡的过程和经验。诗人通过对自己死亡的富有想象力的回顾,对一个垂死之人的最后心智活动做了细致、逼真、新颖而令人信服的描写。诗中苍蝇的“青灰色嗡嗡声”是迪金森诗歌中“联觉描写”的名句。通过垂死之人逐渐减弱的知觉,诗人将“颜色”和“声音”两个意象结合为一个意象,巧妙自然地描述了人在弥留之际那种迷惑和混乱的精神状态:我立嘱赠送纪念品,/将能够转让的一切/签发给他人,这时/但见一只苍蝇 /在光亮和我之间,/发出阵阵含混的青灰色的嗡嗡声。/于是窗户不见了,于是 /我双目失明。诗歌对死亡时的心理状态做了深刻细腻的分析,揭示了感官世界与精神世界终于分离而进入了真正死亡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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