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好算账 : 美国诗歌。艾·迪金森(见“一只鸟儿来到人行道”)写于1863年,发表于1914年,今收入托马斯·约翰逊编辑的《艾米莉·迪金森全集》,1955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中译文1987年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见《美国文学》),王誉公译。
全诗共3节,12行。在第1、2两节中,诗人试图以她耳闻目睹的客观事物来解释自然,给自然一个定义。她通过选用代表陆地、海洋和天空等大小不等的典型事物描绘了自然的概貌。同时,读者从她每节最后一行中的“否定词”和表面上更大、更广的“代用语”(如“太空”代表我们看见的东西,“和声”代表我们听到的东西等)中,足以感觉到她在寻找“自然定义”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诗人使用“太空”说明“自然”不但让人看上去是美丽的,而且是“神的启示”的源泉。“和声”不但说明自然本身的和谐优美,而且显示了“自然诸物与人的融合统一”。在最后一节中,诗人阐释了自然最为完整的定义——自然作为“知识”远远超过了人们的表达能力。诗歌清楚地反映了“自然作为导师”、“自然作为善与美的源泉”的超验主义思想。另外,诗歌收尾两行(我们的智慧道不尽/她的单纯),阐述了诗人的创作意图——自然现象千差万别,五光十色;但就本质而论,自然界是十分简单的。尽管如此,人们仍然很难将自己感受到的种种不同经验完整无误地表现出来。不言而喻,迪金森在这首诗歌中开始冲破了超验主义的思想束缚,在认识自然的过程中迈出了她自由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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