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的长度

    电视广告的长度 : 电视广告的长度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单个广告的长度。
一是指特定长度的节目所允许附加或连带安排播放的广告的长度,它实际上限制了在总体节目中,广告所占的比例。
电视广告的长度不能无限制地延长,也不能随意增加节目中广告所占的比重,否则不仅会损害视听者的利益,也会从整体上危害电视节目的收视。电视广告的长度在不同的国家、乃至不同的电视台都有不同的规定。差别最大的地方,是体现在第二种含义上的长度。在电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商业电视台中,电视广告的长度限制就宽得多。因为电视广告是其经营的主要经济支柱。在日本,日本民间广播电视联盟的电视广告基准中,对电视广告的长度所作的规定如下:
5分钟的节目,广告在1分钟以内;
10分钟的节目,广告在2分钟以内;
15分钟的节目,广告在2分30秒以内;
20分钟的节目,广告在2分40秒以内;
25分钟的节目,广告在2分50秒以内;
30分钟的节目,广告在3分钟以内;
30分钟以上的节目,广告在其1/10的时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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