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吉姆佩尔 : 美国犹太裔小说家艾·巴·辛格的著名短篇。原作是意第绪语的,索尔·贝娄把该小说翻译成英语使它拥有广大的读者。
犹太人吉姆佩尔从小时候起就带上了“傻瓜”的绰号,他知道自己之所以有这个绰号并不是真傻,而是因为他容易受骗。他去向拉比求救,拉比说当一辈子傻瓜也比做一小时恶人强,可拉比的女儿却照样骗他。吉姆佩尔到处漫游,他活得越久,越觉得世间无所谓谎话:这个人没有遇到的事,另一个会遇到;今天没有的事,明天会有;明年没有的事,百年之后会有。沦为乞丐的吉姆佩尔准备高高兴兴地迎接死亡,因为“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在那里即使是善良的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
辛格从他的故乡波兰复活了一种丰富的意第绪传统,维护和发扬了犹太民族某些传统的理想和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讲辛格是一个以自己的想象为背景的道德家。他把世界看作是一座巨大的屠场,“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因此,他作品的结局常常是对尘世的摆脱,甚至是对生的摆脱。在这篇小说里,吉姆佩尔被设计成一个圣贤似的受害者也就不奇怪了。
但辛格不愿充当枯燥乏味的说教者,他善于把故事说得娓娓动听。该小说通篇是“傻瓜”吉姆佩尔的内心独白,语气诚恳,有些憨直的叙述内含作者对充满欺骗的社会的尖锐讽刺。小说一开头:“我是傻瓜吉姆佩尔。我想我并不傻。恰恰相反。但是人们却这么叫我。我还在上学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给我起了这个绰号了。我一共有七个绰号:低能儿、蠢驴、亚麻头、呆子、木头、笨蛋和傻瓜。这最后一个绰号一直叫到今天。”辛格写作时考虑的只是故事,因此读他的小说可以享受到这位高超的讲故事人的表演艺术:平稳的有条不紊的讲解、有声有色的叙述,充满机智和活力。他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矛盾面,以栩栩如生的情景和性格特点,加上丰富的幽默感和淡泊的抒情性,塑造出人物来。吉姆佩尔之所以没有成为不合时代的迂腐,很大程度上也要归功于辛格说故事的才能。
吉姆佩尔形象的类似含义在一些犹太作家的作品中是常见的。那些主人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任凭世界的捉弄和摆布,表现出犹太文化对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理解。把受难看作注定的命运,把忍受当作高尚的美德,使厌恶现实的人们获得慰藉,而认识这种慰藉是不需要多高的判断力的。辛格以他独特的表现手法,赋予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以广泛的现实意义。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