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 记录语言的符号体系。文字的产生,突破了有声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
秦代以前,一般只称“文”或“名”。最先将语言的书写符号称为“文字”的,是公元前219年秦代刊立的琅琊台刻石文辞(《史记·秦始皇本纪》):“器械一量,同书文字。”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曾对“文”和“字”的不同有所分辨:“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寝多也。”依类象形,指独体的象形字,如“日”“月”“山”“水”等;形声相益,指合体的形声字,如“晰”“江”“期”“编”等,它是由独体的象形字发展、孳乳而来。清代学者段玉裁说:“名者自其有音言之,文者自其有形言之,字者自其滋生言之。”又《说文解字·叙》注说:“析言之,独体曰文,合体曰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以互称。”后世一般对“文字”不再加以区分,统指语言的书写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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