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眼 : 诗句中讲究“炼字”的位置。杨载《诗法家数·总论》:“句中要有字眼,或腰,或膝,或足,无一定之处。”施补华《岘佣说诗》:“五律须讲炼字法,荆公(王安石)所谓诗眼也。”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三中还认为“眼用活字”。从他所列举的诗句看,所谓“活字”都是比较形象化的动词。但也有些诗家对“诗眼”之说有不同的看法。胡应麟《诗薮·内编》卷五:“盛唐句法浑涵,如两汉之诗,不可以一字求。至老杜(杜甫)而后,句中有奇字为眼,才有此,句法便不浑涵。昔人谓石之有眼为研(同‘砚’)之一病,余亦谓句中有眼为诗之一病。”此外,词中亦有“眼”,被称为“词眼”。刘熙载《艺概·词曲概》说:“‘词眼’二字,见陆辅之《词旨》,其实辅之所谓眼者,仍不过某字工、某句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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