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 : (一)六书之一。也称“造字的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照许慎的解释,假借是某一个词在汉字中没有现成的字表示,就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另一个字来代表。
关于六书中的假借,文字学界主要有以下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许慎“令”“长”二例不当。“令”由“发号”变为县令之“令”,“长”由“久远”变为年长、县长,属字义引申。清代学者朱骏声就把例字换为“朋”“来”。“朋”本为古文“凤”字,假借为朋党的“朋”;“来”本指小麦,假借为行来的“来”。一种认为许慎所说的假借,就是指字义引申而不另外造字。章太炎等人持此说。
从汉字历史上看,确实大量存在着这种“本无其字”的假借现象。如“我”,在甲骨文中是一种锯,借用表示第一人称代词。“难”本是鸟名,借用为难易的“难”。“旧”本是猫头鹰一类的鸟,借用为新旧的“旧”。不过,这种假借很多已经约定俗成,后来又未造出新字,一般人不易觉察。
(二)指通假。参见“通假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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