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训 : 训诂方式之一,也叫“音训”。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字(词)义。
声训有三种情况:
(1)用同音字进行解释。如《释名·释地》:“广平曰原。原,元也。”《释名 ·释道》:“道,导也。”
(2)用双声字进行解释。如《说文解字 ·二部》:“旁,溥也。”“旁”“溥”上古都是並母字,韵部鱼阳对转。《释名· 释天》:“星,散也。”“星”“散”上古都是心母字。
(3)用叠韵字进行解释。如《尔雅·释言》:“穀,禄也。”“穀”“禄”上古同属屋部。《说文解字·弓部》:“弓,窮也。”上古“弓”属蒸部,“窮”属冬部,两部相近,也算叠韵。
声训的作用有三:
(1)探求本字。如《诗·卫风·芄兰》:“虽则佩,能不我甲。”《毛传》:“甲,狎也。”《诗· 小雅· 常棣》:“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毛传》:“御,禦也。务,侮也。”
(2)推求语源。如《诗·小雅·巧言》:“君子信盗,乱是用暴。”《毛传》:“盗,逃也。”《礼记·檀弓上》:“葬也者,藏也。”
(3)说明词的通转。如《诗·唐风·绸缪》:“绸缪束薪。”《毛传》:“绸缪,犹缠绵也。”《左传·宣公四年》:“著于丁宁。”杜预注:“丁宁,钲也。”
声训必须与其他有力的证据相结合,如果只凭语音的近似来证明,就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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